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常山县对低保户子女义务教育实行零收费制度
1
作者 樊有明 《浙江财税与会计》 2003年第7期45-45,共1页
从2003年5月起,常山县率先在全省对低保户子女义务教育实行零收费制度。其主要内容有:建立常山县低保户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就学资助基金专户。账户设在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基金的收入、支付和核算由县会计核... 从2003年5月起,常山县率先在全省对低保户子女义务教育实行零收费制度。其主要内容有:建立常山县低保户子女基础教育免费就学资助基金专户。账户设在县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基金的收入、支付和核算由县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并按季(年)向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报送资料。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常山县 最低生活保障 子女 义务教育 零收费制度 预算会计核算中心 教育财政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