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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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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芳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33-38,74,共7页
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实质是政府随意放弃了其负有的风险提醒的职责。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正当性需要加以理论证成,以解决政府风险规制中的合法性危机,为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国家安全保障责任、风险预防理论、公平正义... 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实质是政府随意放弃了其负有的风险提醒的职责。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正当性需要加以理论证成,以解决政府风险规制中的合法性危机,为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撑。国家安全保障责任、风险预防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平衡论、行政裁量收缩论共同构成了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法理基础。国家安全保障责任理论意味着政府应积极地规制风险,以满足公众对安全的需求,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是国家安全保障责任理论在风险规制领域的实际运用。风险预防理论为政府风险规制行为提供了合法性评价标准,是控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合法性基础。公平正义论可以指引风险警示是否应该发布以及发布时机,避免给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必要的侵害。平衡论要求风险警示的发布主体应当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充分利益平衡,满足多元主体的利益需求,平衡保护风险警示中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防止风险警示不作为或者乱作为。行政裁量收缩论是判断能否构成风险警示不作为的重要标准,并有利于促使政府部门依法积极履行风险规制的职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控制 风险警示不作为 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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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视域下风险警示不作为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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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芳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59-64,共6页
科学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是治理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前提。当前,学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界定研究较多,而对风险警示不作为的界定研究甚少,同时我国立法也未明确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在权力清单视域下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有... 科学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是治理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前提。当前,学界对行政不作为的界定研究较多,而对风险警示不作为的界定研究甚少,同时我国立法也未明确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在权力清单视域下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有利于从实体方面、从实质意义去界定该概念,有助于将程序不作为涵摄在该概念中。从广义角度上去理解和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概念比较妥当,它涉及未发布、未完整发布或者延迟发布风险警示三种情形,既包括程序不作为,也包括实体不作为。采用法定职责说去界定风险警示不作为的概念,更能体现风险警示领域的特点,契合现行法律规定,体现实质正义。当然,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内涵与外延往往会受到社会变迁、国家立法活动或司法活动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力清单 风险警示不作为 未发布 未完整发布 延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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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警示不作为的司法审查及其方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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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芳 《法律方法》 2020年第2期287-301,共15页
风险规制的特殊性、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合法性审查原则与立法不完善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风险警示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等因素决定了需要借助法律方法对风险警示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对作为行政诉讼受案... 风险规制的特殊性、大量不确定法律概念、合法性审查原则与立法不完善之间的紧张关系以及风险警示涉及多方利益关系等因素决定了需要借助法律方法对风险警示不作为进行司法审查。通过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对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标准的"行政行为"的外延进行界定,判断出风险警示不作为是具有可诉性的。另外,对风险警示不作为案件原告资格要进行扩张解释。判断是否构成风险警示不作为,需要运用行政法基本原则,并注重对推理过程进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警示不作为 司法审查 行政法基本原则 方法论 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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