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确定 被引量:1
1
作者 李登华 《武汉仲裁》 2011年第1期52-61,共10页
首席仲裁员不仅是仲裁程序的组织者和主持人,而且是仲裁结果的决定者和公断人。首席仲裁员把握着仲裁案件的公正与公平,决定着仲裁的质量。但我国现行关于首席仲裁员产生方式的法律规定与仲裁实践的结果存在一些矛盾与困惑。比较研究我... 首席仲裁员不仅是仲裁程序的组织者和主持人,而且是仲裁结果的决定者和公断人。首席仲裁员把握着仲裁案件的公正与公平,决定着仲裁的质量。但我国现行关于首席仲裁员产生方式的法律规定与仲裁实践的结果存在一些矛盾与困惑。比较研究我国与世界各国及地区有关立法不仅有助于我们开阔眼界,而且实乃学习借鉴现代仲裁制度应取之态度。在研究确定仲裁庭首席仲裁员制度设计时,我们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理论依据、仲裁员的人性因素与中立性、中国的国情与文化。在我国仲裁法的框架下,仲裁庭首席仲裁员的确定问题早已为仲裁界所注意,一些仲裁机构在其新修订的仲裁规则中进行了有益探索,但远远不够。为此,笔者提出修改仲裁法有关条文的建议,以完善仲裁庭组成制度,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彰显仲裁之公平与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仲裁庭组成 首席仲裁员确定 当事人意思自治 仲裁的中立性 制度设计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