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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两淮盐业首总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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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明光 《扬州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1-9,共9页
清代两淮盐业于总商中,曾设首总,至迟起于乾隆中期,止于道光二年。首总之设,本便于盐运,盐臣不需要上报,任期也无限制。因嘉庆十年发生抬高盐价事件,遂于十一年规定,佥任首总需上报,任期三年。先有“两淮首总”之称,代表两淮盐商,后出... 清代两淮盐业于总商中,曾设首总,至迟起于乾隆中期,止于道光二年。首总之设,本便于盐运,盐臣不需要上报,任期也无限制。因嘉庆十年发生抬高盐价事件,遂于十一年规定,佥任首总需上报,任期三年。先有“两淮首总”之称,代表两淮盐商,后出现“淮北首总”,代表淮北盐商;原先的“两淮首总”之称亦逐渐变为“淮南首总”。两淮首总、淮南首总先后共有8任,其中黄至筠先后两次出任,实际为7人,分属6家商号;其中洪箴远为商号,具体人名暂无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两淮盐业 制度 首总人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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