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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共同犯罪的发展历史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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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聪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34-36,共3页
共同犯罪因其危害性极大而受到历代立法的关注。它经过萌芽阶段(原始社会末期—秦)、形成阶段(秦—三国)和发展阶段(两晋南北朝—隋),到唐代其理论发展趋于成熟,明、清时期逐步充实完善。
关键词 共同犯罪(共犯) 单独犯罪 首恶(首犯) 随从(从犯) 胁从犯 家族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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