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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径材培育下杉木人工林间伐初始期的确定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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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重升 王有良 +5 位作者 张利荣 郑鸣鸣 任正标 何宗明 范少辉 林开敏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45-54,共10页
【目的】研究杉木间伐初始期与立地之间的关系,为大径材培育的间伐初始期的确定提供科学的依据。【方法】采用福建峡阳23年生的杉木人工林的长期定位观测数据,研究目标树胸径连年生长量的变化规律,分析立地指数及不同株数梯度的目标树... 【目的】研究杉木间伐初始期与立地之间的关系,为大径材培育的间伐初始期的确定提供科学的依据。【方法】采用福建峡阳23年生的杉木人工林的长期定位观测数据,研究目标树胸径连年生长量的变化规律,分析立地指数及不同株数梯度的目标树对杉木人工林首次间伐期的影响。【结果】(1)地位指数明显影响林分中幼龄时期目标树的胸径生长速率及连年生长量,地位指数越高,林分早期生长速率越大。(2)当胸径连年生长量下降至1 cm以后,22地位指数目标树的胸径连年生长量反而小于18、20地位指数目标树的林分;随着林龄的增加,不同地位指数的目标树的胸径连年生长量趋于相等。(3)全林分(CK)时,18、20地位指数的杉木人工林首次间伐期应在第9年,22地位指数的杉木人工林应在第10年。(4)当选取不同梯度株数(T80、T60、T40)的目标树时,18、20地位指数的林分首次间伐初始时间选择在第13年,22地位指数的林分确定在第11年。【结论】地位指数越大,林分越早进入首次间伐期。基于大径材培育时,18、20地位指数的杉木人工林首次间伐期应控制在9~13年间,22地位指数的林分首次间伐时间应控制在10~11年间。实际间伐时间可根据经营林分集约程度、立地质量、经济、人力等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但18、20地位指数的林分间伐时间不应迟于第13年,22地位指数的林分首次间伐时间不应迟于第11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杉木人工林 大径材 首次间伐期 连年生长量 地位指数 目标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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