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寓理于情:驳案所见“情”与司法制度逻辑
1
作者 邢天宇 《南大法学》 2024年第4期158-173,共16页
“情”的使用蕴含了清代重案审判制度的思维模式与权力构造。在驳案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根据案情重大疑难与否,参与案件讨论的主体构成会发生变化,也会带来不同的思考方式。同时这种思考方式反映了清代重案审判中蕴含的等差式的权力构造,... “情”的使用蕴含了清代重案审判制度的思维模式与权力构造。在驳案的实际运行过程中,根据案情重大疑难与否,参与案件讨论的主体构成会发生变化,也会带来不同的思考方式。同时这种思考方式反映了清代重案审判中蕴含的等差式的权力构造,即“主者守文”“大臣释滞”和“人主权断”的等差式审判权力配比。对上述思维模式与权力构造进行深入考察,有助于进一步理解清代司法的权力运作样态,也可以在“逐级审转复核制”之外提供一种法学的观察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 逻辑 权力分配 清代审判 驳案
下载PDF
因案生例:从《驳案汇编》看清代条例的生成 被引量:5
2
作者 孙斌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82-190,共9页
因案生例是清代条例生成的重要途径,其主要原因是在清代刑案的法律适用中存在律例无正条、律例有正条但不合情理以及律例文义不明确等情况。因此,督抚、刑部、皇帝必须在颇具清代特色的刑事案件审转机制中综合运用一些法律方法以实现&qu... 因案生例是清代条例生成的重要途径,其主要原因是在清代刑案的法律适用中存在律例无正条、律例有正条但不合情理以及律例文义不明确等情况。因此,督抚、刑部、皇帝必须在颇具清代特色的刑事案件审转机制中综合运用一些法律方法以实现"情罪允协"的司法目标,并最终生成新例。这些方法包括目的性限缩、类推适用、创造性补充、法律解释。因案生例在填补律例漏洞、解释律例文义、统一律例适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影响了律例体系的稳定性,加剧了律例适用的复杂性。这些历史经验对于当下的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例 条例生成 驳案汇编 法律方法
下载PDF
清代司法中的驳审程序解析——以《驳案新编》为考察文本 被引量:2
3
作者 王志林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123-125,共3页
《驳案新编》为解读清代中央司法的驳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文本素材与研究视角。驳审程序全景式地展现了地方官员(以督抚为主)、以刑部为中心的中央司法机关和皇帝参与重大案件审拟覆核的司法活动,反映了传统司法将裁判的专门活动融解于... 《驳案新编》为解读清代中央司法的驳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文本素材与研究视角。驳审程序全景式地展现了地方官员(以督抚为主)、以刑部为中心的中央司法机关和皇帝参与重大案件审拟覆核的司法活动,反映了传统司法将裁判的专门活动融解于行政体制之下的基本特征。驳审程序是传统司法的重要遗产,但其司法依附于行政的特征则成为现代法治进程的一份历史重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驳案新编 清代司法 律学
下载PDF
从刑部和督抚之争论清代刑部驳案制度——以《刑案汇览·盐法》商巡案件为中心 被引量:1
4
作者 魏晓立 《盐业史研究》 CSSCI 2015年第4期22-27,共6页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 刑部驳案制度是清代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特色。通过部驳,从一定程度上纠正了法律适用上的偏差。本文以《刑案汇览·盐法》中的商巡案件为中心,通过分析刑部对督抚意见的驳议,不仅可以增加对商巡地位的认识,也可以看出刑部在案件审理中虽注重情理法结合,但并不是只注重情理,而基本是严格缘法定案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汇览》 刑部 商巡 驳案制度 缘法定
下载PDF
困境与调和:权力结构与司法正义之关系——以《驳案新编》为案例依据
5
作者 郑成良 张杰 《理论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03-109,共7页
"强-弱"分殊的权力结构对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司法判决的结果也因此时常牵动着相应社会群体的神经,并由此汇成所谓民意从而造成诸多司法难题。因特殊时代背景,乾隆一朝所撰《驳案新编》实乃分析权力结构与... "强-弱"分殊的权力结构对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司法判决的结果也因此时常牵动着相应社会群体的神经,并由此汇成所谓民意从而造成诸多司法难题。因特殊时代背景,乾隆一朝所撰《驳案新编》实乃分析权力结构与司法正义之关系的绝佳样本。透过权力结构的视角可以看到,诸多司法难题的症结源于权力结构的强弱分殊,司法本不应当为权力结构本身的失衡买单。司法者在面对因权力结构失衡所造成的难题时,应该坚守形式正义的底线,唯有如此方可保证实质正义得以真正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正义 权力结构 社会群体 驳案新编》
下载PDF
清代法律规范佛教僧侣四波罗夷罪之案例研究——以《驳案汇编》和《刑部比照加减成案》为例 被引量:1
6
作者 陈晓聪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113-117,共5页
佛教四波罗夷罪是"性罪",有杀、盗、淫、妄四种,在佛教中意为断除僧侣的"法命"之罪,是佛戒中的第一重罪,危害极大。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大都对僧侣犯此四罪有成文的规定,也有僧侣犯此四种罪的相关案例。以清代的案例... 佛教四波罗夷罪是"性罪",有杀、盗、淫、妄四种,在佛教中意为断除僧侣的"法命"之罪,是佛戒中的第一重罪,危害极大。自唐以后历代法律大都对僧侣犯此四罪有成文的规定,也有僧侣犯此四种罪的相关案例。以清代的案例作为视角探讨法律对佛教僧侣犯四波罗夷罪之规范,厘清僧侣犯此四罪的常见情形,并以此论证佛教戒律与世俗法律在对四波罗夷犯罪进行规范的内在契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四波罗夷罪 驳案汇编》 《刑部比照加减成
下载PDF
清代刑部驳案制度平冤功能的阶段性考察——以《刑部驳案汇抄》为例
7
作者 张涛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99-105,共7页
清代刑部驳案制度是司法审转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学界对其遏制冤抑的功能仍有怀疑。但考察《刑部驳案汇抄》所载案例可以发现,清代刑部驳案制度至少在政治生态良好的乾隆前期是能够发挥平冤功能的。刑部利用怀疑—推理、反复核实细节、精... 清代刑部驳案制度是司法审转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学界对其遏制冤抑的功能仍有怀疑。但考察《刑部驳案汇抄》所载案例可以发现,清代刑部驳案制度至少在政治生态良好的乾隆前期是能够发挥平冤功能的。刑部利用怀疑—推理、反复核实细节、精准引用律例等娴熟的司法技艺对提交复核的案件在案情审查、定罪、量刑三个方面展开审核与驳诘,通过与地方的互动推进着案件审理趋于无枉无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驳案 平冤 司法 清代
下载PDF
民国书商伪造清人判词举隅:以平襟亚改两则刑部驳案为名吏“妙判”为例
8
作者 张田田 池贝贝 《金陵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92-111,共20页
民国书商平襟亚出版的“清代名吏判牍”系列中的部分内容可疑,其中两则“妙判”均改编自乾隆朝刑部驳案。平襟亚改《驳案续编·刨坟掘棺偷窃二次》为《曾国荃判牍·开棺见尸之妙判》,通过改变原案情节和审级,将本系从州县到皇... 民国书商平襟亚出版的“清代名吏判牍”系列中的部分内容可疑,其中两则“妙判”均改编自乾隆朝刑部驳案。平襟亚改《驳案续编·刨坟掘棺偷窃二次》为《曾国荃判牍·开棺见尸之妙判》,通过改变原案情节和审级,将本系从州县到皇帝各级均参与的死刑案件变换由地方直接审结,将本属于刑部的纠错意见安插在曾国荃名下。在编造《袁子才判牍·借端诬陷之妙判》时,平襟亚虽效仿《驳案新编·擅用赦字世表字样拟徒》中由重改轻的裁决思路,却将乾隆帝处理文字狱的综合考量,错置为袁枚的宽仁主张。两则“妙判”是典型伪作,具备共性,据此解析平襟亚作伪手法及动机,有助于对同编者及同时期出版的其他清人判词明辨真伪、去伪存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判词伪作 驳案汇编 曾国荃 袁枚 平襟亚 妙判
下载PDF
清代驳审制度考论——以《驳案新编》所载案例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7
9
作者 王志林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38-146,共9页
《驳案新编》为解读清代司法的一个侧面——驳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文本素材与研究视角。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拟覆核的驳审制度,全景式地展现了地方官员(以督抚为主)、以刑部为中心的中央司法机关和皇帝参与司法的活动。驳审程序在整体上是... 《驳案新编》为解读清代司法的一个侧面——驳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文本素材与研究视角。对重大案件进行审拟覆核的驳审制度,全景式地展现了地方官员(以督抚为主)、以刑部为中心的中央司法机关和皇帝参与司法的活动。驳审程序在整体上是将司法裁判的专门活动融解于行政体制之下,典型地反映出司法行政合一的传统法律特征。当与地方官员就案件审理出现分歧时,刑部通常会运用专业优势和行政强势来推行自己的观点,以实现对地方官员司法活动的监督与引导。驳审制度是传统司法遗产的一部分,但司法依附于行政的特征则成为现代法治进程的一份历史重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驳案新编 清代司法 律学
原文传递
中国传统情理法的法理重识与现代转化——以《驳案新编》为切入点 被引量:3
10
作者 张杰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51-160,共10页
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性命题,情理法的实质是一个建构判决合理性的过程。以《驳案新编》为切入点可以看到,传统司法者在情罪允协的司法追求下,通过多种司法技术的运用以实现判决合理性的建构。不同于情理法之情理会随着时代的发... 作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性命题,情理法的实质是一个建构判决合理性的过程。以《驳案新编》为切入点可以看到,传统司法者在情罪允协的司法追求下,通过多种司法技术的运用以实现判决合理性的建构。不同于情理法之情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生变化,情理法在运用这些司法技术建构判决合理性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开放性具有普遍的法理意义。若以现代法学的眼光审视,这种开放性既有消极的一面也有值得借鉴的一面。通过个案分析可以看到,传统的情理法不仅在当下依然存在,并且经过转化后其依然能够为现代的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理法 合理性 开放性 驳案新编》
原文传递
传统法律解释的现代转化——从乾隆朝“驳案”切入
11
作者 王志希 《法律方法》 CSSCI 2011年第1期157-168,共12页
虽然近百年来,中国的立法之法不断变迁,然而法律实践中,传统和现代之间有革亦有因,传统的影响不可能全然被切断。本文从乾隆朝"驳案"中的两个案例切入,以情理和权力进入司法视野的法律解释为例,沟通中国法律的历史与当下,一... 虽然近百年来,中国的立法之法不断变迁,然而法律实践中,传统和现代之间有革亦有因,传统的影响不可能全然被切断。本文从乾隆朝"驳案"中的两个案例切入,以情理和权力进入司法视野的法律解释为例,沟通中国法律的历史与当下,一定程度上重建中国法律自身的历史感;同时反思"传统—现代"的线性二元框架,并申明中国法律史研究可能具有的"用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解释 驳案 传统 情理 权力
原文传递
“部駁議處”制度下的清代刑部與地方法司 被引量:1
12
作者 鄭小悠 《文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239-260,共22页
清代刑部對地方刑名事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部駁議處"制度當中。"部駁"是對案件的駁審,多就地方諮、題、奏案中引用例案不當之處而駁,亦有少量就案件情節不清之處而駁。部駁經皇帝確認後,刑部有參劾承審錯誤的地方... 清代刑部對地方刑名事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部駁議處"制度當中。"部駁"是對案件的駁審,多就地方諮、題、奏案中引用例案不當之處而駁,亦有少量就案件情節不清之處而駁。部駁經皇帝確認後,刑部有參劾承審錯誤的地方官、建議吏部將其照例處分的權力,謂之"議處"。參劾承審官雖然只是刑部的附帶職責,但對地方官的仕途前程影響巨大,迫使其對"部駁"案件採取更加謹慎的態度。"部駁議處"制度的正面意義在於促使地方官、幕、吏配合理刑,以免"干駁",推進了地方刑名領域的專業化,對抑制一省之内大小官員串通包庇的體制弊端起到一定作用。但亦有造成地方官考績壓力過大,爲規避處分而疲于應付,甚至通統作弊以掩蓋已過的問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部 督撫 議處 平反
下载PDF
清代师父责罚徒弟行为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小丹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104-107,共4页
在中国古代农耕文化中,"教不严,师之惰",师父有权对徒弟进行教育和责罚。在《刑案汇览》和《驳案汇编》中的诸多案例反映出清代律法认可师父的责罚权。但当时律法也对师父责罚权的实施范围和方式设置了限制条件,不得随意行使... 在中国古代农耕文化中,"教不严,师之惰",师父有权对徒弟进行教育和责罚。在《刑案汇览》和《驳案汇编》中的诸多案例反映出清代律法认可师父的责罚权。但当时律法也对师父责罚权的实施范围和方式设置了限制条件,不得随意行使。首先,师徒关系必须为法定的师徒关系,行业不同,认定标准宽严不一。其次,师父责罚"违犯教令"的徒弟是"以理殴责",不能临时起意随意殴打,且不能针对徒弟轻微过失而毒打,否则丧失师徒之义。再次,在奸盗特殊情况下,师父责罚徒弟不受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师父责罚权 师徒关系 《刑汇览》 驳案汇编》
下载PDF
清代“重情”案件驳改缘由探析
14
作者 康沛 《人大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48-67,共20页
清代“重情”案件,即需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该类案件根据清代的案件复核程序,督抚在作出地方性的终裁意见后需采取“题”或“奏”的方式报请中央复核后判决方能生效.《驳案汇编》是清代光绪九年(1883年)由山阴朱梅臣将《驳案新编... 清代“重情”案件,即需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该类案件根据清代的案件复核程序,督抚在作出地方性的终裁意见后需采取“题”或“奏”的方式报请中央复核后判决方能生效.《驳案汇编》是清代光绪九年(1883年)由山阴朱梅臣将《驳案新编》与《驳案续编》合刊而成的一部判例编集,其汇集了乾隆及嘉庆年间的382个由地方督抚根据复核制度上报中央审判机关复核、请示的量刑在徒刑以上的“重情”案件.[1]该书为我们研究清代“重情”案件的驳改缘由提供了重要的研究对象,经过分析与研究,以刑部为代表的三法司是中央复核案件的主要部门,其是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全面性审查的部门,而驳案的产生根由亦是因为其在复核案件过程中发现了种种需要指驳再审或另拟的情况,而驳改的缘由即是复核过程中所发现的“事实之疑”与“法律之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驳案汇编》 缘由 复核
原文传递
一个平民女子的艰难归程
15
作者 程刚 顾白(图) 《世界博览》 2024年第6期92-96,共5页
驳案是中国古代司法案例中的一种。在清代,下级官府上交案件文书后,上级官府可以对审判提出质疑和反驳,责令下级改判或重审案件。清代全士潮等人编纂的《驳案汇编》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部重要文献,包括《驳案新编》和《驳案续编》两部分... 驳案是中国古代司法案例中的一种。在清代,下级官府上交案件文书后,上级官府可以对审判提出质疑和反驳,责令下级改判或重审案件。清代全士潮等人编纂的《驳案汇编》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部重要文献,包括《驳案新编》和《驳案续编》两部分,汇集了乾嘉年间的驳案,其中有一起发生在北京地区的妇女拐卖案很是引人深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法律史 妇女拐卖 驳案新编 中国古代司法 改判 驳案汇编》 官府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