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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见钱眼开吞公款 投案自首从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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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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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淮法治》
2004年第8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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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她贪污公款近两万元,因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赃,6月24日,被濉溪县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她叫魏雪英,原是滩溪县公路分局稽征所稽征员。去年3月31日,她乘电脑操作记账员不在之机,收取两名车主交纳的养路费5731元,自己操作电脑,只给车主打印出收讫证联,而不给打印收据,也不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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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自首
贪污犯罪
魂雪英
濉溪县公路分局稽征所
稽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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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92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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