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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龙岗秦简》虚词研究
被引量: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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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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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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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CAS
2009年第4期52-5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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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世纪以来出土的简帛文献,为汉语史的研究提供了极为真实的材料,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对《龙岗秦简》中的虚词作了封闭性的研究,全面系统地考察了《龙岗秦简》中虚词的使用情况,对研究上古汉语的虚词使用情况及其演变规律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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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虚词
古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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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onggang Qin Bamboo Slips
function words
ancient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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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41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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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龙岗秦简》看秦的禁苑构成及相关问题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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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铭
王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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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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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CSSCI
2017年第6期92-99,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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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出简牍所见秦统一进程中的族群整合与边地治理"(16CZS02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秦汉简牍农史资料的整理与研究"(15YJC77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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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秦禁苑的规模、构成及管理制度等都较前代完备。据《龙岗秦简》可知,秦禁苑有垣,垣外有纵深四十里的禁区——耎,对禁苑起安全防卫作用。在耎的边缘也筑有墙垣,距耎墙二十里范围内,同样属于禁区。秦禁苑内拥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又因山水秀丽,风景优异,而筑有帝王的离宫别苑。为了方便通行,还筑有供帝王专用的甬道和驰道。秦禁苑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军事功用,或充庖厨之需、作祭祀之用,因而管理制度也较具体和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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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秦禁苑
空间构造
耎
动植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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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onggang Qin Bamboo Slip
Qin Jinyuan
space construction
Ruan
animal and plant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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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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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析《龙岗秦简》中的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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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翠平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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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省交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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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34-1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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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围绕《龙岗秦简》中的“禁苑律”,分析了我国古代的行政法规和行政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关于禁苑的行政机构、官职及其行政职能,以及官吏的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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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禁苑律
行政法规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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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4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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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龙岗秦简“■”字再考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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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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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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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青海师专学报》
2006年第4期44-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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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龙岗秦简277号简中对“”字的认定与解释都存在有较大分歧。本文从字形入手,结合词义考察和原文推定等方法对“”字再考定,认为“”字即“棨”,“盗棨椟”就是偷盗装棨信的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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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户攵米]
棨
槥
龙岗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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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31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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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郭店楚简到龙岗秦简看“所”字的发展
被引量: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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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邓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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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四川教育学院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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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57-5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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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所"字有一个实词虚化的过程。郭店楚简里独用的"所"字有名词和代词的用法,而在"所(动"结构中的"所"既有所指代且能独立运用,所以也有代词的基本特征。龙岗秦简则高比例地出现了"(所(动)(名"结构,因为名词本身作为被修饰语出现,使"所"丧失其指代作用,这时"所"更多地是起结构作用,表达其语法意义,所以这个结构中的"所"是结构助词。"所"字具有助词用法的大致时间应该是在东周中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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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郭店楚简
龙岗秦简
所
代词
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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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Guodian Chu-Slips
the Longgang Qin-Slips
Suo
pronoun
p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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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H141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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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龍崗秦簡中的“行田”“假田”等問題
被引量: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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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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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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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5-58,共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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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秦漢三國簡牘經濟史料彙編與研究”(19ZDA196)階段性成果
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研究項目《中華思想通史》(封建社會編)
江蘇省一級學科重點學科南京師範大學中國史項目的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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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龍崗秦簡中有"吏行田"的記録,以往多認爲"行田"即"授田"。從禁苑的限定條件來看,"行田"還並非授田,而應與簡中多次出現的"假田"相關。"假田"是一種把禁苑的土地短期租給民户耕種、不改變所有權的租賃行爲。它的性質屬於國有的公田或官田,是一種特殊的國有土地。加之嶽麓秦簡的佐證,即説明秦的租佃制度可能淵源於商鞅變法。民間的租佃關係亦當如此。"假田"的田租既不是定額租制,也不是分成租制,而應是一年一定的約定租制。"假田"的田租率較高,這爲禁苑官吏的尋租提供了機會。他們通過轉租"假田",非法佔有了一部分田租,亦即"分田劫假"。在"程田"的兩個主要環節上,"假田"的租賃還出現了衆多"盜田"與"匿田"的犯罪行爲。這些内容都更加拓展了秦與戰國時期的土地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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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龍崗秦簡
禁苑
行田
假田
分田劫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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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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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龙岗秦简的书风与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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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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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省益阳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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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6年第7期70-7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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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89年10月,湖北省文物考古所与孝感地区博物馆、云梦县博物馆合作,在云梦城东郊龙岗地区发掘了九座古墓,其中六号墓中出土一批竹简,这批竹简后来被称为"龙岗秦简"。本文从历史的角度出发,以龙岗秦简简文为研究对象,以睡虎地秦简简文为参照,对两者的书体风格与章法布局做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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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睡虎地秦简
书体
布局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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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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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龍崗秦簡》補釋一則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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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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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貴州民族大學文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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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简帛》
2022年第1期91-9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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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龍崗秦簡》簡7末端兩字“■■”殘損嚴重,僅剩左邊部分筆迹。本文根據該簡文意,以及所剩殘筆與相關字形進行比對,認爲末端兩字當釋作“離鄉”,即與“都鄉”相對的非縣治所在的鄉的總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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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龍崗秦簡
補釋
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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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H121
[语言文字—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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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秦边郡禁苑牧场及林业经济资源管理研究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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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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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医学院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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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边疆经济与文化》
2023年第8期83-86,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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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师范大学简帛与石刻文字研究中心2022年度资助科研项目“秦简牍所见禁苑资源管理研究”(JBZX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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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秦设牧师苑令掌管边郡禁苑。秦边郡禁苑禁止百姓在公家牧场放牧,并禁止在公马、牛等牲畜放牧所经过的地方设置陷阱和其他狩猎装置,违犯者皆以罪论处。秦边郡禁苑的林业经济资源管理,具体到经济价值较小的草料、薪柴等,这与私人同类资源被他人采取的宽松规定形成鲜明对比;严格管控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较大的林木及其树叶、树皮,违者“与盗同法”;对于可用以制作棺木的林木,唯百姓不幸亡者,才可按照一定数量标准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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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秦边郡禁苑
牧场
林业经济资源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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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onggang Bamboo Slips of Qin Dynasty
Forbidden Garden in the Frontier of Qin Dynasty
pasture
Forestry economic resource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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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F32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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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帛札记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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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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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师范大学文献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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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7期64-6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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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简帛文献作为出土文献,更为真实地保存了古代的语言面貌,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本文就简帛文献中存在的 几例特殊语言现象作了探讨,希望能对汉语史的研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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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简帛
语法
数值范围
汉语史
《龙岗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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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Bamboo slips
grammar, the range of 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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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256.22
[文化科学—图书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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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校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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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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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复旦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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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古文字研究》
2020年第1期464-472,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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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战国至秦汉时代杂项类铭文的整理与研究”(批准号:2018VJX006)
2018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文本整理与相关问题研究”(批准号:18FZS029)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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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最近十多年以来,随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长沙尚德街汉简等律令简、法律文书的陆续公布,学界开始了新一轮的研究热潮。研究者开始利用这些新资料与以往公布的睡虎地秦简秦律、龙岗秦简秦律、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相互比较,或校读文字、发明文意,或探讨秦汉律令的嬗变,新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我们在研读《二年律令》及有关资料的过程中陆续也有些收获,因此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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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睡虎地秦简
《二年律令》
岳麓秦简
里耶秦简
法律文书
秦律
校读
龙岗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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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877.5
[历史地理—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K23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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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牍律令所见秦汉禁苑假田的田租征收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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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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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医学院社会科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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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地域文化研究》
2023年第1期51-6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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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四川师范大学简帛与石刻文字研究中心2022年度资助科研项目(JBZX20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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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秦汉公田是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秦汉禁苑假田属公田的一种。秦汉百姓向官府假田,不仅要缴纳田租,还要向官府交纳押金或保证金,或是预付一定金额的租金。对禁苑假田田租征收管理,是秦汉禁苑管理不可或缺的要务。由简牍律令可知,秦汉禁苑假田的田租征收是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并严格按照田籍征收,对禁苑假田的田籍书写,严禁存在欺骗和伪造行为。如有违者,对违犯者及其主管官吏以盗窃罪论处。同时,严禁主管官吏通过测量工具的长短标准不一和弄虚作假等手段导致征租不公的违法现象,违者处“赀一甲”或根据匿租多少进行程度不一的惩处。并严惩各种逃租行为,不仅对逃租者以盗窃罪论处,主管官吏亦因失察而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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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龙岗秦简》
《二年律令》
禁苑假田
田籍
逃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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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3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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