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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查处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3期138-138,共1页
近日,证监会通报了四川东合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四川东合烽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朱艳芬、资本运营总监龚天明被处罚。证监会通报指出,由龚天明负责管理和操作的朱艳芬账户、张某账户于2010年1月...
近日,证监会通报了四川东合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四川东合烽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朱艳芬、资本运营总监龚天明被处罚。证监会通报指出,由龚天明负责管理和操作的朱艳芬账户、张某账户于2010年1月5日在成都某证券营业部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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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买卖证券
龚天明
买卖股票
资金往来
法人机构
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性制度
运营总监
资金用途
交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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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
证监会查处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
1
出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年第3期138-138,共1页
文摘
近日,证监会通报了四川东合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四川东合烽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朱艳芬、资本运营总监龚天明被处罚。证监会通报指出,由龚天明负责管理和操作的朱艳芬账户、张某账户于2010年1月5日在成都某证券营业部开立。
关键词
买卖证券
龚天明
买卖股票
资金往来
法人机构
信息披露义务
基础性制度
运营总监
资金用途
交易资
分类号
F832.51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2.287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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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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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监会查处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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