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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辽代司法中“南北面官”制度对高丽的影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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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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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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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0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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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0-12世纪,辽国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地方性政权。其主体民族契丹族一方面承袭了唐朝的旧有制度,一方面则通过武力使得辽国的文物体例传播于周边邦国。其司法体系中的"南北面官"制是契丹族于政治领域的创新,对于多民族国家的治理具有时代性意义。辽的邻国高丽,基于三次"契丹高丽战争"的缘故,深受该项制度的影响,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渗透至其军事与政治层面。从而成为了古朝鲜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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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辽代
高丽
契丹
“南北面官”
“双轨制”
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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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ao dynasty
Koryo
Khitay
“ south-north direction officer”
institute of Double Orbits
Divide to Gov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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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6.1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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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金代“天眷新制”对高丽王朝司法体系的影响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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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天
姜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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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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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90-9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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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2世纪初女真族在反抗辽国的战火中建立了金政权,且基于国内各族杂居的现实而承袭了辽国旧制"南北面官"制度。但是到了金熙宗时期,随着女真贵族主张颁行汉法的呼声越来越高,故于1138年八月甲寅"颁行官制",即"天眷新制",并通过外交与战争的双重手段,对高丽王朝的司法体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使得高丽亦进入了金国"去辽法而兴汉律"的轨道之中,对其法律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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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女真族
“南北面官制”
高丽
金朝
“天眷新制”
保州
司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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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Jurchens
" south-north direction officer" institution
Koryo
Jin Empire
"Tian Juan New Institu- tion"
BaoZhou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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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7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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