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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5规则》与我国反证券欺诈制度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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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署东 赵以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0-107,共8页
美国联邦法院常常对"州际商业"、"任何证券"、"买与卖"、"牵涉性"、"重大性"等美国证券交易《10B-5规则》核心要素与要求予以宽泛、灵活解释,以救济封闭公司的侵害股东权益行为,为... 美国联邦法院常常对"州际商业"、"任何证券"、"买与卖"、"牵涉性"、"重大性"等美国证券交易《10B-5规则》核心要素与要求予以宽泛、灵活解释,以救济封闭公司的侵害股东权益行为,为受侵害股东提供的保护大大超过了传统普通法,使《10B-5规则》成为一个普适性的欺诈戒除规则。与该规则相比,中国现行反证券欺诈制度存有严重缺陷,我们可以借鉴《10B-5规则》的合理内核,扩大我国反证券欺诈制度适用范围、增加证券交易欺诈诉讼主体类型、丰富证券交易欺诈救济请求权种类、强化动态信息披露责任与义务、明确因果关系证明责任与标准、引入证券交易欺诈集团诉讼机制、完善退市证券交易欺诈责任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0b-5规则 反证券交易欺诈 股东权益救济 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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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10B-5规则救济的司法适用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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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署东 胡帆影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12年第4期59-68,共10页
美国证券交易10B-5规则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反证券交易欺诈规范。司法实践中对其予以的灵活、宽泛适用进一步发展了10B-5规则,事实上将一些传统上属于州公司法规制的领域联邦化了,使其不仅用于规制更广泛的内幕交易,也用于规制公司合并... 美国证券交易10B-5规则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反证券交易欺诈规范。司法实践中对其予以的灵活、宽泛适用进一步发展了10B-5规则,事实上将一些传统上属于州公司法规制的领域联邦化了,使其不仅用于规制更广泛的内幕交易,也用于规制公司合并、不当管理等公司行为,包括封闭公司的侵害股东权益行为,以充分救济股东权益。为更好地救济股东权益,法院还在适用损害赔偿原则和认定赔偿金额时表现出极大的灵活性。我国可以借鉴这些法律理念和司法实践做法,扩大和灵活适用反证券交易欺诈制度,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股东权益免受侵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10b-5规则 司法适用 股东权益救济 公司法联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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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内幕交易管制理论的发展——以美国最高法院判例为参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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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实 《江苏商论》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157-159,共3页
美国法院为管制内幕交易主要发展了三种理论。古典特殊关系理论适用于追究传统内部人和推定内部人的责任;信息泄露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利用内部人所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责任;盗用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盗用、窃取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 美国法院为管制内幕交易主要发展了三种理论。古典特殊关系理论适用于追究传统内部人和推定内部人的责任;信息泄露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利用内部人所泄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责任;盗用理论适用于追究外部人盗用、窃取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责任。这三种理论相互配合,共同为美国内幕交易的管制,以及进一步的司法实践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幕交易 10b-5规则 古典特殊关系理论 信息泄露理论 盗用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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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欺诈集团诉讼中的损失因果关系与风险实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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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少伟(译) 洪喜琪(译) 《证券法苑》 2022年第4期15-41,共27页
在SEC 10b-5规则引发的证券欺诈诉讼中,多数法院认为投资者可就公司未披露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但这一风险实现理论会导致投资者获得超额赔偿,进而鼓励滥诉并降低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意愿。深水地平线石油爆炸及泄漏事件引发的证券诉... 在SEC 10b-5规则引发的证券欺诈诉讼中,多数法院认为投资者可就公司未披露风险而遭受的损失获得赔偿,但这一风险实现理论会导致投资者获得超额赔偿,进而鼓励滥诉并降低公司自愿性披露的意愿。深水地平线石油爆炸及泄漏事件引发的证券诉讼佐证了这一观点,如果原告获赔金额为事发前的溢价,意味着原告财务状况和在风险被揭示的情况下购买股票时相同。但公司股票价格下跌的主要原因并非发生爆炸及泄漏事件,而是清污、和解等费用流出的预期,被告公司对上述间接损失进行赔偿会导致明显超额,因为这部分损失是非系统性、可分散。此外,因为公司在此类案件是索赔方而不是支付方,应该以代表公司的股东代表诉讼进行,而不是代表个人投资者利益的集团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券欺诈集团诉讼 SEC 10b-5规则 损失因果关系 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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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空型”虚假陈述案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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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江东 李子为 《证券法苑》 2021年第4期97-123,共27页
诱空型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虚假利空信息的行为。由于旧《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调整对象为诱多型虚假陈述,导致实践中已出现的多起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裁判缺乏必要指引,因此完... 诱空型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虚假利空信息的行为。由于旧《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调整对象为诱多型虚假陈述,导致实践中已出现的多起诱空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裁判缺乏必要指引,因此完善诱空型虚假陈述规则具有必要性,新《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正式引入诱空型虚假陈述规则。美国类似案件并未区分诱空型、诱多型,而是关注信息的重大性与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诱空型与诱多型的核心区别在于虚假陈述信息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不同,从而导致揭露日、因果关系及损失确定的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诱空型虚假陈述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 SEC规则10b-5揭露日 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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