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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lemma and Way Out of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in ABNJ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B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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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 Yanan Zhang Zixuan 《Journal of Shipping and Ocean Engineering》 2023年第1期1-9,共9页
The fifth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ons on marine BBNJ(Biodiversity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concluded in August 2022,in which there are still major differences regarding access to marine genetic resourc... The fifth 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ons on marine BBNJ(Biodiversity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concluded in August 2022,in which there are still major differences regarding access to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management,and technology transfer.China’s participa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in ABNJ(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has many dilemmas,which are linked to the difficulties faced in advancing the BBNJ negotiations.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re proposed at the institutional and practical levels respectively:clarifying the legal attributes and applicability of the principles of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establishing mechanisms for access,management,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and benefit sharing of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and using the“Blue Partnership”to build a governance mechanism for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to achieve mutual benefit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abnj BBNJ perspective China’s 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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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活动的累积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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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睿琦 《现代商贸工业》 2023年第14期86-88,共3页
累积影响主要是由于累积影响源通过某种方式或途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累积影响效应。虽然BBNJ谈判中关于是否开展累积影响评价目前各国尚未达成共识,但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活动中是否考虑累积影响评价,以及如何考虑累积影响评价仍然是BBNJ讨... 累积影响主要是由于累积影响源通过某种方式或途径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累积影响效应。虽然BBNJ谈判中关于是否开展累积影响评价目前各国尚未达成共识,但在环境影响评价的活动中是否考虑累积影响评价,以及如何考虑累积影响评价仍然是BBNJ讨论的关注点。本研究针对累积环境影响评价机制进行研究,基于ABNJ各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的累积影响,分析目前进行累积影响评价面临的问题,以期为ABNJ环境影响评价中累积影响评价机制的建立提供一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累计影响评价 BBNJ abnj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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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之遥:国家管辖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谈判分歧与前景展望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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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余兵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 2023年第1期36-50,I0003,共16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的国际谈判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在2022年8月结束的第五次政府间谈判中,各国代表团开始就一些议题进行妥协,谈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尽管各方仍在诸多议题上存在分歧,但多数国家对这些分歧持灵活态度,真正难以协调的实质性分歧事项在减少。与中国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且可能会影响下一次谈判能否顺利达成协定的分歧,主要包括海洋遗传资源的货币化惠益分享、划区管理工具的识别与争议海域、决策机制以及争端解决程序等四大议题。对于中国来说,目前BBNJ国际协定案文草案中的部分条款尚不能有效地兼顾我国国家利益,下一次谈判还面临很大的压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 国际协定谈判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货币化惠益分享 争议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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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管辖外海域推进海洋保护区的制度反思与发展前瞻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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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志鹏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96-107,共12页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与制度问题,进而为未来的MPAs规范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从国际海事组织(IMO)、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专业性组织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奥斯陆和巴黎委员会(OSPAR)等区域性组织的实践可知,现在MPAs建立与管理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规范基础不成体系、管理措施不够普遍有效。面对未来,需要把握海洋法从公海自由到公海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制度设计时避免唯科学主义、确保MPAs的社会经济性、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外海域(abnj) 海洋保护区(MPAs) 海洋环境保护 公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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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海洋保护区的北极地区BBNJ治理机制探析 被引量:9
5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3-91,共9页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 围绕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谈判是当前国际海洋治理的热点。适用海洋保护区制度有望成为养护脆弱与独特的北极地区BBNJ的重要工具。海洋保护区的推进需要将当前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所面临的复杂的地缘政治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对北极ABNJ海洋保护区进行区域治理具有局限性,适宜采用全球模式。同时,为适应北极特殊的环境,在共性规则之外还需要个性化规定。在北极BBNJ的治理过程中,中国应当强化对BBNJ全球谈判的引领,积极发挥在区域性与行业性组织中的作用,加强能力建设,以维护中国在ABNJ以及北极的海洋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极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 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保护区 全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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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制度选择和发展前瞻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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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瑛 《海洋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15-521,共7页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床与底土界线划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波恩准则》关于海洋遗传资源的规定来看,现行国际法框架下针对此问题可以有多种方案,且部分规定存在非适用性的问题。面对未来,需要从海洋遗传资源界定、惠益分享方式等方面设计具体制度,确保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为全人类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abnj)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与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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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渔业法律制度研究 被引量:1
7
作者 裴兆斌 王炎 《中国渔业经济》 2021年第1期2-12,共11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ABNJ)渔业法律制度随着海域划界变迁和捕鱼能力的提升,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由分散到集中再到分散的制度模式。现有的ABNJ渔业法律制度大体分为:国际性渔业法律制度、区... 国家管辖范围外(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ABNJ)渔业法律制度随着海域划界变迁和捕鱼能力的提升,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由分散到集中再到分散的制度模式。现有的ABNJ渔业法律制度大体分为:国际性渔业法律制度、区域性渔业法律制度和个别渔业法律制度。经研究发现,这些制度存在渔业资源分配不公、渔业资源养护变革阻碍大、渔业组织监管与国际合作机制不完善、渔业执法制度缺乏体系等问题。对此,建议设立兼顾渔业资源养护义务履行量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渔业资源分配制度;提高区域渔业组织对渔业资源养护的管理力,严格渔业准入,加强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完善渔业组织的监管制度和国际合作制度,建立统一有效的渔业执法体系,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abnj) 渔业资源分配 渔业资源养护 渔业组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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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保护区建立管理中的作用——兼谈对“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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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德明 杨帆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39-49,共11页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 海洋保护区是当前最为重要的综合性海洋治理工具,由于它的建立和管理涉及不同国际机构、国家和其他团体的权能,因此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有助于海洋保护区的成功设立和有效运行。东北大西洋和马尾藻海地区分别建立了当前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前者以《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和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委员会为中心,委员会与多个国际机构签署双边谅解备忘录,并制定适用于多边合作的《集体协议》;后者在缺少区域环境保护条约和区域环境保护组织的情况下,通过成立马尾藻海联盟、订立《汉密尔顿宣言》,建立了以国家、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为主导,以软法机制为主要形式的国际合作模式。考虑到当前海上丝绸之路周边海域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借鉴这两种模式的成功经验对于在"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构建ABNJ海洋治理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 海洋保护区 跨部门合作法律机制 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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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的国际争议与消解——兼谈“南北对峙”中的中国角色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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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斌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9-71,共13页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谈判中的争议集中表现为遗传资源法律属性、获取管理、惠益分享三个方面。淡化遗传资源权属争议,以落实惠益分享为目的对遗传资源获取进行适度管理,以交换正义为原则推进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建立,是化解该海域遗传资源开发争议的基本路径。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南北对峙”的协定谈判僵局下,在认知南北冲突成因基础上,中国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在坚持谈判原则的同时,善用大国地位化解南北对立,同时通过提出创新性制度提案,引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全球公域治理的国际合作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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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构建逻辑 被引量:3
10
作者 龚向前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86-95,共10页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 国际法确立了有关跨境环评的程序性义务,但由各国参照“国际软法”来执行实体性标准。《海洋法公约》有关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ABNJ)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协定环评条款的制定仍应坚持这种基于程序主义的软法规制模式;在国际法框架下开展针对ABNJ的环评,应由国内法主导国际法规范的具体实施,且国家享有自主决策权。这种“国家主导、国家自主决策”的跨界主义方法,可扩展为国内法基于“影响导向”的域外适用;鉴于区域性海洋环评规则与全球性机制的互动关系,中国可积极推动ABNJ环评规则的渐进式发展,并逐步将环评嵌入周边区域性海洋谈判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 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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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PAR公海保护区困境的应对之策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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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小翼 禤嘉慧 +1 位作者 HAN Yuchen CHEN Jueyu 《中华海洋法学评论》 2022年第3期1-39,共39页
《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又称“OSPAR公约”)项下公海保护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公海保护区网络”,在包括公约、协议、建议等不同形式文书组成的法律框架下,迄今已建立八个公海保护区。然而OSPAR公海保护区面临法律约束力不足、管... 《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公约》(又称“OSPAR公约”)项下公海保护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公海保护区网络”,在包括公约、协议、建议等不同形式文书组成的法律框架下,迄今已建立八个公海保护区。然而OSPAR公海保护区面临法律约束力不足、管理权有限、机构管理有效合作有待加强等困境,阻碍保护区效能的发挥。OSPAR公海保护区的困境反映了公海保护区建设中存在的公海自由原则与海洋生境养护治理的矛盾、国家权利行使与让渡之间的平衡、现有制度与新设养护措施的衔接及海洋保护区科学性的要求与现实的差距等问题,为BBNJ国际协定下采用划区管理工具和建立公海保护区提供了管理模式、权利义务设定和管理规定等方面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东北大西洋海洋环境保护公约》 公海保护区 国家管辖范 围以外区域 生物多样性 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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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12
作者 葛勇平 田雪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5-61,共7页
BBNJ国际文书草案规定了四项环境影响的核心要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等国际条约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解决国际议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体范围、执行措施... BBNJ国际文书草案规定了四项环境影响的核心要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和《跨界环境影响评价公约》等国际条约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解决国际议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主体范围、执行措施及监督机制等问题的纷争,需要加强国家的主导,在国际社会加快谈判进程,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义务区分,健全实施国家责任制度;同时,建立全球化监督机构,以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的有效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海洋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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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当前海洋法热点问题的立场分析 被引量:1
13
作者 白俊丰 《公安海警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52-55,共4页
当前海洋法的热点集中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上,其中也包含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对此,中国的基本立场是支持谈判。同时,中国主张联合国的主导地位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地位,主张谨慎对待公海海... 当前海洋法的热点集中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上,其中也包含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对此,中国的基本立场是支持谈判。同时,中国主张联合国的主导地位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框架地位,主张谨慎对待公海海洋保护区,支持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区域"生物资源的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法 管辖范围以外 海洋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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