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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理论中两个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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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英伟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39-42,共4页
共犯理论被学者称之为刑法学中的“迷宫”,而教唆犯绝对可称之为这一“迷宫”里最为复杂和深邃的领域。由于其特殊性和特有的魅力,教唆犯问题历来是学者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教唆行为部分还有许多内容可以深入挖掘,对我国刑法第29条第2... 共犯理论被学者称之为刑法学中的“迷宫”,而教唆犯绝对可称之为这一“迷宫”里最为复杂和深邃的领域。由于其特殊性和特有的魅力,教唆犯问题历来是学者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教唆行为部分还有许多内容可以深入挖掘,对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理解和适用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犯 教唆行为 教唆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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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独立教唆犯之犯罪预备性——以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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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道华 《行政与法》 2010年第10期107-111,共5页
独立教唆犯是预备犯,这是因为,从教唆行为的本质上看,教唆行为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预备行为,且这种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身在法律上不具有正当性。为了尽早阻断教唆行为对法益的破坏作用,有的国家在刑法总则中对独立教唆犯予以原则性... 独立教唆犯是预备犯,这是因为,从教唆行为的本质上看,教唆行为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预备行为,且这种犯罪预备行为的本身在法律上不具有正当性。为了尽早阻断教唆行为对法益的破坏作用,有的国家在刑法总则中对独立教唆犯予以原则性地处罚规定,采取的是非独立预备犯的立法模式,将犯罪构成要件的可罚性前置化。采取独立预备犯立法技术的国家,在刑法分则中为一些独立教唆行为规定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使一些教唆行为成为其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的实行行为,但不是教唆者所教唆之罪的犯罪实行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独立教唆犯 预备犯 立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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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未遂犯处罚原则的反思与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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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篮芝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16-21,共6页
传统教唆未遂犯处罚原则是指将教唆未遂犯当作被教唆的罪的预备犯进行处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原则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处刑失调以及扩大处罚范围等问题。教唆未遂犯具有侵... 传统教唆未遂犯处罚原则是指将教唆未遂犯当作被教唆的罪的预备犯进行处罚,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该原则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处刑失调以及扩大处罚范围等问题。教唆未遂犯具有侵犯法益的危险且处罚教唆未遂犯符合刑事政策要求且十分必要。应以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教唆型犯罪作为处罚教唆未遂犯的边界,并以其所触犯的教唆型犯罪罪名定罪,将该条款作为刑法分则教唆型犯罪的法定从宽情节解决处刑失调问题。此外,应对“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进行严格限定,以缩小处罚范围,且对被教唆人拒绝教唆原则上适用“但书”进行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未遂犯 处罚原则 教唆型犯罪 法定从宽情节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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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从犯特殊区分制下“教唆未遂”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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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然 《刑法论丛》 CSSCI 2017年第3期31-70,共40页
我国学者对《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解读存在着被教唆者未既遂论、教唆犯独立犯罪论和间接正犯未既遂论等观点,然而上述解释都与我国刑事立法不能圆满贴合。我国共犯体系是以作用为标准区分主犯和从犯的特殊区分制。共犯人之间存在事实上... 我国学者对《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解读存在着被教唆者未既遂论、教唆犯独立犯罪论和间接正犯未既遂论等观点,然而上述解释都与我国刑事立法不能圆满贴合。我国共犯体系是以作用为标准区分主犯和从犯的特殊区分制。共犯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从属关系,这是共同犯罪的本质属性。教唆未发生在共犯关系尚不成立阶段,教唆未遂犯不具有共同犯罪人的属性,以共犯的从属性或独立性解释教唆未遂并无立场。教唆未遂的处罚根据是造成了严重的客观危害,因此未达至的教唆、失败的教唆、无效果的教唆行为因没有现实的客观危害性而不可罚。应将"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解释为教唆行为已经完成,被教唆者虽接受了教唆但实施了与教唆内容无规范包含关系的犯罪。教唆未遂是特殊的预备行为,司法实践中应借鉴主要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教唆未遂采取限制处罚政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唆未遂 单一制 区分制 特殊区分制 事实从属性 特殊预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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