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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被引量:4
1
作者 张文广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2期14-20,共7页
在过去的百年中,曾产生过若干个重要的海上货物运输立法,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深思。文章从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历史沿革出发,对制约海运公约效力的因素加以详细剖析,总结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本特征,对《鹿特丹规则》的发展趋势做出了预测... 在过去的百年中,曾产生过若干个重要的海上货物运输立法,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值得深思。文章从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历史沿革出发,对制约海运公约效力的因素加以详细剖析,总结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基本特征,对《鹿特丹规则》的发展趋势做出了预测并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公约 海上货物运输法 《鹿特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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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领域中的首要义务 被引量:1
2
作者 沈健 陈敬根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1年第2期85-91,共7页
对首要义务进行界定,指出首要义务是合同义务群中的主给付义务,是即使存在不负责事项时仍被考量是否有效履行的义务。分析和评价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领域中关于首要义务的争论,指出目前海商法学界关于首要义务的讨论仍处于讨论主题不... 对首要义务进行界定,指出首要义务是合同义务群中的主给付义务,是即使存在不负责事项时仍被考量是否有效履行的义务。分析和评价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领域中关于首要义务的争论,指出目前海商法学界关于首要义务的讨论仍处于讨论主题不明确的状态,这是由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自身特征所决定的。为方便相关纠纷解决,建议参照《日本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1990年韩国商法典》等的规定,直接在法律中明确首要义务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首要义务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适航义务 管货义务 直航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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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火灾”事故适用法律研究
3
作者 余妙宏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年第1期74-81,共8页
在国际海上运输途中货物发生火灾,造成船舶与货物的损失,除非能证明承运人本人有过失,否则承运人对火灾所致的货物单独海损免除责任,因火灾所致的共同海损由各受益人分摊,但承运人能否就火灾给船舶造成的损失向收货人索赔或者主张货物... 在国际海上运输途中货物发生火灾,造成船舶与货物的损失,除非能证明承运人本人有过失,否则承运人对火灾所致的货物单独海损免除责任,因火灾所致的共同海损由各受益人分摊,但承运人能否就火灾给船舶造成的损失向收货人索赔或者主张货物的留置权要根据货方有无责任而定,行使货物留置权需要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当海上运输货物发生火灾危及船货安全时,船方应及时宣布共同海损,同时船货双方应本着合作态度尽快明确火灾原因以分清责任,承运人宜接受担保,应避免行使货物留置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火灾 货物留置权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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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最新商法(有关运输/海商部分)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被引量:9
4
作者 张秀娟 李晓楠 +1 位作者 梁赟 张永坚(译)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0年第1期56-73,共18页
日本《商法》中有关运输和海商部分的修改已于2018年5月获得通过,自2019年4月起施行。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也随着商法的修改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该法同样自2019年4月起施行。该文对新修改的这两部法律进行了... 日本《商法》中有关运输和海商部分的修改已于2018年5月获得通过,自2019年4月起施行。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也随着商法的修改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该法同样自2019年4月起施行。该文对新修改的这两部法律进行了翻译。日本商法曾对中国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现在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研究此次修改的内容,必将对完善中国相关法律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商法》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法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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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责任还是惩罚赔偿?——海上运输法与消费者保护法交错下的海运搬家合同 被引量:2
5
作者 沈军 孙思琪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1年第4期52-59,共8页
海运搬家业务近年来在中国快速发展。海运搬家合同兼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消费者合同的性质。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制规则针对的是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情形,而消费者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则是针对经营者的欺... 海运搬家业务近年来在中国快速发展。海运搬家合同兼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消费者合同的性质。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承运人单位赔偿责任限制规则针对的是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付的情形,而消费者保护法的惩罚性赔偿规则则是针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前者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保护承运人一方鼓励航运业发展,后者则是通过惩罚现实加害者、威慑潜在加害者,实现对居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的保护。中国司法实践对于其他运输方式,虽然通常认可此类合同具有消费者合同的性质,但大多倾向于通过两种方式回避惩罚性赔偿规则的适用:一是认可运输单证条款关于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二是对于承运人是否构成欺诈行为从严认定。单位赔偿责任限制和惩罚性赔偿可以同时适用于海运搬家合同,但法律规则背后的价值取向仍然存在一时难以调和的冲突。因此今后立法和司法需要重视海上运输法与消费者保护法的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运搬家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法 消费者保护法 惩罚性赔偿 单位赔偿责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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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的识别 被引量:1
6
作者 黄晖 赵伟 《世界海运》 2003年第2期36-37,共2页
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二者发展历史上的渊源以及业务范围的某些交叠使得无论在理论中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含混不清的地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包括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无船承运人与货运代理人在国际贸易和航运业的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二者发展历史上的渊源以及业务范围的某些交叠使得无论在理论中还是实践中都存在着含混不清的地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包括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都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而美国的《1998年航运改革法》似乎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船承运人 货运代理人 识别 国际海运条例 海商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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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努力的思考 被引量:2
7
作者 张永坚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年第2期11-18,共8页
《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是国际社会为推进国际货物运输法的统一而作的又一次努力。结合这一统一化运动,分析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动因、悖论、成果的局限性以及中国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对国际货物运输... 《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是国际社会为推进国际货物运输法的统一而作的又一次努力。结合这一统一化运动,分析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的动因、悖论、成果的局限性以及中国在这一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并对国际货物运输法统一化给予客观的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国际货物运输法 统一化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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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的识别 被引量:3
8
作者 张文广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79-83,共5页
承运人的识别,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际海运公约给承运人下了定义,但没有完全解决承运人的识别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解决承运人识别问题上的做法大相径庭。在不能形成统一解决方案的情形下,承运人识别问题只能留待国内法解... 承运人的识别,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际海运公约给承运人下了定义,但没有完全解决承运人的识别问题。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在解决承运人识别问题上的做法大相径庭。在不能形成统一解决方案的情形下,承运人识别问题只能留待国内法解决。中国需要完善《海商法》的规定,通过国内法,解决承运人识别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货物运输 承运人 识别 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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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买卖法与海上货物运输法对接机制之构建 被引量:3
9
作者 傅廷中 《国际法研究》 2015年第4期29-39,共11页
国际货物买卖法与海上货物运输法密切相关,但是,由于两个制度中间缺少有效的对接机制,以至于在某些交易条件下,有关当事人依买卖合同享有的权益在海上运输阶段却得不到实现。我国《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托运人享有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 国际货物买卖法与海上货物运输法密切相关,但是,由于两个制度中间缺少有效的对接机制,以至于在某些交易条件下,有关当事人依买卖合同享有的权益在海上运输阶段却得不到实现。我国《合同法》中虽然规定了托运人享有请求变更合同的权利,但此种规定却不具备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适用的条件。事实上,在海上货物运输法的框架之内构建一个适当的机制用以衔接两种合同制度,不仅具有法理上的依据,而且有国际立法中的相关制度可资参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借鉴《鹿特丹规则》中的制度模式,在我国《海商法》中引进货物控制权制度,实为最佳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对接机制 鹿特丹规则
原文传递
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识别
10
作者 胡正良 刘宝玉 《海大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81-108,共28页
由于提单未载明承运人名称和《海商法》第四章规定不够明确等原因,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托运人之外的提单持有人识别承运人的争议,且承运人识别标准并不统一,表明存在统一这种标准的必要性。识别承运人标准应当遵循保护托运人之... 由于提单未载明承运人名称和《海商法》第四章规定不够明确等原因,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托运人之外的提单持有人识别承运人的争议,且承运人识别标准并不统一,表明存在统一这种标准的必要性。识别承运人标准应当遵循保护托运人之外的第三者运输单证或电子运输记录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兼顾运输单证和电子运输记录文义性和运输合同相对性,平衡公平和效率的价值目标,以及一般举证责任和推定相结合,同时基本符合我国海事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借鉴《鹿特丹规则》第3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创设的识别承运人规则总体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承运人 识别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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