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6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间接证据的定罪问题研究
1
作者 訾莹莹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66-71,共6页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犯罪趋于隐蔽化,越来越多的“零口供案件”出现,直接证据愈发难以获取,为侦查人员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多的困难,故运用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定罪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2021年最高人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刑事犯罪趋于隐蔽化,越来越多的“零口供案件”出现,直接证据愈发难以获取,为侦查人员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多的困难,故运用间接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定罪便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刑诉法解释》第140条出发,尝试说明间接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定罪的重要性并梳理其法律依据,同时在此基础上分析我国现阶段运用间接证据定罪所存在的一些不足,并为完善我国的间接证据定罪规则提出一些解决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定罪 证明模式 证明标准
下载PDF
有关间接证据的四大认识误区及澄清 被引量:2
2
作者 刘英明 《学术探索》 CSSCI 2013年第12期65-68,共4页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 我国诉讼法学界对间接证据的传统认识存在以下四点错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不独立和不直接;"运用间接证据证明"等同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等同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存在本质区别。正确的看法应该是:间接证据的本质特点在于需要运用逻辑进行推理;"运用间接证据证明"不等于"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间接推理不等于间接证明;"运用间接证据证明"和"事实上推定"不存在本质区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间接推理 间接证明 事实上推定
下载PDF
主张即证据:不在犯罪现场的意见解构
3
作者 陆而启 《财经法学》 2015年第6期74-87,共14页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采用明定规则和隐含规则两种模式规定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从法体系来看,"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本质上可以抽象为一种无罪证据,又可以具体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物证、书证...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采用明定规则和隐含规则两种模式规定了"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从法体系来看,"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本质上可以抽象为一种无罪证据,又可以具体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更多的时候是依靠备受怀疑的人证方式来支持,因而需要多主体的沟通交流。"不在犯罪现场"主张即证据,可以从证据命题论和主体间共识论获得理论支持。不在犯罪现场作为一个证据单元所体现出的无罪指向性和意见聚合性特征既发展了证据形式和证据种类的理论,又丰富了司法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在犯罪现场 主张即证据 无罪指向性 意见聚合性 证据单元
下载PDF
论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4
4
作者 黎桦 王天民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3期364-368,共5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 ,当前有必要从...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计算机的广泛运用 ,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活动和证明过程中占有日益显著的地位。作为对新生事物的关注 ,我国法学理论界对电子证据的法律地位、种类归属及证据力等问题的研究在近年内也缓慢起步。因此 ,当前有必要从电子证据的收集与提取、资格与归属、认证与证明力各环节出发 ,对电子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 ,从而作出新的立法构想与安排 ,以弥补旧有制度的缺陷 ,并适应社会进步和国际发展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电子证据 证明力 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
下载PDF
民事间接证据适用规则研究 被引量:4
5
作者 张霄霄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98-206,共9页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 间接证据作为民事诉讼常见的一种证据形式,其依据经验法则和推理构成间接证明方式,该方式是民事诉讼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手段。间接证据因为证明对象多元化、证明力不确定和证明事实方式复杂化,使得法院对其采取了谨慎、怀疑甚至是排斥的态度,法院对其运用或是简单滥用证据排除规则、证明力较小规则将其排除,或是以证据不能证明案件事实直接适用证明责任规则裁判定案,使得原本能够认定的事实得不到科学证明。因此,对于间接证据,首先应明确法院仅能依据宽松的证据能力制度对其作有限排除,同时应限制常识性的间接证据证明力较小和真实性规则滥用以及要求法院对矛盾间接证据证明力问题进行合理分析。更重要的是,在间接证明分为证据环、证据链等几种具体类型基础上,应明确间接证明对推定基础的经验法则之要求,确定间接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多样化模式,并且赋予间接证据在证明欺诈、胁迫等主观事实方面的重要作用。然后法院面对间接证据时才能依赖自由心证来认定事实,使民事裁判建立在规范、严谨的证据审查基础之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明 经验法则 证据链模式 证据环模式 证据能力
下载PDF
“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运用研究 被引量:2
6
作者 熊用坪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1年第5期61-71,共11页
情况证据作为英美法系中与直接证据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证据法意义上的间接证据相似,但英美法系中的事实类、背景类“情况证据”,在我国未能被正确认识,这类证据可依靠经验法则适用于辅助判定某类情形更加确信或者不可信... 情况证据作为英美法系中与直接证据对应的一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证据法意义上的间接证据相似,但英美法系中的事实类、背景类“情况证据”,在我国未能被正确认识,这类证据可依靠经验法则适用于辅助判定某类情形更加确信或者不可信。“情况证据”有内部微相型与外部环境型两大类表现形式。“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有验证、佐证及阐明背景的运用价值,“情况证据”具有证据材料与证据材料推论之事实的双重属性,通过证据到证据事实实现对待证事实的证明。“情况证据”在事实认定中的规范运用需遵循关联性、推论可反驳及排除合理怀疑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况证据 间接证据 证明机理 事实认定
下载PDF
关于数学中逻辑证明的探讨
7
作者 李静 张东升 《阜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0年第2期66-68,71,共4页
本文着重从间接证明尤其是反证法的逻辑结构入手,通过剖析数学中的范例,对数学中的逻辑证明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逻辑证明 间接证明 反证法 数学 逻辑结构
下载PDF
论测谎结论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
8
作者 施宣羽 《天津法学》 2011年第1期104-107,共4页
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测谎仪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测谎结论的法律地位的确定成为证据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新的表现形态的证据材料时,不能因为与法律罗列的证据种类在概念上难以契合就剥夺其证据能力。测谎结论符合证... 在科技发展的今天,测谎仪的运用越来越广泛,测谎结论的法律地位的确定成为证据法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当出现新的表现形态的证据材料时,不能因为与法律罗列的证据种类在概念上难以契合就剥夺其证据能力。测谎结论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测谎结论可以作为间接证据使用,用以加强法官内心确信和帮助法官审查、判断其他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测谎 证据能力 证明力 间接证据 程序保障
下载PDF
民事诉讼间接证明的机理证成与模型应用 被引量:8
9
作者 包冰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78-187,共10页
在民事诉讼中,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往往是繁琐复杂的,法官对事实的重构也容易混杂主观随意性的因素。如何规制经验法则、逻辑推论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性,如何证成间接证据之间具有同向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为审... 在民事诉讼中,利用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过程往往是繁琐复杂的,法官对事实的重构也容易混杂主观随意性的因素。如何规制经验法则、逻辑推论在适用过程中出现的主观臆断性,如何证成间接证据之间具有同向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成为审判实务的难点。在此背景下,间接证明模型的提出,一方面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抑制事实认定者的主观随意性,以规范间接证明方式的适用;另一方面,为当事人与法院的及时交流沟通提供可能,以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证明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明模型 间接事实 自由心证 经验法则
原文传递
关于本证与反证之再思考 被引量:3
10
作者 何燕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2期144-149,共6页
对本证与反证的界定,我国学界是从单纯的证据分类学的视角进行的。然而这种分类方式却存在着重大的理论上的缺陷,即其所能包括的证据数量过窄,只能在直接证据中进行再次分类等,这显然违背了非此即彼的二分法的证据分类原则。本证和反证... 对本证与反证的界定,我国学界是从单纯的证据分类学的视角进行的。然而这种分类方式却存在着重大的理论上的缺陷,即其所能包括的证据数量过窄,只能在直接证据中进行再次分类等,这显然违背了非此即彼的二分法的证据分类原则。本证和反证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证明学领域,所以对本证与反证全面而准确的界定应该是从证明学和证据学同时着手进行。与此相关的间接反证理论中所凸现的仍然是具体的提供证据责任,而非证明责任,所以反证方当事人对间接事实负担证明责任的提法是有瑕疵的。在有相反证据推翻不同种类的推定时,应该根据客观证明责任是否转移而使用反面证明和反证,单纯使用反证一词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分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本证 反证 证明责任 间接反证 反面证明
原文传递
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 被引量:2
11
作者 陆而启 《证据科学》 CSSCI 2014年第5期517-543,共27页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辩方开示义务如"邯郸学步",这是把一种可能无需法律规制的常识判断转化为一种程序规则。"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具有无罪的指向性、整体的意见性以及形态的中介性,这... 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不在犯罪现场的辩方开示义务如"邯郸学步",这是把一种可能无需法律规制的常识判断转化为一种程序规则。"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具有无罪的指向性、整体的意见性以及形态的中介性,这一概念发展了证据形式和证据种类的理论。然而这个规则既无根基也无后果,一方面,在我国官方垄断取证的背景之下,"不在犯罪现场"的辩护不可能对控方造成突然袭击,还可能被认为是狡辩而不受待见,而辩护方的所有取证活动必须汇集到控方的单向证明活动之中才被看做是证据;另一方面,倘若被告人并未履行"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开示义务,尽管出于辩护本能,根本没有这种可能,对被告人而言,也没有相应的惩罚后果。须知在英美法系国家为寻找真相而要求庭前开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也可能事与愿违。因此,在我国"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只关注了为了削弱程序抗辩的证据交换问题,而未考虑辩护方的证据收集能力的前提问题以及控诉方怠于为反对抗辩而积极取证的责任问题。在此背景下,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不在犯罪现场的抗辩是辩护方证否的权利,及早提出可以防止追诉机关的错误积重难返;又基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反而是控诉方要承担的一个证实的义务,要求其积极核实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在犯罪现场 证据开示 追求真相 举证责任 自证其罪
原文传递
间接证据质证问题研究 被引量:8
12
作者 郭天武 严林雅 《政法学刊》 2017年第4期12-22,共11页
间接证据证明得到证据性事实,各个证据性事实之间通过印证或衔接从而推论出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之间的印证通常表现为各个间接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和固定,质证一般也是整体质证和简单比对。为了提高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准确性,应当建立... 间接证据证明得到证据性事实,各个证据性事实之间通过印证或衔接从而推论出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之间的印证通常表现为各个间接证据对口供的补强和固定,质证一般也是整体质证和简单比对。为了提高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的准确性,应当建立证据能力规则,保证庭审中证据的合法性。间接证据的审查应当首先从审查单个证据的证明力入手,并且印证应当是相互的、交叉的,且不能忽略推论的作用。结论唯一性不应当作为采信间接证据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间接证据 质证规则 印证 证明标准
原文传递
刑事证明标准的规范偏移与校正——从“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切入 被引量:11
13
作者 王星译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89-205,共17页
受制于客观真实发现的诉讼认识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尚未摆脱“客观化”标签。如何规限法官对事实的内心确信,一直是刑事司法实践与理论的难题。2021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裁判活动与法官事实心证出现功能性混... 受制于客观真实发现的诉讼认识论,我国刑事证明标准尚未摆脱“客观化”标签。如何规限法官对事实的内心确信,一直是刑事司法实践与理论的难题。2021年“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0条的司法实践表明,证据裁判活动与法官事实心证出现功能性混同,证明标准条款出现某种“规范偏移”。由于事实心证的“高标准”不当限制了证据裁判活动,降格适用证据要求与程序要求、以形式叙事为主线建构“证据链”便成为实务部门的应对之策。为规避主观风险与体制责任,法院用客观证明充足事实心证的主观判断,却又因为缺乏心证约束机制而陷入误用经验推定的危险。为校正实务对规范的偏移,解决证明标准的主观性难题,有必要树立“先证据裁判,后内心确信”的递进式裁判思维,把排除合理怀疑的心证自由置于事实证成这一裁判说理义务的约束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标准 事实认定 间接证据 证据印证 自由心证
原文传递
指导案例视角下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 被引量:12
14
作者 吉冠浩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5-71,共17页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 证明对象海量化以及证据与罪量的证明关系发生变化,使得在打击网络黑灰产犯罪时,对其罪量的司法证明问题成为当前的最大难题。现有罪量司法证明应对方案没有给予中国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事实以足够关注。在对现有方案检讨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两高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刑事审判参考》及相关典型案例的系统梳理发现,对于网络黑灰产犯罪罪量的司法证明,我国司法机关业已形成了一套证明方法,其分为三个环节:公诉方基于综合认定得出推定数量;辩护方针对推定数量承担证明责任;公诉方对反驳进一步承担证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黑灰产犯罪 罪量 司法证明 间接证据 事实推定
原文传递
不在场证据的证明——以台湾地区南回铁路翻车案为说明 被引量:2
15
作者 蔡惠琇 《证据科学》 2009年第1期25-32,共8页
在刑事案件审理时,不在场证明是律师反败为胜的最佳工具。但如何证明不在场,却不是那么容易。本文即欲探讨,关于不在场证明到底如何论证,并以台湾地区"南回铁路翻车案"为核心,来说明不在场证据的证明。
关键词 不在场证明 间接证据
原文传递
国际仲裁中不利推定的适用及其限制 被引量:1
16
作者 桑远棵 《仲裁研究》 2020年第1期22-30,共9页
国际仲裁实践中,一方当事人经常出于不正当的目的,毫无理由地拒绝出示关联的证据。实践表明,请求法院协助提供救济或裁定不履行方承担更多的仲裁费用都无法有效地遏制此行为,而对不履行方作出不利推定实际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 国际仲裁实践中,一方当事人经常出于不正当的目的,毫无理由地拒绝出示关联的证据。实践表明,请求法院协助提供救济或裁定不履行方承担更多的仲裁费用都无法有效地遏制此行为,而对不履行方作出不利推定实际上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手段。但在不同的法律和规则层面上,都没有明确地规定不利推定的适用条件。尤其是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发生的一系列案件表明,不利推定的作出必须受制于多项限制性条件。而且应当强调的是,不利推定对整个案件的实体结果一般不具有决定性作用。尽管如此,不利推定对仲裁程序的有效进行仍然具有积极的作用,它可以有效抑制当事人的不合作行为,以及弥补证据的缺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利推定 否定推论 国际投资仲裁 IBA取证规则 直接证据 间接证据 证明责任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