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34篇文章
< 1 2 7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Formalizing Foreign-Related Affairs Governance and Exercising Foreign-Related Laws in China
1
作者 HAN Liyu 《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Selected Publications from Chinese Universities》 2023年第4期551-577,共27页
Foreign-related affairs ar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sidered from a domestic perspective,and their governance models vary over time.War has long been a decisive approach to handl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With the ... Foreign-related affairs ar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nsidered from a domestic perspective,and their governance models vary over time.War has long been a decisive approach to handl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With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requiring peaceful resolutions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s and general banning use of force or threat of force to address international affairs,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ave been placed on a track of legal governance.Governance of foreign-related affairs has to be formalized,although the associated legal governance model still has a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other models,and the domestic context plays a great role in this.Legal governance can adopt an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law,domestic law,and policy coordination.The legal governance of China's foreign-related affairs can be regarded as the rule of law applied to foreign-related affairs.To exercise foreign-related affairs in a coordinated manner,appropriately exercising extraterritorial application and jurisdiction,safeguarding national sovereignty,security,and development interests,as well as common values of humanity,and building a human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oreign-related relations WAR legal governance rule of law in foreign affairs a human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原文传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 被引量:38
2
作者 杨立新 王竹 +11 位作者 刘召成 袁雪石 曹艳春 张莉 朱巍 王丽莎 朱呈义 陶盈 李佳伦 吴烨 韩煦 王佩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第2期18-45,共28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编纂民法典”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立法机关已经决定重启民法典制定工作,首先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民法典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仅次于宪法的重要法律,而民法总则又是民法典的总纲和总的规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以及侵权责任法都受其拘束,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学者提出立法建议稿,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传统,既具有学术价值,也能够作为立法参考的蓝本予以借鉴。本刊刊登杨立新教授牵头的民法总则立法研究课题组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以此为立法机关制定民法总则提供参考,也为编纂民法典的壮举助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总则 建议稿 草案 国家法律体系 立法机关 依法治国 民法典
下载PDF
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与法律适用 被引量:20
3
作者 邹晓美 高泉 《中国流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61-64,共4页
本文认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活动的法律形式,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相比,它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诸多环节,合同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更为复杂,除运输、储存等一般物流服务法律关系外... 本文认为,第三方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活动的法律形式,与一般民商事合同相比,它涉及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诸多环节,合同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也更为复杂,除运输、储存等一般物流服务法律关系外,也有代理、居间和行纪等法律关系。因此,第三方物流合同将受到不同层次和不同内容的法律规范的调整,而不同法律调整的结果可能会使物流争议发生时其处理结果大为不同,其法律适用过程也具有特殊性,不同法律关系法律适用的具体原则和方法也不同。作为第三方物流合同当事人,必须签订好物流服务合同,明确有关合同不同的法律关系和法律性质,确定责任分担,控制合同风险;提高物流法律意识,既要具备物流专业知识,还要深入了解物流法律,以准确使用物流相关法律妥善处理各种物流活动争议和纠纷,保障物流当事人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方物流 合同 法律关系 法律适用
下载PDF
《民法典》编纂催生2.0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被引量:16
4
作者 丁伟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30-42,共13页
长期以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依附于民事实体法,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不触及现有立法存量的情况下应作增量规定。鉴于《民法总则》以及即将审议的各分编剔除了法律适用规范,对现行各类法律适用规范重新进行整合... 长期以来,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规范依附于民事实体法,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不触及现有立法存量的情况下应作增量规定。鉴于《民法总则》以及即将审议的各分编剔除了法律适用规范,对现行各类法律适用规范重新进行整合已势在必然。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立法基础、立法成本、立法效率,以现行《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基础,对现行各类法律适用规范进行系统化、集成化的编纂,打造2.0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功效,因而是立法机关最有可能的选项,也是现阶段国际私法学界亟需研究的应用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编纂 “嵌入式” 立法模式 2.0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下载PDF
试论国际私法涉外标准之认定 被引量:9
5
作者 张晓东 董金鑫 《时代法学》 CSSCI 2010年第1期91-98,共8页
所谓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是指民事关系具有涉及外国法适用的因素,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涉外。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标准采取的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涉外为标准。该标准过于宽泛,... 所谓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是指民事关系具有涉及外国法适用的因素,而非民事法律关系的涉外。我国目前的国际私法的涉外性标准采取的是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涉外为标准。该标准过于宽泛,内容有待完善。只有依据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内容才能找出某一具体的民事关系中的有效涉外因素,进而结合案件事实才能最终确定外国法的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 民事关系 国际私法 法律适用
下载PDF
中国私法法典形式的历史与现实 被引量:5
6
作者 严城 董惠江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90-98,共9页
我国私法体系虽已基本完备,但因其在形式上体系化程度不高,有必要借助法典编纂的方式对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材料进行系统而科学的整理和完善,实现私法的体系化。从私法的分化和融合的历史变迁看,民商法间的关系在当今很难用"民商合一... 我国私法体系虽已基本完备,但因其在形式上体系化程度不高,有必要借助法典编纂的方式对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材料进行系统而科学的整理和完善,实现私法的体系化。从私法的分化和融合的历史变迁看,民商法间的关系在当今很难用"民商合一是立法趋势"这一论断来概括,影响立法更多的是既成的法律传统、立法者采取的立法政策以及统一国法的政治经济需求等因素。基于这些因素的考量,并兼顾民商法的私法共性以及商法的诸多个性,通过制定民法典统率整个私法,并另定商事通则和完善商事单行法对其补充,实为我国当下法律体系和立法政策下的最现实合理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法体系 民商法关系 法典编纂 民法典 商事通则
下载PDF
民法典时代国际条约地位的立法模式 被引量:17
7
作者 王玫黎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99-209,共11页
《民法通则》第142条关于国际条约地位的条款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出现法律空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也未对此作出规定。第142条有关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国际惯例也可适用等内容,在现有民事法律中未能完全覆盖。条约必须遵守来自... 《民法通则》第142条关于国际条约地位的条款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出现法律空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也未对此作出规定。第142条有关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国际惯例也可适用等内容,在现有民事法律中未能完全覆盖。条约必须遵守来自各政治体意思自治与国家是独立于个体的组织体这一法理。国际条约地位条款事关国家立法权限的分配,将其置于宪法性文件中最为合理。在民法典时代,针对民商事领域出现的国际条约地位漏洞现实,存在立法论和解释论两个补充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律适用法 国际条约地位 法律漏洞补充
下载PDF
民法总则的立法思路 被引量:19
8
作者 王利明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78-86,共9页
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个步骤,我国已启动了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在民法总则制定中,应该以现有的民法通则为基础,充分处理好继承、创新的问题。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 作为制定民法典的第一个步骤,我国已启动了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在民法总则制定中,应该以现有的民法通则为基础,充分处理好继承、创新的问题。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总则体系,以此为中心,民法总则的内容将更富有体系性和逻辑性。在体例上,民法总则应采民商合一进行整体设计和构建,进而实现民法作为私法基本法的价值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典 立法 民商合一 法律关系
下载PDF
民法总则立法的若干理论问题 被引量:59
9
作者 梁慧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9-40,共22页
2015年9月14—16日法工委召开民法总则草案专家讨论会,讨论《民法总则草案(2015年8月28日民法室室内稿)》。室内稿规定民法地域效力;用"法律行为"概念,代替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统一规定欺诈、胁迫的法律效... 2015年9月14—16日法工委召开民法总则草案专家讨论会,讨论《民法总则草案(2015年8月28日民法室室内稿)》。室内稿规定民法地域效力;用"法律行为"概念,代替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统一规定欺诈、胁迫的法律效果为可撤销;维持"重大误解"概念不变;规定法律行为一般有效要件;坚持现行合同法和物权法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无因性的立法思想,符合民法法理和我国社会现实,应予坚持。此外,建议将室内稿关于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合并为一个条文。建议保持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不变,纳入民法总则。建议删去室内稿第十条。建议沿袭民法通则的基本思路,采用"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建议以合同法第五十条为根据,明文规定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制的规制。建议用"禁止性规定"取代"效力性强制规定"。建议增加关于虚伪表示与隐藏行为的规定。建议将室内稿乘人之危和显失公平两个条文加以合并,仍称显失公平。建议采纳广义的代理概念,规定间接代理。建议在总则编规定诉讼时效制度,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长期时效期间为十年,另在物权编规定取得时效制度。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变更,建议增加关于未成年人受性侵害的请求权的特别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律适用 地域效力 人格权 法人 法律行为 间接代理 时效
下载PDF
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立法特点 被引量:14
10
作者 齐湘泉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41-146,共6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很好地落实了该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要求,高屋建瓴,追踪前沿,注重国情,接轨国际,体系相对完整,内容较为充实,是一部特色鲜明、质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很好地落实了该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要求,高屋建瓴,追踪前沿,注重国情,接轨国际,体系相对完整,内容较为充实,是一部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适用法 立法
下载PDF
请求权在民法典中的地位——兼论我国民法的指导理念 被引量:13
11
作者 魏振瀛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5-20,共16页
构建德国民法典体系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萨维尼的法律关系理论和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理论,并具有概念法学特色,其指导理念是个人主义。德国民法典在理论上具有先进性,在体系上具有科学性。随着社会和法学理论的发展,德国民法典的指导理念和... 构建德国民法典体系的主要理论根据是萨维尼的法律关系理论和温德沙伊德的请求权理论,并具有概念法学特色,其指导理念是个人主义。德国民法典在理论上具有先进性,在体系上具有科学性。随着社会和法学理论的发展,德国民法典的指导理念和体系显现了它的局限性。我国民法典应当借鉴和变革德国民法典体系。"以人为本"是我国民法的指导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是个体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统一体;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每个人也都以他人为目的。我国民法典规范结构应当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不根据基础权利构建请求权体系;区分履行义务请求权和承担责任请求权,构建与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相对应的请求权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体系 法律关系 请求权 民法的指导理念 以人为本
下载PDF
B2B争议管辖权冲突与解决原则——兼谈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 被引量:2
12
作者 任际 曹荠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18-126,共9页
在冲突法上,关于其争议管辖权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解决,而作为使用网络或电子交易形式的B2B交易,由于其不同于传统交易市场的特征,因而冲击了冲突法的一般管辖权的传统理论,包括可以改变长期以来被认可或接受的管辖权的基本适用原则。本... 在冲突法上,关于其争议管辖权问题并没有得到充分解决,而作为使用网络或电子交易形式的B2B交易,由于其不同于传统交易市场的特征,因而冲击了冲突法的一般管辖权的传统理论,包括可以改变长期以来被认可或接受的管辖权的基本适用原则。本文从B2B基本交易结构的特殊属性展开分析,认为在冲突法上所赋予的管辖权内容并不是管辖权限制而是管辖权选择,所以,即使是属地管辖原则或属人管辖原则这样明确的内容,在具体适用时也会因案件涉及他国问题而发生法律冲突,而在B2B形式的交易争议中,一般管辖冲突之外还会出现新的冲突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解决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冲突法 B2B争议 B2B虚拟属性 管辖权
下载PDF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法律位阶探析——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例 被引量:4
13
作者 王伟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82-188,共7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法律位阶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立法合宪性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公布标志着该法在此问题上已有定论,但该法的法律位阶及相应的立法活动是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仍有讨论的空间和研究的必...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的法律位阶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立法合宪性问题。《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公布标志着该法在此问题上已有定论,但该法的法律位阶及相应的立法活动是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仍有讨论的空间和研究的必要。因为这不仅直接影响到该法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的实施及实效,该法的特殊重要性更是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之立法"错位"的一个绝佳样本。该法作为国际私法领域的基本法律和未来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决定了其立法权应属于全国人大,但该法最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事实表明,我国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的有关立法存在严重的不科学和不规范问题,有必要从宪法和宪政的层面予以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位阶 立法“错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合宪性
下载PDF
《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 被引量:5
14
作者 梁慧星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27-139,共13页
《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民法总则》的制定,基本确立了民法典的体系安排,对于协调《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分则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应成为全面确认和保障私权的基本法,应充... 《民法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典并且普遍适用于民商法各个部分的基本规则。《民法总则》的制定,基本确立了民法典的体系安排,对于协调《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分则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民法总则》应成为全面确认和保障私权的基本法,应充分彰显人文关怀的时代精神,强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结合《民法总则》,从民法、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四个方面进行阐述,示明《民法总则》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具有全面性、时代性和开放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 民事法律行为
下载PDF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法总则——与德国民法比较 被引量:7
15
作者 魏振瀛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5-19,共15页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qu... 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根本原因是立法理念和思路不同。德国民法体系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关系"阶段的理论。我国民法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理论属于"权利义务责任关系"阶段的理论。从立法技术上看,我国民法体系与德国民法体系有重大差异的根源在于,民法上责任的概念和内涵及责任与义务的关系有重大差异。由于《德国民法典》是以权利为核心构建的,请求权在民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国民法体系是以法律关系为核心构建的,体现为以权利——义务——责任为主线,我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与德国民法上请求权的功能不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律关系 权利 责任 请求权
下载PDF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应当规定法例规则 被引量:7
16
作者 杨立新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84-89,共6页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法律适用规则,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创设的立法例,200多年来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大多数民法典的立法通例。20世纪初叶,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变律为法,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时,依照我国古代立法习惯,创设了法例制度... 民法典总则编规定法律适用规则,是1804年《法国民法典》创设的立法例,200多年来被绝大多数国家所借鉴,成为大多数民法典的立法通例。20世纪初叶,我国清末西法东渐,变律为法,制定《大清民律草案》时,依照我国古代立法习惯,创设了法例制度,用以概括民法适用规则,并被民国民法所确立。1949年之后,我国的民法草案及《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法例规则,民法适用方法欠缺,导致民事司法不统一。制定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应当坚持规定具有中国特色的法例制度,明确民法的一般适用方法,对于统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会起到重大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法例 法源 不得拒绝裁判 法律适用方法
下载PDF
论国际惯例在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的适用——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被引量:8
17
作者 李健男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7-22,共6页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领域,国际惯例主要就是国际商事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是一条具有一般规定性质的冲突规范,该条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指的国际惯例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据此不能得出国际惯例是我...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领域,国际惯例主要就是国际商事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是一条具有一般规定性质的冲突规范,该条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指的国际惯例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据此不能得出国际惯例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结论。本文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国际惯例所指为何不明确;二是借公共秩序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国际惯例的适用做出规定,对此,应该尽快加以修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惯例 国际私法渊源 公共秩序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下载PDF
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 被引量:10
18
作者 尹雪萍 《河北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63-166,共4页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在制定、运用和解释国际私法时,应侧重保护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顺应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在条文中凸显了对弱者利益加强保... 国际私法中的弱者利益保护原则是指在制定、运用和解释国际私法时,应侧重保护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或者不利地位的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顺应国际私法发展的趋势,在条文中凸显了对弱者利益加强保护的理念,但在内涵、外延、保护方法以及与其他原则、规则的关系等方面仍存在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弱者 弱者利益保护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下载PDF
故意伤害“轻伤与否”定性共识的刑法质疑——以刑法总分则关系下的完整法律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14
19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12-121,共10页
故意伤害需"轻伤"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理论上和实践中几乎不受质疑的"共识"。然而,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定性尴尬情形表明,如此"共识"实际上是片面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这主要在于没有真正认清刑法总分... 故意伤害需"轻伤"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理论上和实践中几乎不受质疑的"共识"。然而,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定性尴尬情形表明,如此"共识"实际上是片面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这主要在于没有真正认清刑法总分则的系统关系及其所决定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规范实质,继而造成对个案适用法律的不完整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反。由此,故意伤害罪是否以"轻伤与否"作为定性标准,不能一概而论,需基于刑法总分则关系的系统化理解,将其置于个案完整法律评价体系进行具体考察,其中,对故意伤害"轻微伤"案并非都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对故意伤害"轻伤"案并非都成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伤害 轻伤 总分则关系 规范实质 完整法律适用
下载PDF
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方式探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为背景 被引量:7
20
作者 方杰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11年第8期17-22,共6页
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规定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该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彰显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重要性。伴随产生的问题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应该如何对整个涉外民... 2010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规定为国际私法的一般原则,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该原则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彰显了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重要性。伴随产生的问题是,最密切联系原则应该如何对整个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适用方式是什么?为解决此问题,本文从最密切联系原则的本质属性入手,阐述了该原则适用方式研究的必要性,最终确立了"法律关系要素分析说"作为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方式,以期能为司法实践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最密切联系原则 法律关系要素分析说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7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