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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方法的重构
1
作者
欧丹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46-69,共24页
我国实务上严格限制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而理论上则极力主张扩大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几乎将法官违法诉讼行为都视为回避内容。严格限缩适用“其他不当行为”条款并不符合法官回避制度的立法目...
我国实务上严格限制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而理论上则极力主张扩大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几乎将法官违法诉讼行为都视为回避内容。严格限缩适用“其他不当行为”条款并不符合法官回避制度的立法目的。法官回避制度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已经逐渐从规制“利益冲突与特殊关系”转向规制影响法官中立性的行为事实。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范围确定应当回归目的解释,以保障法官中立性、避免法官偏私为核心。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标准应当排除单一的违法性客观标准,引入“可能性影响公正审理”的主观标准,禁止法院采用“逆向排除法”、合理采用分层推定方法、引入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引入“一般人认识”准则有利于避免以法官自身认识为基础认定回避事由而造成限缩适用回避申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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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官回避
申请回避权
程序权保障
不当行为
法官中立
原文传递
题名
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方法的重构
1
作者
欧丹
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
出处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22年第1期46-69,共2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当事人程序主体权之救济论”(项目批准号:18FFX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我国实务上严格限制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而理论上则极力主张扩大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的适用范围,几乎将法官违法诉讼行为都视为回避内容。严格限缩适用“其他不当行为”条款并不符合法官回避制度的立法目的。法官回避制度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已经逐渐从规制“利益冲突与特殊关系”转向规制影响法官中立性的行为事实。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范围确定应当回归目的解释,以保障法官中立性、避免法官偏私为核心。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标准应当排除单一的违法性客观标准,引入“可能性影响公正审理”的主观标准,禁止法院采用“逆向排除法”、合理采用分层推定方法、引入合理怀疑证明标准。引入“一般人认识”准则有利于避免以法官自身认识为基础认定回避事由而造成限缩适用回避申请的情况。
关键词
法官回避
申请回避权
程序权保障
不当行为
法官中立
Keywords
Judges Disqualification
applying for judge's recusal
Procedural Rights Protection
Improper Conduct
Judge Neutrality
分类号
D926.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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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官回避“其他不当行为”条款适用方法的重构
欧丹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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