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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J海洋遗传资源复合型惠益分享机制研究--基于知识产权制度和区块链技术 被引量:5
1
作者 袁雪 马龙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94-106,共13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政府间谈判进入关键阶段,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问题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各国广泛关注。当前,国际社会谈判的焦点与分歧集中在惠益分享中的知识...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政府间谈判进入关键阶段,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ABNJ)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问题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受到了各国广泛关注。当前,国际社会谈判的焦点与分歧集中在惠益分享中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否适用以及如何适用的问题。而区块链技术作为下一代云计算的雏形,其颠覆性的技术特点不仅可以有效解决海洋遗传资源中知识产权适用的难题,亦可为惠益分享的机制构建提供技术保障。因此,以知识产权制度为基础,以区块链技术为保障的复合型惠益分享机制成为最优选择。“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为中国参与海洋国际治理提供了清晰的定位,也为中国深入参与BBNJ协定谈判、发挥在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构建中的功能提供理论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知识产权 区块链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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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ABNJ海洋遗传资源的国际治理与中国实践 被引量:4
2
作者 张士洋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21年第5期47-52,共6页
随着海洋认知加深和海洋生物技术发展,海洋遗传资源已成为全球关注的新兴战略资源,如何开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海洋遗传资源国际治理已经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文章通过梳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 随着海洋认知加深和海洋生物技术发展,海洋遗传资源已成为全球关注的新兴战略资源,如何开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海洋遗传资源国际治理已经成为国际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文章通过梳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国际谈判中的大国博弈与争议焦点,尝试从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分析中国参与海洋遗传资源国际治理的模式,提出在坚持“原生境自由获取”原则和坚持“公平合理惠益分享”原则下,深度参与BBNJ第四次政府间大会。加强MGRs获取能力和技术研发能力建设;加强MGRs治理的国际合作;加强海洋涉外谈判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后BBNJ时代”海洋治理准备等对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命运共同体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国际治理 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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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协定海洋遗传资源货币惠益分享制度:建构逻辑、不足与完善
3
作者 张善宝 《边界与海洋研究》 CSSCI 2024年第1期20-40,共21页
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是BBNJ协定治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但各方无法在政府间谈判中达成一致意见,遂以发达国家强制性年度缴款延后具体规则的构建。BBNJ协定既未从规则层面回应发达国家对于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构建必要性的质疑,亦未... 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是BBNJ协定治理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但各方无法在政府间谈判中达成一致意见,遂以发达国家强制性年度缴款延后具体规则的构建。BBNJ协定既未从规则层面回应发达国家对于MGRs货币惠益分享制度构建必要性的质疑,亦未为公正分享资源所衍生经济利益提供制度解决方案。为消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分歧、平衡MGRs货币惠益分享与激励科研创新的关系,宜要求开发者在商业利用阶段履行货币惠益分享义务,将1%左右MGRs研发商品销售净利润作为货币惠益的具体类型。同时,国际社会应当通过鼓励自愿捐款、建立MGRs强制性来源披露制度、明确MGRs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法律属性解决制约货币惠益分享具体规则成立与实施的因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BBNJ协定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货币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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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研究 被引量:18
4
作者 郑苗壮 刘岩 徐靖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5年第2期40-45,共6页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讨论的焦点问题,《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已经在全球90%的海域完成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的描述工作,沿海国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投入到...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讨论的焦点问题,《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已经在全球90%的海域完成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的描述工作,沿海国和国际组织也纷纷投入到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的描述进程中。符合具有重要生态或生物学意义海洋区域是海洋保护区选化,特别是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洋保护区选划的备选方案。我国在此领域应深度参与,加强相关政策研究,以创造于我国拓展战略空间有利的国际海洋新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公约》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 海洋生物多样性 养护 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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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焦点问题研究 被引量:18
5
作者 郑苗壮 刘岩 裘婉飞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1期61-68,共8页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本文通过分析与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2015年联大69/292号决议决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规定就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拟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协定。本文通过分析与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相关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以及《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国际条约,在定义、范围、获取、惠益分享及遵守等方面的经验;与划区管理工具相关的特别敏感海域、脆弱海洋生态系统的海域以及生物和生态学重要意义的海洋区域等方面的经验;与环境影响评价在国际海底管理局、《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南极条约体系等国际组织下的相关讨论。基于主要国家和利益集团的立场和主张,提出我国应做好相关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参与国际协定谈判,切实维护国家海洋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 养护 可持续利用 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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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管辖外海域推进海洋保护区的制度反思与发展前瞻 被引量:12
6
作者 何志鹏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96-107,共12页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 在公海设置海洋保护区(MPAs)是海洋法的理念更新。2015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在国家管辖以外海域商讨制定新的国际协定,应视为海洋环境保护制度的重大变革。此时,非常有必要检视以往区域性、专业性组织所进行的MPAs实践,分析相关的理论演进与制度问题,进而为未来的MPAs规范构建提供有益的借鉴。从国际海事组织(IMO)、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专业性组织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CCAMLR)、奥斯陆和巴黎委员会(OSPAR)等区域性组织的实践可知,现在MPAs建立与管理最主要的问题在于规范基础不成体系、管理措施不够普遍有效。面对未来,需要把握海洋法从公海自由到公海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制度设计时避免唯科学主义、确保MPAs的社会经济性、维护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实现全球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外海域(abnj) 海洋保护区(MPAs) 海洋环境保护 公海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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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的国际争议与消解——兼谈“南北对峙”中的中国角色 被引量:8
7
作者 胡斌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59-71,共13页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 当前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协定磋商已经进入“深水区”。其中,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开发与成果分享也被纳入国际协定磋商“一揽子”议题。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开发利用谈判中的争议集中表现为遗传资源法律属性、获取管理、惠益分享三个方面。淡化遗传资源权属争议,以落实惠益分享为目的对遗传资源获取进行适度管理,以交换正义为原则推进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机制的建立,是化解该海域遗传资源开发争议的基本路径。在当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南北对峙”的协定谈判僵局下,在认知南北冲突成因基础上,中国应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在坚持谈判原则的同时,善用大国地位化解南北对立,同时通过提出创新性制度提案,引领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全球公域治理的国际合作进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惠益分享 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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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法规范的完善 被引量:12
8
作者 李洁 张湘兰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6年第2期26-31,共6页
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对地球环境及人类发展都影响重大,但现有法律规范却还很不成熟。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构建新的全球性协议的角度出发,对新协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设计进... 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对地球环境及人类发展都影响重大,但现有法律规范却还很不成熟。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构建新的全球性协议的角度出发,对新协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在对协议的具体内容设计进行探讨后,认为新协议不仅应当完善对核心问题的规范,还需要建立专门的协调机制,促进相关制度的有效实施。中国应当继续积极参与国际立法的谈判与制定,确保自身在国家管辖外海域的相关权益,努力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外海域 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可持续利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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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 被引量:23
9
作者 金永明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12-21,共10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方面起因于相关国际条约的制度性缺失,另一方面起因于海洋生物多样性对国际社会的重要性。为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制度,国际社会面临建立在以公海自由原则基础上的公海制度和以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基础上的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协调和平衡挑战。为消除《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依事项性规范和船旗国管辖的弊端,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实施综合性管理、适用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以强化国际机构职权的价值取向,无疑是海洋治理合适而有效的方法。这种思想和管理模式能否被新制定的执行协定所采纳,不仅直接关联海洋法规范性功能的实现和发展方向,而且涉及国家在公海自由使用的权利带来的限制和影响。据此,国际社会对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新执行协定的审议有利于丰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宗旨和内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公海自由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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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管理机制探究 被引量:6
10
作者 叶泉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3年第4期101-105,116,共6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法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法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具有诸多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的利益相左,实施难度较大;采用区域性管理机制能使特定区域纳入法律的运行轨道,却容易导致情势的碎片化;实施短效管理机制虽能防止形势恶化,可并不具有拘束力;制定一部《海洋法公约》的执行协定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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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制度选择和发展前瞻 被引量:5
11
作者 戴瑛 《海洋通报》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515-521,共7页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 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作出指引性的规定。海洋遗传资源作为其中的一类,可以存在于国家管辖范围外水体及海床、底土。处于不同空间位置的海洋遗传资源如果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需要明确水体、海床与底土界线划分。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和《波恩准则》关于海洋遗传资源的规定来看,现行国际法框架下针对此问题可以有多种方案,且部分规定存在非适用性的问题。面对未来,需要从海洋遗传资源界定、惠益分享方式等方面设计具体制度,确保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为全人类共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abnj)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与惠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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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国际立法的困境与中国定位 被引量:7
12
作者 何志鹏 王艺曌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1年第1期10-16,共7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立法工作,是对国际海洋法律体系之完善。然而,现行海洋法中的相关原则与国际秩序的政治化、分散性,致使BBNJ立法工作难以顺利推进。权力政治观和对正义价值的分歧,是导致BBN...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的生物多样性(BBNJ)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立法工作,是对国际海洋法律体系之完善。然而,现行海洋法中的相关原则与国际秩序的政治化、分散性,致使BBNJ立法工作难以顺利推进。权力政治观和对正义价值的分歧,是导致BBNJ国际立法困境的主要理论原因。将全人类共同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核心原则,是解决困境之关键。中国作为正在崛起的海洋大国,BBNJ国际立法既是中国参与海洋治理的重要机遇,也为中国带来新的挑战。对此,中国在BBNJ国际立法谈判中,一方面应综合权衡自身海洋战略短期需求与长远发展,另一方面应兼顾国家利益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之实现,推动利益共赢与团结合作的谈判模式,充分表达中国立场、贡献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 海洋生物多样性 BBNJ国际立法 国际海洋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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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海保护区全球管理机制构建中面临的机制重叠问题及其解决思路 被引量:6
13
作者 胡斌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21-32,共12页
公海保护区被认为是解决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的有效工具之一,也是当前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资源养护全球立法中的重要议题。在公海国际法律机制高度密集背景下,拟议中的公海保护区制度难免与现有全球和区域海洋法律机制之... 公海保护区被认为是解决公海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的有效工具之一,也是当前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资源养护全球立法中的重要议题。在公海国际法律机制高度密集背景下,拟议中的公海保护区制度难免与现有全球和区域海洋法律机制之间产生机制重叠,进而造成机制的重复建设,甚至机制间的竞争和冲突。为避免与现有国际法律机制之间的消极互动,新的全球立法应明确自身补充立法的角色定位,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避免实现与现有全球、区域和部门组织和机构的合理分工。在具体制度安排设计上,宜建立一个以利益相关主体广泛参与为基础的缔约方大会“轻机制”,以实现与现有全球、区域和部门组织和机构的良性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海保护区 国家管辖外海域 机制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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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及其法律地位探析 被引量:9
14
作者 李晓静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2期60-67,共8页
联合国大会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制定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的决议,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这其中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实施协议的重点内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 联合国大会2015年2月13日通过了制定一个海洋法框架内的实施协议的决议,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这其中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是实施协议的重点内容。国家管辖范围外的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以及法律地位问题是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先决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分歧较大。明确了海洋遗传资源的定义,并从海洋遗传资源的物的属性出发,从实体物和信息两个维度界定海洋遗传资源的法律地位,以期为现在焦灼的谈判另辟蹊径,同时兼顾海洋遗传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公平与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 海洋遗传资源 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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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的制度化建构 被引量:6
15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9年第5期73-84,共12页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 海洋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获取和利用潜在价值巨大的海洋遗传资源提供了可能,但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理框架的缺失又带来了诸多制度障碍。构建海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是实现对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进行有效治理的前提。当前进行的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以下简称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谈判进程中,各国基于不同的价值导向秉持不同的谈判立场,化解相关谈判过程中国家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呼唤有效的制度安排。以鼓励海洋科研创新与维护全人类利益的价值导向为基础,进而构建弱限制性获取制度和强制性与自愿性相结合的惠益分享制度是符合BBNJ养护与可持续利用目的的有益尝试。面对国际变革,中国应当研判海洋遗传资源的发展趋势,针对性地强化自身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并引导会议进程,推广中国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 海洋生物多样性 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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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重点问题评析与中国应对策略 被引量:7
16
作者 刘乃忠 高莹莹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8年第7期10-15,共6页
近年来,各国持续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The Convention on Marine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BBNJ国际协定)谈判问... 近年来,各国持续关注国家管辖范围外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国际协定(The Convention on Marine 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nd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beyond Areas of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BBNJ国际协定)谈判问题。文章从BBNJ国际协定谈判发展历程,分析海洋遗传资源惠益分享、区域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能力建设和技术转让等重点问题,探讨了制定BBNJ国际协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指出我国应加强海洋事务法律及相关政策的研究,提高我国参与国家管辖外海域治理能力的应对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多样性 国家管辖范围外 海洋遗传资源 可持续发展 国际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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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选择与中国方案 被引量:4
17
作者 袁雪 廖宇程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5期47-58,共12页
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法律约束力文书》需要处理海洋遗传资源问题,包括其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然而现有国际法规定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国际法律约束力文书》需要处理海洋遗传资源问题,包括其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然而现有国际法规定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不具备直接适用的条件。梳理国际法现有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总结得出获取和惠益分享可以以“成本”为标准,被划分为严格和宽松两种类型,将不同类型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加以组合得出不同的模型,评估不同模型在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应用的利弊,阐明宽松获取和严格惠益分享的组合模型,既能促进技术创新,又能实现惠益公平,是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义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蓝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 海洋遗传资源 养护和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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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洋治理视阈下生物保护区管理的重叠到协同效应分析 被引量:2
18
作者 于宏源 《云梦学刊》 2021年第6期12-25,共14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安排与划区管理工具(ABMTs)密切相关。广义上的划区管理工具包括两种,一种是以现有国际组织为代表的部门管理,另一种是以公海保护区下区域管理组织为代表的跨部门综合管理。不同...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生物多样性养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安排与划区管理工具(ABMTs)密切相关。广义上的划区管理工具包括两种,一种是以现有国际组织为代表的部门管理,另一种是以公海保护区下区域管理组织为代表的跨部门综合管理。不同划区管理工具存在主体身份、问题领域、功能治理范围三种机制重叠表现,究其原因院一是该问题领域本身对多元国际机制建立的需求张力较大;二是野公海自由冶提供了不同机制并存的制度基础;三是全球治理理念与实践推进了海洋领域共管共治进程;四是政治权力博弈导致各种俱乐部治理组织在海洋权益制度性偏好上存在差异。划区管理工具重叠造成了积极与消极二元影响。结合当前全球治理范式由野自上而下冶到野自下而上冶转型的趋势,要实现划区管理工具协同,关键在于处理好各划区管理工具背后的主体逻辑,构建多利益攸关方交互式混合参与管理体制。在两种划区管理工具耦合逻辑基础上,以野过程论冶为视角,从方案提出、共商共估到执行监查,形成以制度衔接为功能的互动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 划区管理工具 重叠 混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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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辖范围外渔业法律制度研究 被引量:1
19
作者 裴兆斌 王炎 《中国渔业经济》 2021年第1期2-12,共11页
国家管辖范围外(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ABNJ)渔业法律制度随着海域划界变迁和捕鱼能力的提升,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由分散到集中再到分散的制度模式。现有的ABNJ渔业法律制度大体分为:国际性渔业法律制度、区... 国家管辖范围外(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以下简称ABNJ)渔业法律制度随着海域划界变迁和捕鱼能力的提升,经历了显著的变化,形成了由分散到集中再到分散的制度模式。现有的ABNJ渔业法律制度大体分为:国际性渔业法律制度、区域性渔业法律制度和个别渔业法律制度。经研究发现,这些制度存在渔业资源分配不公、渔业资源养护变革阻碍大、渔业组织监管与国际合作机制不完善、渔业执法制度缺乏体系等问题。对此,建议设立兼顾渔业资源养护义务履行量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渔业资源分配制度;提高区域渔业组织对渔业资源养护的管理力,严格渔业准入,加强许可证制度的实施;完善渔业组织的监管制度和国际合作制度,建立统一有效的渔业执法体系,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外(abnj) 渔业资源分配 渔业资源养护 渔业组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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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下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路径分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刘惠荣 毛政凯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6期86-97,共12页
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是BBNJ国际谈判进程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在2022年3月的BBNJ IGC4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于这一议题仍存在实质性分歧。本文通过对海洋技术转让的国际立法进程和现有相关国际立法文件的梳理总结,归纳出BBNJ谈判中... 能力建设与海洋技术转让是BBNJ国际谈判进程中的重要议题之一,在2022年3月的BBNJ IGC4中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于这一议题仍存在实质性分歧。本文通过对海洋技术转让的国际立法进程和现有相关国际立法文件的梳理总结,归纳出BBNJ谈判中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ABNJ)进行海洋技术转让相关议题的争议焦点。通过对争议背后根源的剖析,即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及其制度原理与BBNJ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整体安排的宗旨设计冲突,推演出对知识产权本质问题的探讨,进而探究在ABNJ中进行海洋技术转让的可行路径,包括强调重视知识产权制度的利益平衡原则和公共利益属性,制定海洋技术标准,推进共享海洋技术的合作管理平台的构建,从而合理促进海洋技术的发展与转让,实现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国际良好合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 BBNJ 海洋技术转让 知识产权 利益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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