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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研究的“三阶”理论——以党内法规效力渊源研究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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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菲 朱道坤 《党内法规理论研究》 2021年第1期108-122,共15页
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建设,必须在对法学传统理论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论阈框定,从法学传统理论出发,从而找出研究的"真问题";二是话语形成,就是结合党内法规,选择理论工具、方法,找出问题研究的分析路径;... 党内法规理论体系建设,必须在对法学传统理论进行扬弃的基础上完成,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论阈框定,从法学传统理论出发,从而找出研究的"真问题";二是话语形成,就是结合党内法规,选择理论工具、方法,找出问题研究的分析路径;三是价值分析,就是用价值分析方法修正理论模型,调整价值上的冲突抵牾。党内法规效力问题研究同样分为三阶:第一阶,框定党内法规效力渊源问题的基本论阈;第二阶,运用上位概念"法"解决效力渊源问题;第三阶,充分考虑法治的价值目标与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对之前选择的话语是否妥当进行反思与审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研究方法 党内法规基本理论 党内法规效力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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