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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限制减刑的司法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第12号指导案例评析 被引量:14
1
作者 叶良芳 应玉倩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87-95,159,共10页
死缓限制减刑是为了弥补现行死缓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功能而设立的一项刑罚制度。从性质上看,死缓限制减刑仍属于死缓制度的内容,因而其适用应当满足死缓适用的基本条件。刑法与司法解释规定了限制减刑的适用依... 死缓限制减刑是为了弥补现行死缓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功能而设立的一项刑罚制度。从性质上看,死缓限制减刑仍属于死缓制度的内容,因而其适用应当满足死缓适用的基本条件。刑法与司法解释规定了限制减刑的适用依据,但过于原则,尚需结合立法目的、量刑原则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指导案例是明确死缓限制减刑适用依据的有益尝试,但所选取的情节在决定死缓限制减刑的功用上需要深入剖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缓 限制减刑 适用依据 犯罪情节 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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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刑事责任与刑罚体系的重构 被引量:100
2
作者 刘宪权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89-99,共11页
智能机器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分为两种,即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和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外实施的行为。当智能机器人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其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智... 智能机器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可分为两种,即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实施的行为和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外实施的行为。当智能机器人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内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其没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或使用者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者或使用者的义务分为预见义务与监督义务,当其违反预见义务时,其可能承担一般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当其违反监督义务时,其可能承担监督过失的刑事责任;当其既不可能预见危害结果的产生,也确实履行了监督义务时,则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按照意外事件处理或由智能机器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当智能机器人在程序设计和编制范围外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智能机器人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因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这样处理符合共同犯罪客观方面、主体方面的要求,有利于解决智能机器人与自然人的刑事责任分担问题。智能机器人所适用的刑罚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自然人和单位。设计智能机器人的刑罚体系必须坚持罪刑相适应原则、以刑罚目的为导向原则、刑罚节俭性原则。适用于智能机器人的刑罚可以有三种,即删除数据、修改程序、永久销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能机器人 辨认能力 控制能力 共同犯罪 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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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毒品共同犯罪的死刑限制 被引量:3
3
作者 赵秉志 李运才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5期72-79,共8页
在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审判中,过度适用死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时,应当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并严格限制毒品共同犯罪的死刑适用。对于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不能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径... 在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审判中,过度适用死刑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时,应当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毒品犯罪的打击重点,并严格限制毒品共同犯罪的死刑适用。对于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的,不能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径行以单独犯罪判处犯罪人死刑。同时,对于毒品共同犯罪案件,应当正确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从犯,一律不能适用死刑;如果一案件中存在多个主犯,一般只能对核心角色的主犯适用死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共同犯罪 定性 主犯 死刑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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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视野中单位因素的介入及其思考 被引量:3
4
作者 于志刚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01-113,共13页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竞合虽然是一种逻辑必然,却仍然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和困惑,对于单位共同犯罪的类型加以划分,并探讨单位共同犯罪的定罪规则,以及单位共同犯罪中单位和个人的定罪量刑标准差异化规则,并由此来... 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竞合虽然是一种逻辑必然,却仍然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和困惑,对于单位共同犯罪的类型加以划分,并探讨单位共同犯罪的定罪规则,以及单位共同犯罪中单位和个人的定罪量刑标准差异化规则,并由此来探讨单位共同犯罪中两个层级的主从犯认定,对于单位共同犯罪的定罪和量刑诸问题进行深入的反思,理论意义重大,并为司法现实所急需。同时,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单位内部自然人的关系,直接影响着单位犯罪和单位共同犯罪的定罪和量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犯罪 单位犯罪 定罪 量刑 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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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泛化现象反思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根据 被引量:4
5
作者 徐洋洋 《湘江青年法学》 2015年第1期151-172,共22页
刑法泛化现象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据。立法是司法的前提,为了不使司法南辕北辙,首先就应该制定一部良好的刑法。以中国的刑事立法为蓝本进行考察,刑法似乎进入立法的活性化时代。自由刑法理论认为,刑事... 刑法泛化现象的出现,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审视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根据。立法是司法的前提,为了不使司法南辕北辙,首先就应该制定一部良好的刑法。以中国的刑事立法为蓝本进行考察,刑法似乎进入立法的活性化时代。自由刑法理论认为,刑事立法的正当性根据由内在根据与基本原则构成,内在根据之宏观层面是保障自由,微观层面是法益侵害和责任罪过。其次刑法的谦抑性理念是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刑罚功能的正当性不是刑事立法的正当性,对此误解需要澄清。最后,刑法泛化现象反映了刑事立法正当性根据发生了一种流变:刑事政策在过度指导刑事立法;抽象危险犯的大量出现暴露了风险社会中被人为杜撰出来以限制公民自由的风险刑法的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立法 刑法泛化 正当性根据 刑罚功能 抽象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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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共同犯罪的发展历史 被引量:2
6
作者 马聪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年第6期34-36,共3页
共同犯罪因其危害性极大而受到历代立法的关注。它经过萌芽阶段(原始社会末期—秦)、形成阶段(秦—三国)和发展阶段(两晋南北朝—隋),到唐代其理论发展趋于成熟,明、清时期逐步充实完善。
关键词 共同犯罪(共犯) 单独犯罪 首恶(首犯) 随从(从犯) 胁从犯 家族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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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过失犯罪的成立根据 被引量:2
7
作者 张二军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59-63,共5页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国内外刑法学界和刑事立法对此持有不同立场。目前,学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存在有三种观点,即肯定说、否定说和限定肯定说,它们分别由行为共同说和犯罪共同说支持。实际上,共同过失犯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国内外刑法学界和刑事立法对此持有不同立场。目前,学界对共同过失犯罪是否存在有三种观点,即肯定说、否定说和限定肯定说,它们分别由行为共同说和犯罪共同说支持。实际上,共同过失犯罪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它同样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质特征;结合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共同过失犯罪同样符合这种原则;从国内外对共同过失犯罪在立法上的态度分析,立法上对共同过失犯罪有明文规定。因此,共同过失犯罪存在其成立的理论与立法根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过失 共同过失犯罪 现状 成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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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古典学派共犯本质理论思想基础评析
8
作者 许富仁 邹佳铭 《肇庆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26-30,共5页
刑事古典学派产生于17世纪,该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反对决定论,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形成了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不仅仅给刑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方法,而且为形成为刑法理论的思想基础,确立了宪法高度的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可能建立客观判断形式的... 刑事古典学派产生于17世纪,该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反对决定论,并以此为逻辑起点形成了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不仅仅给刑法学研究带来了新的方法,而且为形成为刑法理论的思想基础,确立了宪法高度的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可能建立客观判断形式的构成要件理论。但是,由于过度追求人权和罪刑法定主义的价值理念,在此基础上,客观主义刑法理论也带来了诸多缺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古典学派 共犯本质 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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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主义的哲学视域
9
作者 刘远 《北方法学》 2009年第3期52-62,共11页
对刑法基本原则的深刻理解来自于探寻其生命源泉。英国1215年《大宪章》与罪刑法定主义之间的联系被过分夸大了。罪刑法定主义的道德基础是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其政治条件一个是政教分离,一个是王在法下。罪刑法定主义仅仅立足于民主主义... 对刑法基本原则的深刻理解来自于探寻其生命源泉。英国1215年《大宪章》与罪刑法定主义之间的联系被过分夸大了。罪刑法定主义的道德基础是个人主义的道德观,其政治条件一个是政教分离,一个是王在法下。罪刑法定主义仅仅立足于民主主义是不够的,还须立足于立宪主义,其根基在于人的尊严和自治,而其前提是商品经济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刑法定主义 道德基础 政治条件 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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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共同犯罪死刑适用:立场、误区与优化——从最高法院“会议纪要”及“典型案例”切入
10
作者 冯骁聪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67-76,共10页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死刑的正确适用,关涉毒品治理效果的实现、司法公正理念的贯彻及刑事法律权威的塑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会议纪要"及"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该类案件死刑适用尽管呈现政策与法律并遵、法定与酌定... 毒品共同犯罪案件死刑的正确适用,关涉毒品治理效果的实现、司法公正理念的贯彻及刑事法律权威的塑造。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会议纪要"及"典型案例"反映出当前该类案件死刑适用尽管呈现政策与法律并遵、法定与酌定情节并用以及责任与预防兼顾的合理立场,但依然存在着倚重相对性的"犯罪地位"、偏重提取法定情节以及固守死刑判决"人数指标"之司法误区,导致其死刑适用体现明显的程式化倾向,不利于量刑公正等目标的实现。优化这类案件的死刑适用,应遵循责任主义原则构建死刑适用的实质标准;贯通死刑的法律标准与刑事政策之鸿沟,将后者的内在精神融入对刑法第48条的理解中;还原酌定情节在死刑适用的应然效能,完整评价案件的罪责与预防必要性程度;由此实现这类案件死刑判决的适法、适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毒品犯罪 死刑 罪刑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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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的惩罚性悖论与社区行刑正当化危机解构 被引量:1
11
作者 杨雪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2年第6期117-135,共19页
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在应然与实然层面存在显著差异,而这一现象并非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所独有,域外实证研究同样证明社区行刑存在惩罚性悖论,其制度实践并不符合理论预设。本文梳理了不同时间和空间下有关社区行刑的概念及其正当化理由,并对... 社区矫正的惩罚性在应然与实然层面存在显著差异,而这一现象并非我国社区矫正制度所独有,域外实证研究同样证明社区行刑存在惩罚性悖论,其制度实践并不符合理论预设。本文梳理了不同时间和空间下有关社区行刑的概念及其正当化理由,并对其进行了有效性、公正性和周全性的检验。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已有实证研究的总结,解析了域外社区行刑惩罚性悖论的现实缘由,并通过比较研究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实践中存在的共性与差异因素。本文发现,犯罪控制的整体目标仍然嵌入在原有的评价体制之中,社会公众所期待的仍然是可以通过显性数据证明有效性的安全感,犯罪率、再犯率和行刑效率对社会治理状况的标识作用被放大。因此,社区行刑的目标设定的实现除了需要理论本身的自洽性之外,更需要提高政府、司法机关和公众对有关罪犯矫正和犯罪控制理论创新的接纳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惩罚性 刑罚正当化依据 犯罪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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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犯及相关问题研究
12
作者 李波 周蓝蓝 沈建东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第2期43-45,共3页
中止犯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中止犯的特征有: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危险犯行为人防止危害结... 中止犯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行为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中止犯的特征有:时间性、自动性、有效性。共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危险犯行为人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应是实害犯的中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止犯 故意犯罪 犯罪形态 时间性 自动性 有效性 危害结果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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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单位共同犯罪的罪责认定 被引量:1
13
作者 张雪琳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49-51,共3页
单位共同犯罪的罪责认定,应根据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受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限制和受共同犯罪规定的限制。单位共同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纯正单位共同犯罪的定性与处理;二是不纯正单位共同犯罪的定性与处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单位共... 单位共同犯罪的罪责认定,应根据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受刑法明文规定的单位犯罪限制和受共同犯罪规定的限制。单位共同犯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纯正单位共同犯罪的定性与处理;二是不纯正单位共同犯罪的定性与处理。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单位共同犯罪在定罪与量刑方面各有其特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 共同犯罪 罪刑法定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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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犯未遂的可罚性研究
14
作者 周俊生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68-74,126,共7页
我国通说认为数额犯未遂可以处罚,并将其可罚的根据置于犯罪结果的危害性上。但是,就数额犯未遂犯而言,它的可罚根据在于未遂行为对财产、经济法益较大范围的威胁。这是因为数额标准对未遂犯的可罚根据亦有限定作用,只不过较既遂犯而言... 我国通说认为数额犯未遂可以处罚,并将其可罚的根据置于犯罪结果的危害性上。但是,就数额犯未遂犯而言,它的可罚根据在于未遂行为对财产、经济法益较大范围的威胁。这是因为数额标准对未遂犯的可罚根据亦有限定作用,只不过较既遂犯而言,由既遂结果的危害性转移至未遂行为的危险性上。据此结合刑法第13条的规定可知,数额犯未遂犯成立需要"数额情节严重"这一特别条件:所谓的"数额情节"即是未遂行为危险所及的数额范围,所谓的"严重"即较既遂结果的数额范围更加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额犯未遂 可罚根据 危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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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
15
作者 王冠军 《宜宾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79-87,共9页
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只处罚对向犯的一方而不处罚另外一方的,是片面对向犯。对于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问题,有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可罚的规范目的说以及折中说四种主张,这四种主张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客观归责理论为片面对向犯的处... 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只处罚对向犯的一方而不处罚另外一方的,是片面对向犯。对于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问题,有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可罚的规范目的说以及折中说四种主张,这四种主张都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客观归责理论为片面对向犯的处罚边界问题提供了可行的方案,只有在不被处罚的一方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且与被处罚一方一同实现了该危险时,不被处罚者的行为才具有可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对向犯 对向参与行为 共同犯罪 处罚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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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法定刑配置的不足与立法完善建议 被引量:2
16
作者 牛忠志 晋泽禹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183-200,共18页
刑法规范设置的科学化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然而,《刑法》分则第九章关于渎职罪法定刑配置(刑罚种类、法定刑幅度、最高刑期)存在着个罪的法定刑配置不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本章内的罪与罪之间法定刑配置不平衡、配置的刑罚种类偏少... 刑法规范设置的科学化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然而,《刑法》分则第九章关于渎职罪法定刑配置(刑罚种类、法定刑幅度、最高刑期)存在着个罪的法定刑配置不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本章内的罪与罪之间法定刑配置不平衡、配置的刑罚种类偏少等不足。这种配置现状也与广义的渎职罪(如贪污贿赂罪)和其他密切关联的类罪(如侵犯财产罪)相比较,明显不协调。完善渎职罪法定刑配置的建议包括应切实贯彻并始终如一地坚持“并合主义刑观”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罪三类合理配置各类渎职罪的法定刑,主要是调整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给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和动物检疫失职罪等只有一个法定刑档次的渎职罪增设加重犯、增设罚金刑;在类罪中规定保安处分性质的“职业禁止”作为《刑法》第37条之一的注意性规定予以强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法定刑 罪责刑相适应 刑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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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跨境走私冻品罪名适用若干问题研究
17
作者 朱浩昭 陈伟丹 《海关法评论》 2023年第1期406-418,共13页
国家规定非设关地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冻品,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定罪处罚,但该规定因无法评价走私冻品偷逃税款特别巨大的不法内容,导致出现量刑倒挂现象。为此,有必要引用走私想象竞合犯概念和归责原则对走私... 国家规定非设关地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冻品,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定罪处罚,但该规定因无法评价走私冻品偷逃税款特别巨大的不法内容,导致出现量刑倒挂现象。为此,有必要引用走私想象竞合犯概念和归责原则对走私冻品行为和禁止属性作进一步解析,明确走私冻品各种类型案件的罪名适用。同时,建议推动立法部门修改平衡不同走私罪名的最高刑,使走私罪特别法条的最高刑档次不低于普通法条,并在修改之前注重想象竞合犯的实践运用,从而稳妥解决以上罪刑不相适应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冻品 罪名量刑 想象竞合犯 罪刑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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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教唆不可罚的法教义学解释 被引量:2
18
作者 柳忠卫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480-498,共19页
未遂教唆是指教唆人出于使被教唆人的实行行为一开始就只能以未遂告终的意思而进行的教唆。未遂教唆不可罚的法教义学解释可以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从教唆故意与一般故意的关系看,教唆故意是一般故意的具体化与特殊形式,我国刑法中教唆... 未遂教唆是指教唆人出于使被教唆人的实行行为一开始就只能以未遂告终的意思而进行的教唆。未遂教唆不可罚的法教义学解释可以从两个角度展开:一是从教唆故意与一般故意的关系看,教唆故意是一般故意的具体化与特殊形式,我国刑法中教唆故意的内容不仅包括引起被教唆者的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而且包括由被教唆者行为所导致的法益侵害结果。二是从共同犯罪立法模式的角度,我国的共同犯罪立法模式属于统一制正犯立法模式,根据统一制正犯原理,教唆故意应当及于构成要件结果,未遂教唆是不可罚的。在被教唆者接受教唆且其实行行为引起了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的情况下,教唆者对于法益侵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在具备其他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应当追究其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遂教唆 教唆故意 共同犯罪立法模式 共犯处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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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面共犯根据论 被引量:8
19
作者 田鹏辉 《当代法学》 2004年第6期146-153,共8页
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 ;法益侵害是片面共犯的本质 ,将片面共犯视为共同犯罪是实现刑法机能的需要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片面合意是共同故意的最低标准 ,将单向意思联络解释为共同故意 ,没有超出“共同犯罪”法律文义的“射程... 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 ;法益侵害是片面共犯的本质 ,将片面共犯视为共同犯罪是实现刑法机能的需要 ,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 ;片面合意是共同故意的最低标准 ,将单向意思联络解释为共同故意 ,没有超出“共同犯罪”法律文义的“射程” ,从实质上贯彻了罪刑法定的要求 ;片面共犯符合诉讼效益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片面共犯 共同犯罪 法益 罪刑法定 诉讼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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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刑制罪的正当根据与司法适用——基于刑法处罚妥当化视角的分析 被引量:1
20
作者 冯文杰 《刑法论丛》 2019年第2期213-246,共34页
从"概念法学"到后果导向主义的理念嬗变、刑法处罚妥当化对于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兼顾需求、目的解释理论的贯彻以及符号学视域下的"罪""刑"关系哲思确立了以刑制罪的正当根据。其隐性适用范围存在于所... 从"概念法学"到后果导向主义的理念嬗变、刑法处罚妥当化对于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兼顾需求、目的解释理论的贯彻以及符号学视域下的"罪""刑"关系哲思确立了以刑制罪的正当根据。其隐性适用范围存在于所有刑事裁判领域,作为一个检验刑法处罚是否妥当的标准;其显性适用范围主要存在于罪刑规范具有明显失衡性、模糊性、相似性以及滞后性这四个领域。没有必要一概排斥以刑制罪理念,在传统的由罪及刑观之外,尝试从刑罚角度考虑罪名界定问题,不仅能够为刑法处罚的妥当化提供助益,且能够为罪刑关系论的持续发展提供有益视角。坚持以刑制罪理念并非意味着赞同社科法学的全部观点,也非意味着排斥教义法学的全部论断,而是主张以刑法处罚妥当化为导向,在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将案件事实涵摄于刑法规范,从而实现罪名认定与刑罚惩罚的良性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罪刑关系 刑法处罚妥当化 正当根据 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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