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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问题研究——以单位行贿罪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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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佳一 《唐山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76-83,共8页
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顺应我国反腐败政策的宏观导向和国际法的有关要求,符合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选择。然而对于行贿单位适用《刑法》中现有的职业禁止面临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困境,可以从法律解... 对犯单位行贿罪的单位适用职业禁止顺应我国反腐败政策的宏观导向和国际法的有关要求,符合我国刑法基本原则,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必然选择。然而对于行贿单位适用《刑法》中现有的职业禁止面临法律规范和司法实践两方面困境,可以从法律解释或设立单位贿赂犯罪特别职业禁止制度的角度探索出路:扩充职业禁止的内容、缩短禁止期限、设置公告渠道、明确执行主体、与合规制度有机结合,同时向单位提供维护自身权益的渠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职业禁止 反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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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ISSUE: ANTI-CORRUPTION STRATEGIES IN TRANSITIONAL CHINA --The Guidance Function of Cases of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n Transitional ChinamWith the Reference to Criminal Trial of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as a Sample of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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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 Wanhuai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1年第4期192-206,共15页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offenses of embezzlement, bribe-taking and so on, the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s not a routine charge but a result of the response of criminal law to social transition. The fact ... Compared with the traditional offenses of embezzlement, bribe-taking and so on, the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is not a routine charge but a result of the response of criminal law to social transition. The fact that a number of difficulties have arisen in legislative and judicial procedures relating to this offense makes the value of case reference material significant. The Supreme People's Court of China 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ublication of cases of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which offer guidance and reference for real-life adjudication. Cases publicized in the last decade reflect a judicial emphasis-- they focus on the official nature of the duties performed by the subject, on understanding "for individual use" from the viewpoint of formal rationality and on a cautious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notations of "public funds." Publicizing such cases facilitates reaching the same verdict in similar cases and at the same time acts as a catalyst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he crime of corruption miSappropriation of public funds social transition caseS Reference to Criminal Trials
原文传递
中国贿赂犯罪立法之缺陷与完善——以适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被引量: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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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建平 郭健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2期38-41,共4页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预防为先、打击为主、强调国际合作、重视资产追回的反腐法律理念与制度机制,为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律基础和强力支持。参照《公约》有关贿赂犯罪的立...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倡导预防为先、打击为主、强调国际合作、重视资产追回的反腐法律理念与制度机制,为各国加强国内的反腐败行动、提高反腐败成效、促进国际反腐败合作提供了国际法律基础和强力支持。参照《公约》有关贿赂犯罪的立法规定,对我国刑事实体法关于贿赂犯罪的立法进行考察,认为我国《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定与《公约》的相关规定虽然有着许多相互对应的地方,但二者“形似神离”,在贿赂犯罪的主体、贿赂的范围、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贿赂犯罪处罚的对称性及刑罚配置等方面各不相同。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贿赂犯罪立法的七点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比较研究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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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废除我国贪污贿赂型犯罪中的死刑规定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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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明高 牛天明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41-46,共6页
死刑由于与现代刑罚旨趣格格不入,因而废除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响应。贪污贿赂罪中的死刑同样在四个方面显示了其不合理性: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不符合谦抑性思想、违背罪刑均衡原则、不利于国际司法协助。相较于国事犯罪、军事犯... 死刑由于与现代刑罚旨趣格格不入,因而废除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响应。贪污贿赂罪中的死刑同样在四个方面显示了其不合理性:不能从根本上遏制犯罪、不符合谦抑性思想、违背罪刑均衡原则、不利于国际司法协助。相较于国事犯罪、军事犯罪和暴力犯罪,贪污贿赂罪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是较小的,因而在这一领域率先废除死刑无疑是阻力最小且最符合国际趋势的。应当承认的是,在贪污贿赂罪中废止死刑是较为敏感和棘手的,因而我们可以由易到难,从犯罪主体入手,先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再过渡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自由型和财产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罪 死刑 预防和惩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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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问题研究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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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嘉 白平则 《政法论丛》 CSSCI 2012年第6期103-108,共6页
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与司法实践不相适应的问题、影响刑罚轻重的数额等级划分不合理的问题及犯罪的数额起点问题是困扰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起点应当进一步降低乃至取消而不是提高。贪污贿赂犯... 刑法规定的数额标准与司法实践不相适应的问题、影响刑罚轻重的数额等级划分不合理的问题及犯罪的数额起点问题是困扰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重大问题之一,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起点应当进一步降低乃至取消而不是提高。贪污贿赂犯罪刑罚的数额等级应当进一步细分,情节规定应当具体化。贪污贿赂犯罪的数额法定是十分必要的,不能因为与司法实践脱节而否认其合理性。完善我国现行刑法贪污贿赂犯罪应当沿着数字化、具体化方向发展,凡是可以量化的一定要量化,基于我国的国情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模糊性、不确定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犯罪 数额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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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标准的合理确定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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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远 商浩文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41-149,共9页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立法规范的嬗变进行系统梳理可以看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适用应当采取"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刑法立法在确立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数额标准时应以概括数额为宜,并且摒弃绝对确定死刑的...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立法规范的嬗变进行系统梳理可以看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适用应当采取"数额+情节"的二元标准,刑法立法在确立贪污受贿犯罪死刑适用数额标准时应以概括数额为宜,并且摒弃绝对确定死刑的立法模式。2016年"两高"制定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刑法修正案(九)》的基础上确立了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具体适用标准。基于严格控制和限制适用死刑之精神,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确定,应当在参考司法审判经验的基础上,确定死刑适用的数额基点;"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判定主要考虑行为造成的物质性、经济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之认定,主要是对死刑适用总体标准的强调性规定,以体现死刑适用的慎重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则主要从贪污受贿主体、发生领域等角度考虑行为给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受贿犯罪 司法解释 死刑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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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贿赂犯罪主体二元化立法模式下的刑法立法完善 被引量:4
7
作者 李希慧 徐光华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7期22-28,共7页
我国刑法根据贪污贿赂的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罪名与刑罚,如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这种立法模式直接导致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 我国刑法根据贪污贿赂的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罪名与刑罚,如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行贿罪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这种立法模式直接导致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刑法保护上的不平等现象。无论是国有公司、企业,还是其他所有制公司、企业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财物,收受他人贿赂的,都统一定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的主体限制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内。同时,应当在现行刑法规定的基础上,适度降低挪用公款罪、贪污罪的刑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罪 犯罪主体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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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我国刑法分则体系若干问题探讨 被引量:2
8
作者 孟庆华 李佳芮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38-43,共6页
刑法分则中"毒品"、"淫秽物品"等概念的解释性规定,按照总则与分则的关系要求应该纳入总则规定;刑法分则体系应改"大章制"为"小章制"的分类方式;并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刑法分则中"毒品"、"淫秽物品"等概念的解释性规定,按照总则与分则的关系要求应该纳入总则规定;刑法分则体系应改"大章制"为"小章制"的分类方式;并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妨害婚姻家庭罪应当独立成章;增设侵害环境罪专章,将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独立成章;贪污贿赂罪涵盖的内容应当加以扩展,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几个罪纳入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分则 体系 环境犯罪 贪污贿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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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官吏赃罪述论 被引量:7
9
作者 彭炳金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0期30-36,共7页
《唐律》中官吏赃罪相当于现代刑法中的贪污、贿赂罪。《唐律》规定了六种赃罪 ,除强盗和窃盗两种赃罪外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和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官吏。另外 ,属于窃盗赃罪范畴的监临主守自盗主体也是官吏。《唐律》对官... 《唐律》中官吏赃罪相当于现代刑法中的贪污、贿赂罪。《唐律》规定了六种赃罪 ,除强盗和窃盗两种赃罪外 ,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和坐赃的犯罪主体均为官吏。另外 ,属于窃盗赃罪范畴的监临主守自盗主体也是官吏。《唐律》对官吏赃罪规定了广泛的范围和严厉的刑罚。惩治官吏犯赃是唐代以法治吏的重点 ,唐代对官吏犯赃采取从重惩罚政策。由于唐代官吏赃罪的以上特点 ,使它成为排除异己、打击政敌的有效武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代 官吏 赃罪 贪污 受贿 朋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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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罪法定刑量刑标准述评——兼评《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 被引量:2
10
作者 伍光红 王惠敏 蔡士林 《中州大学学报》 2016年第1期25-30,共6页
我国于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罪的法定刑量刑标准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取消了之前的"具体数额+犯罪情节"的量刑标准,转而向以"概括式数额+情节为中心"为定罪处罚标准的新二元量刑体... 我国于201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罪的法定刑量刑标准做出了较大的调整,取消了之前的"具体数额+犯罪情节"的量刑标准,转而向以"概括式数额+情节为中心"为定罪处罚标准的新二元量刑体系发展,无疑成为这次改革的亮点,但这并非一劳永逸之举。通过国内外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的考究,为新法的适用开辟理论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受贿罪 量刑标准 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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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贿赂犯罪刑事立法比较探析 被引量:6
11
作者 吴益民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115-121,共7页
作为世界第一部全球性反腐败法律文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国际社会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更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我国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基本上是与《公约》相适应的,然而,在罪名体系、... 作为世界第一部全球性反腐败法律文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国际社会倡导了治理腐败的科学理念和策略,更为国际社会反腐败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指南和行动准则。我国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基本上是与《公约》相适应的,然而,在罪名体系、犯罪主体、贿赂的范围、贿赂方式、受贿罪的客观要件、行贿人的主观目的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为了严密贿赂犯罪的刑事法网,有效打击贿赂犯罪,与《公约》规定接轨,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贿赂犯罪刑事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贿赂犯罪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刑事立法 比较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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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之立法完善——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视角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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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启俊 周后有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3期128-132,共5页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1条规定了有关私营部门内的贿赂犯罪,包括向私营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犯罪和私营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与之相比较,我国有关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尚存差距,主要表现在:主体范围比《反腐公约》窄;贿赂的范...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21条规定了有关私营部门内的贿赂犯罪,包括向私营部门工作人员行贿犯罪和私营部门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与之相比较,我国有关私营部门内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尚存差距,主要表现在:主体范围比《反腐公约》窄;贿赂的范围比《反腐公约》窄;行贿方式规定单一;对商业受贿犯罪贿赂的归属规定不明;入罪范围比《反腐公约》窄。具体的立法完善建议:修正罪名;完善体系;扩大贿赂的范围;扩大行贿罪的行为方式;取消有关数额的规定,将数额犯修改为情节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腐公约》 私营部门 商业贿赂犯罪 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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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提升的法治反思——以最新刑事立法与司法解释为中心 被引量:6
13
作者 何荣功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132-140,共9页
严峻的贪腐违法犯罪形势和国民对贪腐的感知适应,是"两高"最新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的现实和社会心理原因。《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虽然有助于缓解... 严峻的贪腐违法犯罪形势和国民对贪腐的感知适应,是"两高"最新颁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的现实和社会心理原因。《解释》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数额虽然有助于缓解眼下实践办案的难题,但却面临更为根本性的法治疑问。提升贪腐犯罪定罪量刑的数额意味着国家"严惩腐败"刑事政策和法治立场的让步。刑法对贪腐犯罪治理意义原本就相当有限,《解释》的做法具有导致国民反腐意识进一步钝化和刑法反腐功能进一步衰退的风险。反腐必须坚守法治理性,倚重刑法反腐已走到尽头,国家反腐刑事政策的法治转型迫在眉睫。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贪污贿赂罪 司法解释 感知适应 刑法功能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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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行贿犯罪的刑法完善 被引量:2
14
作者 郝金 张勇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75-79,90,共6页
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我国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与之协调并趋于完善, 但也要充分考虑国内立法现实和国情。笔者不主张完全按照《公约》的规定设置新的罪名, 而是首先要在我国刑法中现有的行贿罪名范围内进行构成要件及法... 我国已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我国行贿犯罪的刑事立法应当与之协调并趋于完善, 但也要充分考虑国内立法现实和国情。笔者不主张完全按照《公约》的规定设置新的罪名, 而是首先要在我国刑法中现有的行贿罪名范围内进行构成要件及法定刑的补充和修改, 以达到求同存异的效果。在此观念基础上, 笔者建议将我国刑法中行贿犯罪的主观方面修改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通过不正当程序获取利益"; 在客观方面补充行贿方式为"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扩大贿赂范围为"不正当好处"、正确评价数额的作用; 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 制定专门的《预防腐败法》, 构建行贿犯罪预防的法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行贿犯罪 刑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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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与性受贿腐败犯罪行为刑事立法问题评析 被引量:4
15
作者 吴文平 陈毕君 刘旭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1期20-24,共5页
性贿赂与性受贿腐败问题乃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对性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是否用刑法加以制裁以及如何制裁是当前刑事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性行贿与性受贿往往引发极其严重的腐败犯罪,致使国家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 性贿赂与性受贿腐败问题乃当前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对性贿赂等腐败犯罪现象是否用刑法加以制裁以及如何制裁是当前刑事司法界颇具争议的问题。性行贿与性受贿往往引发极其严重的腐败犯罪,致使国家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遏制腐败犯罪现象的蔓延,必须有效打击性贿赂犯罪。我国应尽早研究刑事立法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问题 犯罪行为 受贿 腐败犯罪 犯罪现象 性贿赂犯罪 贪污贿赂 腐败问题 刑事司法 经济损失 遏制腐败 立法对策 制裁 刑法 行贿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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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身份犯散论 被引量:2
16
作者 狄世深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5年第2期23-27,共5页
身份犯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通过对各种观点的述评 ,认为 :身份犯是指刑法中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才能构成的犯罪 ,或者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予以从严或从宽处罚的情形。身份犯一般可分为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两... 身份犯是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 ,通过对各种观点的述评 ,认为 :身份犯是指刑法中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才能构成的犯罪 ,或者具有一定身份的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予以从严或从宽处罚的情形。身份犯一般可分为纯正身份犯和不纯正身份犯两种 ,从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来看 ,身份犯亦可分为自然人身份犯和单位身份犯。鉴于贪污贿赂犯罪是最为严重的一类身份犯罪 ,建议 :(1)协调贪污、受贿罪与盗窃、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 ;(2 )纠正贪污、受贿罪死刑适用标准过高的做法 ;(3)同时犯贪污、受贿二罪的 ,实行“二罪一罚” ;(4)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至死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纯正身份犯 贪污贿赂犯罪 重要范畴 从宽处罚 现行刑法 数额标准 定罪量刑 适用标准 行为人 受贿罪 刑法学 自然人 诈骗罪 法定刑 死刑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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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驰失济:贪污受贿犯罪量刑失衡之里表与纾难——基于600份判决的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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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旭 杨丰一 高昕 《警学研究》 2018年第5期12-26,共15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继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布局中,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作为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性,表达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当前,弥除贪墨与构筑人民法之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继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战略布局中,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了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作为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性,表达了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决心。当前,弥除贪墨与构筑人民法之信仰相辅并进,关键在于斧正量刑。量失之衡,刑失之谬,如千里堤坝溃于蚁穴,法之公平不复矣。因而,均衡量刑不仅是法之公平由理念转化为现实的重要桥梁,更能促进腐败犯罪的法治防控。运用SPSS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对于所收集的600份贪污、受贿犯罪的判决文书所载的量刑情节及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目前我国贪贿犯罪量刑存在失衡现象,进而总结导致失衡的原因,最后根据上述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助力新时代背景下腐败犯罪的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腐败防控 贪污罪 贿赂罪 量刑失衡 量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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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死刑的当代考量——以政策和立法为视角 被引量:2
18
作者 狄世深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33-137,共5页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基本死刑政策,近年来推出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等举措是对该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但尽管如此,我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一些规定仍... "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一贯坚持的基本死刑政策,近年来推出的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等举措是对该政策的进一步完善。但尽管如此,我国《刑法》中有关死刑的一些规定仍有同现行死刑政策不一致之处,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并保证死刑适用的公正性,应取消《刑法》总则中的死缓制度,进而细化分则中每一个死刑罪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认定标准,并对实践中多发且危害严重的贪污、受贿罪实行"二罪一罚"以免总额达到一定数目的犯罪人逃脱死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死刑 死刑政策 死缓 罪行极其严重 贪污罪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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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高级官员贪腐犯罪案件的审断 被引量:5
19
作者 刘志勇 《北方法学》 2011年第1期135-142,共8页
清代一、二品官员贪腐案件众多,涉案人员广泛,一、二品官员位高权重,因此对其审判科罚有严格规定。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及人为因素面前,法律规定变得非常模糊,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法律会被弃置不用,而皇帝的态度及喜怒对案件的审判起着决定... 清代一、二品官员贪腐案件众多,涉案人员广泛,一、二品官员位高权重,因此对其审判科罚有严格规定。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及人为因素面前,法律规定变得非常模糊,甚至在一定情况下,法律会被弃置不用,而皇帝的态度及喜怒对案件的审判起着决定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二品官员 贪腐犯罪 受赃律例 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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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中情境预防对策的引入及其运用——以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为考察对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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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凯 胡海 《成都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第8期14-18,共5页
贿赂犯罪一直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已有的统计数据表明,较多的贿赂犯罪发生在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传统刑法方法的被动性导致其在打击此类犯罪时的效果不甚理想,值得反思。寻找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贿赂犯罪的方法,变被动... 贿赂犯罪一直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已有的统计数据表明,较多的贿赂犯罪发生在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传统刑法方法的被动性导致其在打击此类犯罪时的效果不甚理想,值得反思。寻找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贿赂犯罪的方法,变被动打击为主动防御,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引入情境预防理论或许是一条有益的路径。情境预防理论是一套系统的犯罪预防策略体系,其立足于犯罪学的立场,跳出传统的刑罚遏制范式,强调事前预防以及与刑事处罚的结合运用,以此对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贿赂犯罪起到较好的预防和遏制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项目 工程招投标 贿赂犯罪 情境预防 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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