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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议会委员会涉华事务的内涵、特征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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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帅 《印度洋经济体研究》 2023年第3期134-150,155,156,共19页
近年来,中国议题频繁成为印度议会立法活动的重要内容。议会委员会是印度议会执行涉华事务的主要部门,其发布的涉华报告为解读印度立法机构的涉华事务提供了切入视角。立足印度议会委员会的结构特征和运行机制,分析其最具代表性的涉华... 近年来,中国议题频繁成为印度议会立法活动的重要内容。议会委员会是印度议会执行涉华事务的主要部门,其发布的涉华报告为解读印度立法机构的涉华事务提供了切入视角。立足印度议会委员会的结构特征和运行机制,分析其最具代表性的涉华报告发现,边界问题、涉藏问题、经贸关系、跨境水资源是其涉华事务聚焦的议题。在观点立场上,对华灵活务实的主基调没有变,呈现出谨慎乐观、对抗与合作、激进与强硬的多元立场,且强调以中印边界问题为中心、边境基建和前线战备为两翼的对华政策新格局是亮点。同时,重点争取财政拨款、每年三个活动高潮、嵌有智库运作逻辑是印度议会委员会涉华事务的特征,折射出印度政府强调内政比拼、重视制度设计的对华战略底层逻辑。这对中国理解印度立法层面的对华政策有重要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印度 议会委员会 立法活动 对华政策 边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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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与纠纷解决资源的整合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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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之东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1期42-49,共8页
因社会纠纷复杂多发,而现行纠纷解决机制"单兵作战"效果欠佳,整合既有的纠纷解决资源已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内的当务之急。主要依照政治逻辑进行运作的政法委依托于体制优势,基于其职能定位和运作方式,成为执政者在社会治理过... 因社会纠纷复杂多发,而现行纠纷解决机制"单兵作战"效果欠佳,整合既有的纠纷解决资源已成为中国社会转型期内的当务之急。主要依照政治逻辑进行运作的政法委依托于体制优势,基于其职能定位和运作方式,成为执政者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达致"整合资源、维护稳定"这一执政目标的现实选择,而由其组织实施的"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则成为实现该制度预期的一种有效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型社会 政法委 纠纷解决 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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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的级别与个案协调差异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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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先伟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62-67,共6页
我国政法委设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司法实践看,中央政法委和省级政法委协调的个案还没有发现错案;因政法委协调而发生的错案主要发生在地级市及其以下的两级政法委中。探询二者差异之原因,对于完善和规范基层政法委的个案协调职能... 我国政法委设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司法实践看,中央政法委和省级政法委协调的个案还没有发现错案;因政法委协调而发生的错案主要发生在地级市及其以下的两级政法委中。探询二者差异之原因,对于完善和规范基层政法委的个案协调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法委 个案协调 级别 错案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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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领导司法的组织生成——“结构-机制”的视角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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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龙刚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104-113,共10页
党对司法的领导是党的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党组、政法委员会和地方党委是党领导司法的组织载体。部门党组通过内部整合与组织激励机制实现部门内部治理。政法委员会通过政治考核、部门协调与资源整合机制来化解附属案件审判的... 党对司法的领导是党的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部门党组、政法委员会和地方党委是党领导司法的组织载体。部门党组通过内部整合与组织激励机制实现部门内部治理。政法委员会通过政治考核、部门协调与资源整合机制来化解附属案件审判的“难办”事务和“部门职责交叉”事务,实现政法综合治理。地方党委通过政策转介、专项行动和话语动员机制增强司法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实现地方整体治理。通过治理结构上的“纽结”,部门内部治理、政法综合治理和地方整体治理耦合为完整的治理体系。党的领导强化了司法的治理责任,并有效提升了司法履行治理责任的能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增强党对司法的领导,优化党领导司法的具体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层司法 党组 政法委 党委 司法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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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机关比较研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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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伟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87-94,共8页
各国宪法解释机关大体上分为三种模式 :即普通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法院、独立的宪法法院和立法机关。其共同特点是宪法解释机关与承担违宪审查职责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同一个机关 ,并且基于一定的法理学基础。宪法解释需要一个最终的、权威的... 各国宪法解释机关大体上分为三种模式 :即普通法院体系中的最高法院、独立的宪法法院和立法机关。其共同特点是宪法解释机关与承担违宪审查职责的宪法监督机关是同一个机关 ,并且基于一定的法理学基础。宪法解释需要一个最终的、权威的机关 ,但也离不开其他的机关为补充 ,这是各国宪法解释的共同特点。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解释享有最终的、最后的解释权。在我国宪法解释的实践中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国务院 ,省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对宪法解释的法案例 ,表明我国这些宪法解释机关的从属性、附属性与补充性。而最高人民法院在裁判案件中对宪法进行的解释的案例 ,正是宪法实施保障法理学与宪法解释本身的需要 ,与宪法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是一致的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法院解释体制 宪法法院解释体制 最高权力机关解释体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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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体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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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金康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35-40,共6页
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中央常会、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都享有立法权,而真正负责从事立法的机关则是立法院,国民党通过多种途径和不同渠道参与立法,从而保障了国民党... 1927-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国民党中央常会、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国民政府都享有立法权,而真正负责从事立法的机关则是立法院,国民党通过多种途径和不同渠道参与立法,从而保障了国民党的意志渗透到法律之中,可谓是法从党出了。这是国民党立法的初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立法 中国国民党 立法院 中央政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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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职能略论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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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玉军 崔赫 《地方立法研究》 2018年第1期2-15,共14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虽然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内部工作机构,却在整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法工委从1979年初创至今,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虽然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内部工作机构,却在整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层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法工委从1979年初创至今,其立法职能经历了从政治到法治、从综合到专业、从临时到稳定的变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法工委的立法职能包括立法调研、法律案征求意见、立法前评估、拟定立法解释草案、立法计划的编订与监督、法律草案起草、立法后评估、答复法律询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实践中,法工委还有拟定法律清理意见、编制与出台《立法技术规范》、法律实施检查、法律问题研究、编写法律释义、联合有关部委出台规范性文件等基本权限及其他辅助职能。通过将法工委与国内外相近机构的立法职能做比较,可以更清晰明确地把握法工委的法律定位与工作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职能 制度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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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孤村花数朵,于无人处最销魂——教育家杜国庠功行的铭述追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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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标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5-21,207,共17页
杜国庠澄海志学,东瀛修习。毕业归来,任教北京大学,兼行自由研究和个别教育,宣传新兴学说,剖析学校制度。出任中学校长,试行"亲爱力学"说。指导上海左翼文化团体的秘密活动,参加国民政府领导的抗战文化建设。战后在上海,有公... 杜国庠澄海志学,东瀛修习。毕业归来,任教北京大学,兼行自由研究和个别教育,宣传新兴学说,剖析学校制度。出任中学校长,试行"亲爱力学"说。指导上海左翼文化团体的秘密活动,参加国民政府领导的抗战文化建设。战后在上海,有公开的文化身份,有隐匿的政治使命。1950年始,政治角色和文化角色合二为一,在学术复元、基础重建、制度改革、文化再造等方面,不舍昼夜。杜国庠的信仰与行动一体,性情与职业无隙,气节才望及其教育家形象,固不显扬。年谱、文编、诗文全集之类基础材料未备,有关论文不多,专题著作罕见。对这位摩诘稀声的教育家的研究应进一步加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杜国庠华南师范学院 大教联(上海大学教授联谊会) 文工委(国民政府军事委员 会政治部文化工作委员会) 文委(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工作委员会) 亲爱力学说金山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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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过程”的历史:清末民初宪政侨务的立法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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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勇 《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CSSCI 2019年第2期75-84,共10页
论文从立法与实践互动过程的视角对清末民初的华侨宪政参与问题进行了回溯和研究,并总结个中华侨宪政参与的思想和侨务工作的现实借鉴。在清末民初宪政侨务的推进中,华侨作为特殊贡献群体,在体现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宪政参与问题上逐... 论文从立法与实践互动过程的视角对清末民初的华侨宪政参与问题进行了回溯和研究,并总结个中华侨宪政参与的思想和侨务工作的现实借鉴。在清末民初宪政侨务的推进中,华侨作为特殊贡献群体,在体现公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宪政参与问题上逐渐由清末参议权推进到民初代议权阶段。自民初福建临时省议会率先赋予闽侨代议权至次年3月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华侨参议员选举结束,海外侨社掀起持续大半年的选举潮,在选举潮实践与立法"互动过程"的展开中,宪政侨务立法逐渐趋向于完善;个中探索亦为后世落实华侨代议权提供了多元方案选择的经验借鉴和教训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华侨 参政议政 代议权 参议员 侨务立法 闽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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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韶关市村委会的构成看农村妇女政治参与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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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倩倩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03年第3期15-17,共3页
对韶关市村委会构成的抽样调查表明 :村委会构成中妇女比例小且处于配角地位 ,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意识弱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无明显因果关系 ;妇女的传统角色定位、指派荐举方式、文化素质、农户独立耕作制度是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障碍。... 对韶关市村委会构成的抽样调查表明 :村委会构成中妇女比例小且处于配角地位 ,农村妇女政治参与意识弱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无明显因果关系 ;妇女的传统角色定位、指派荐举方式、文化素质、农户独立耕作制度是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障碍。应通过鼓励、政策倾斜及妇联组织介入提高妇女在村委会中的比例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韶关市 村委会 农村妇女 政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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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法委协调处理刑事案件的制度考察及分析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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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军 师亮亮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第2期65-72,共8页
我国的刑事案件事实认定机制不具有对抗"协调"的功能。书面认定案件事实是地方政法委协调处理案件的技术方式。现行制度设置决定了案件事实认定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要保证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效运行,就需要地方政法委... 我国的刑事案件事实认定机制不具有对抗"协调"的功能。书面认定案件事实是地方政法委协调处理案件的技术方式。现行制度设置决定了案件事实认定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要保证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得以有效运行,就需要地方政法委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协调功效;同时,要实现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利益平衡也需要地方政法委进行协调;此外,地方政法委通过对刑事案件进行协调处理也可以实现自身的政策目标。目前,不宜取消地方政法委对刑事案件的协调制度,但应当合理限制地方政法委协调刑事案件的范围,并禁止地方政法委对刑事案件事实进行"协调"。地方政法委对刑事案件适用程序的协调功效应部分予以保留。地方政法委也不应对办案机关之间因处理刑事案件而出现的利益"纠葛"进行"协调"。此外,地方政法委不能以实现政策目标为由,以协调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不当干预办案机关正常办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政法委 协调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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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领域中请示报告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被引量:8
12
作者 段瑞群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37-49,共13页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内法规规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请示报告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法工作领域的适用,曾经衍生出"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与实践,导致民主法治建设遭受重创。虽然伴随着改革开放,"...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内法规规范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请示报告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政法工作领域的适用,曾经衍生出"党委审批案件"制度与实践,导致民主法治建设遭受重创。虽然伴随着改革开放,"党委审批案件"制度被正式废止,但是实践中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的问题依然存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现象屡见不鲜。党的十八大后,一方面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保障审判权独立运行;另一方面不断健全请示报告的党内法规,强化各级党委统筹领导作用。如何在政法领域,特别是司法审判中正确认识、科学适用请示报告制度已成为一个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或许对请示报告与"干预"司法,案件审批,党委领导干部批示、圈阅、督办公文,"公检法"关系协调等作出法治化界定,才是开启"中国之治"新篇章之关键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请示报告 党内法规 党委政法委 政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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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阶段我国城市妇女参政问题的探讨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梦真 《改革与开放》 2010年第9X期26-27,29,共3页
城市妇女作为我国妇女群体中一个先进的群体,其参政问题是民主进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城市妇女参政在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她们的参政也因历史,性别歧视和女性形象建构偏差等而面临巨大的挑战,对此我从国... 城市妇女作为我国妇女群体中一个先进的群体,其参政问题是民主进程中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城市妇女参政在建国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她们的参政也因历史,性别歧视和女性形象建构偏差等而面临巨大的挑战,对此我从国家、社会和城市妇女自身角度提出了提升其妇女参政的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我国城市妇女 参政 立法 社会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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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中建议自纠机制的合理性基础、运行状况与优化建议 被引量:1
14
作者 程能 《法治社会》 2021年第1期15-25,共11页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通过《立法法》《监督法》确立了备案审查中的建议自纠机制。这一机制的确立不但有助于减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负荷,而且丰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处置方式,有助于妥适解决规范抵触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一机...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通过《立法法》《监督法》确立了备案审查中的建议自纠机制。这一机制的确立不但有助于减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负荷,而且丰富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处置方式,有助于妥适解决规范抵触的问题。与此同时,这一机制整体上也合乎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定位。近年来,建议自纠机制的运行状况逐渐偏离了法律文本,合法性略显不足。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成立后,建议自纠机制仍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宜适度调整。为了优化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的运行效果,法工委不宜再承担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违宪法规的职责,而建议自纠机制也宜被调整为可供审查机构选择的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人大常委会 备案审查 建议自纠机制 法工委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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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的优化路径研究 被引量:1
15
作者 顾晟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第37期35-36,共2页
党委教师工作部现已成为高校的标配部门之一,但在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上,仍存在着部门定位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工作抓手不够有力等问题。上海音乐学院通过厘清部门定位、理顺工作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 党委教师工作部现已成为高校的标配部门之一,但在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上,仍存在着部门定位不够明确,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工作抓手不够有力等问题。上海音乐学院通过厘清部门定位、理顺工作机制,深化依法治校、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荣誉体系、倡导价值贡献,强化教育引导、扩大榜样效应等举措,着力探索构建“引导与规范并举”的艺术院校师德师风建设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思政 师德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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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地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与作用研究
16
作者 罗玉亮 《领导之友》 2017年第21期17-20,共4页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的重要机关,行使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权,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地方人大履职情况与现实要求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实施的重要机关,行使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权,发挥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对于促进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地方人大履职情况与现实要求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差距,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不够科学合理。因此,更好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需要优化其人员结构,逐步实现委员专职化,使人大职能回归到参政议政上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组织法 人大常委会 立法与监督 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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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执法水平对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影响 被引量:57
17
作者 罗煜 何青 薛畅 《经济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18-131,共14页
本文试图解决"法与金融"文献中经典的工具变量无法用于地区研究的难题,探究在单一的法系渊源和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不同地区的执法水平如何影响金融发展。我们基于中国1997—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以各省政法委书记是否受过长... 本文试图解决"法与金融"文献中经典的工具变量无法用于地区研究的难题,探究在单一的法系渊源和统一的法制框架下,不同地区的执法水平如何影响金融发展。我们基于中国1997—200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以各省政法委书记是否受过长期专门法律教育为工具变量剔除了内生性,分析了执法水平对信贷市场、资本市场以及金融市场化的影响。整个样本区间内,执法水平的上升显著地促进了银行信贷规模扩张,但对资本市场和金融业市场化的影响不显著。然而在2003年之后,执法水平的上升不仅促进了银行信贷,而且促进了资本市场发展和提高了金融业的市场化程度,且该时期执法水平对各金融发展指标的影响,要比之前更显著,原因是政法委的地位在2003年之后有显著提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法水平 金融发展 政法委书记 工具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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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管政法的组织基础与实施机制——一种组织社会学的分析 被引量:20
18
作者 郑智航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61-70,220,共11页
党管政法机制是中国共产党将其领导机制嵌入国家政权体制的一种机制。为了有效地实现党管政法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根据时势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党管政法的组织机构,重构政权合法性的生产机制。从组织目的、组织决策和组织环境等方面来看... 党管政法机制是中国共产党将其领导机制嵌入国家政权体制的一种机制。为了有效地实现党管政法这一目标,中国共产党根据时势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党管政法的组织机构,重构政权合法性的生产机制。从组织目的、组织决策和组织环境等方面来看,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管政法这一机制具有组织社会学的基础。它有助于将党的权威渗透到政法机关的决策活动中,从而将党的意识形态和整体精神嵌入具体的政法活动中;有助于各级政法部门进行具体的组织决策;有助于解决政法部门以'孤岛现象'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合作困境等问题。中国共产党利用党管干部、归口管理和意识形态机制等一系列的组织机制,充分实现了党管政法这一机制的制度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管政法 政法体制 政法委员会 组织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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