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存在税收政策不到位、配套运行细则相对滞后、认识存在误区、保险公司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各种资格角色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功能定位模糊、理事会定...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存在税收政策不到位、配套运行细则相对滞后、认识存在误区、保险公司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各种资格角色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功能定位模糊、理事会定位不清、类型单一、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力度较弱等问题。因此,需要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推动 DB 模式的合法化、出台完善配套细则、简化运行模式、完善企业年金理事会制度、提高发展企业年金的紧迫感、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受益人保护机制。展开更多
文摘企业年金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潜力巨大。但目前存在税收政策不到位、配套运行细则相对滞后、认识存在误区、保险公司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不够、各种资格角色之间的协调难度较大、功能定位模糊、理事会定位不清、类型单一、监管和防范风险的力度较弱等问题。因此,需要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税收政策、推动 DB 模式的合法化、出台完善配套细则、简化运行模式、完善企业年金理事会制度、提高发展企业年金的紧迫感、建立完善企业年金受益人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