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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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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冉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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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北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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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99-10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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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军职罪修改的体系化设计研究"(12CFX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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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第二款同样是特殊法条,将该款规定中的"处罚"解释为"定罪处罚"不具有正当性,军人盗窃、抢夺部队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抢夺武器装备罪。出于罪刑相适应的考虑,对上述行为量刑时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的法定刑。从立法论角度来看,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缺陷。对此,可经由补正解释的路径来纠正这一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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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盗窃
抢夺武器装备罪
盗窃
抢夺枪支
弹药
爆炸物罪
补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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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stealing or seizing weaponry
crime of stealing or seizing firearms, ammunition or explosives
Amendable interpr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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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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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刑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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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梅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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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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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9年第2期52-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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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由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刑法规定的财产犯罪中的一个罪名,因而衡量其法定刑设置合理与否就应当与相关犯罪的法定刑设置情况进行比较。相对于盗窃等罪而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刑配置偏低,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此,一方面可以考虑通过修改立法来提高该罪的法定刑配置,另一方面可以将该罪作为相关财产犯罪的未遂情形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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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故意毁坏财物罪
法定刑
盗窃罪
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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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ntentional damage to property crime
Legal punishment
crime of stealing
crime of seiz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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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5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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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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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三山
黄明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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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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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荆州师范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74-7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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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是指乘他人不备公然夺取或秘密盗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国有档案的管理秩序和国家对国有档案的所有权 ,抢夺与窃取是本罪的两种行为方式 ,抢劫国有档案的 ,则应当直接以抢劫罪定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而对国有档案的明知只要求有盖然性认识即可。只有明确这些 ,才能正确认定本罪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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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犯客体
刑法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立法
定义
行为对象
法律认定
主观要件
性质
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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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seizing by Force or stealing State-owned Archives
state-owned archives
robb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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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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