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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图书馆合理使用立法的内容及启示——重读美国著作权法的图书馆相关条款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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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强 王彦力 《图书馆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21-125,53,共6页
美国图书馆事业发展与其法律提供的保障息息相关。文章评价美国著作权法中有关图书馆的条款,并与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进行比较,建议我国应从平衡读者、图书馆、版权所有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出发修订版权法。
关键词 美国著作权法 美国著作权 图书馆 复制权 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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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比较视野下调整我国版权犯罪门槛的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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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燕龙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86-95,共10页
美国等发达国家一直诟病中国追诉版权犯罪的门槛过高,有放纵犯罪的嫌疑,而中国理论界对于版权犯罪门槛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当调整也没有一致的认识。历史上看,中国版权犯罪主要沿着构成要件门槛和数额门槛两条主线,逐渐形成在立法上通... 美国等发达国家一直诟病中国追诉版权犯罪的门槛过高,有放纵犯罪的嫌疑,而中国理论界对于版权犯罪门槛是否过高,以及是否应当调整也没有一致的认识。历史上看,中国版权犯罪主要沿着构成要件门槛和数额门槛两条主线,逐渐形成在立法上通过主观要件与客观行为,司法上通过数量和情节这两个方面来限定和调节犯罪门槛高低的基本模式。从发展趋势看版权犯罪的门槛一直在降低,并且在网络时代需要进一步降低。在网络版权犯罪高发的背景下,从版权犯罪在刑法体系中的地位、犯罪圈大小的设定以及犯罪预防的需求来看,中国版权犯罪的门槛确实较高,应当适时调整。具体到路径上,中国版权犯罪的数额门槛应当变通微调,同时需要扩充直接侵犯版权犯罪的行为类型、建立规制妨害版权犯罪的刑事责任体系以及预留兜底条款来合理降低版权犯罪的门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版权犯罪 犯罪门槛 美国版权法 数额门槛 构成要件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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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知识产权抵押担保法律制度述评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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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宁波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4期72-78,共7页
美国的知识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近几十年的发展迅速,境内几乎各行业都有专利、版权、商标等的担保实践。当前我国正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制度,考察美国知识产权抵押担保法律规定与实施效果,有助于我国参考其成功经验并对其... 美国的知识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近几十年的发展迅速,境内几乎各行业都有专利、版权、商标等的担保实践。当前我国正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担保融资制度,考察美国知识产权抵押担保法律规定与实施效果,有助于我国参考其成功经验并对其不足之处引以为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抵押担保 美国动产担保法 专利 版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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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刑事案件的管辖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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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光 孙梦怡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30-39,共10页
国家管辖海域关系到一国的国防安全,沿海国对发生在其专属经济区的刑事案件进行管辖,有利于维护沿海国主权权利,保护国家利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然规定了沿海国与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并未... 国家管辖海域关系到一国的国防安全,沿海国对发生在其专属经济区的刑事案件进行管辖,有利于维护沿海国主权权利,保护国家利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然规定了沿海国与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并未明确规定专属经济区内的刑事管辖权。通过对《公约》相关条款的解读发现,《公约》对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行使刑事管辖权予以肯定,同时加以一定限制。沿海国可依据《公约》相关条款及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主张专属经济区内的刑事管辖权。然而,目前各国国内法和司法实践对专属经济区内刑事案件管辖的立场各不相同。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有关专属经济区的刑事管辖权仍然存在法律不完善、管辖权受限制、与他国管辖冲突等问题。本文从沿海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内刑事案件进行管辖的依据出发,从制度层面,对现存相关国际法和国内法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案例,对完善我国对专属经济区内刑事管辖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沿海国 刑事管辖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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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国有单位受聘人员身份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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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二军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131-134,共4页
刑法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身份问题在理论上与实践中都存在很大争议,而身份的界定直接影响到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尽管在形式上刑法中的特定身份可以表现为个人要素,但实质上却体现为行为人对特定行为的特殊认识能力和... 刑法中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受聘人员的身份问题在理论上与实践中都存在很大争议,而身份的界定直接影响到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尽管在形式上刑法中的特定身份可以表现为个人要素,但实质上却体现为行为人对特定行为的特殊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因而,实践中对行为人行为性质的认定与行为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没有关系,而在于行为人对特定行为是否具有特殊认识与控制能力的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有单位 受聘人员 身份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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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转换性使用规则的美国实践与中国应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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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雪忠 安笑辉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98-111,共14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国司法审判中有关软件转换性使用的案例共计16件,通过归纳分析可知,当软件开发者以开发不同功能的新软件为目的、主张对原软件合理使用时,美国法院有可能认定其行为属于转换性使用,从而打破了合理使用“四要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美国司法审判中有关软件转换性使用的案例共计16件,通过归纳分析可知,当软件开发者以开发不同功能的新软件为目的、主张对原软件合理使用时,美国法院有可能认定其行为属于转换性使用,从而打破了合理使用“四要素”的判断方法。我国软件企业进入美国市场时,应当关注诉讼成本、版权注册、软件类型、地方保护等因素。考虑到我国的软件行业发展现状和法律体系与美国的差异,我国现阶段不宜引入软件转换性使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换性使用 软件著作权 软件合理使用 《美国版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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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历史、现状与前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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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耀辉 《中东研究》 2019年第1期117-138,270,共23页
联合国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是联合国为解决黎巴嫩国内有罪不能惩罚问题以及追查前总理哈里里遇刺真凶的一个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曾主导过一系列惩治国际犯罪的混合型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就是国际社会力图干涉一个国家司法实践的案... 联合国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是联合国为解决黎巴嫩国内有罪不能惩罚问题以及追查前总理哈里里遇刺真凶的一个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曾主导过一系列惩治国际犯罪的混合型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就是国际社会力图干涉一个国家司法实践的案例。它是联合国越过主权国家而直接针对一个主权国家的个人采取的国际司法行为。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建立及其审判,进一步丰富了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由于当前黎巴嫩国内政局两大政治阵营的对立和叙利亚危机的持续蔓延,法庭的公正性和效力存在不足,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的前景堪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 联合国 主权国家 国际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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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刑事法律主体资格
8
作者 陈承帼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3期35-36,共2页
作者根据担任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辩护律师的体会 ,认为司法实践中把基层党务工作者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是错误的 ,论文从《刑法》、党章党规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层面得出基层党务工作者不属《刑法》十三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结论。
关键词 基层党务工作者 国家工作人员 刑事法律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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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著作权法》若干术语的定义及其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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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安文 《中国科技翻译》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23-26,共4页
《美国著作权法》中译本若干术语的翻译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术语定名不符合术语定名原则,二是术语概念的翻译存在误译。上述问题的产生是由于译者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术语翻译的相关原则所造成的。
关键词 美国著作权法 法律术语 术语学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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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沿海国对跨国非法捕捞活动的刑事管辖权 被引量:1
10
作者 夏亮 《国际法研究》 2018年第3期35-49,共15页
跨国非法捕捞活动不仅破坏海洋生物资源,还与跨国有组织犯罪有关联。沿海国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相关涉海事务实施刑事管辖时,应考虑到该公约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间的交叉影响,并关注本国... 跨国非法捕捞活动不仅破坏海洋生物资源,还与跨国有组织犯罪有关联。沿海国在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其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相关涉海事务实施刑事管辖时,应考虑到该公约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间的交叉影响,并关注本国在刑事管辖权方面受到的制约。渔权是海权争夺的热点和焦点之一。刑事管辖权对内确定了刑法适用的时空维度,对外则是宣示一国主权最明显的方式。在国际海洋资源争夺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中国应加强国际国内法律衔接,在国际法允许的限度内充分有效行使刑事管辖权,为中国走向深海、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构想提供法治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非法捕捞活动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 沿海国 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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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对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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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子瑜 《私法》 2021年第2期107-121,共15页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知识产权”章中,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于中国行政执法能力及制度衔接做出了较高要求。通过对《协义》文本和国内立法及实践情况的分析梳理,本文认为,对于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本...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的“知识产权”章中,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对于中国行政执法能力及制度衔接做出了较高要求。通过对《协义》文本和国内立法及实践情况的分析梳理,本文认为,对于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本身,虽然“运动式执法”具有效率优势,但协调机制相对缺乏,应当建立高级别、常设性的机构,对全国范围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进行统筹规划;对于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与刑事司法体系的衔接,《协议》体现了美国对于“以罚代刑”现象的担忧,应当降低案件的移送门槛,确保罪刑一致;对于中美知识产权法合作,一方面应当增进交流,消除误解,另一方面则应当立足于国内发展情况,对于不合理的要求和指责不能一味接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 知识产权行政执法 行刑衔接 中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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