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0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中心
1
作者 陈实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4年第5期31-40,共10页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推动刑事司法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改革实施以来,在诉讼理念、司法制度和庭审程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推进维度单一、制度集成不足、立法未能充分吸收等...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党中央部署的推动刑事司法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改革实施以来,在诉讼理念、司法制度和庭审程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推进维度单一、制度集成不足、立法未能充分吸收等改革困境集中凸显。《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是突破困境、深化改革的重要契机,应巩固改革成果,引领深化改革。本次修法可考虑通过总则确立原则、分则重设体例和公诉增添章节实现审判程序中心化;通过一审体例调整、配套制度调整、二审功能调整推动一审程序重心化;通过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化庭前会议制度和规范庭审审理程序落实庭审程序实质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刑事诉讼法修改 庭审实质化 人民陪审员
下载PDF
我国刑法立法解释立场的实证考察 被引量:8
2
作者 苏彩霞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74-186,共13页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 在刑法解释的立场上,存在着形式的解释论与实质的解释论之争。对我国当前九个刑法立法解释进行实证考察后发现,我国刑法立法解释均采取了实质的解释立场。这一立场具有两个积极功能:合理入罪,促进刑法的规范正义;适当出罪,实质地保障人权。这一实质的解释立场值得继续坚持与维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立法解释 形式的刑法解释论 实质的刑法解释论
下载PDF
基于法益保护位阶的刑法实质解释 被引量:16
3
作者 姜涛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9期101-112,307-308,共12页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及对法的正义性之期待,现代刑法必须重视法益保护优先性的价值。基于法益保护的优先性以及现代刑法优先保护国家安全、人身权利之规范目的的考虑,犯罪构成解释必须立足于实质解释立场,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本... 随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及对法的正义性之期待,现代刑法必须重视法益保护优先性的价值。基于法益保护的优先性以及现代刑法优先保护国家安全、人身权利之规范目的的考虑,犯罪构成解释必须立足于实质解释立场,以法益保护位阶为基本划分而有所区别对待:当以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或价值性冲突犯罪在遭遇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难题时,刑法解释应该强化一种入罪或罪重解释。这是合理组织对犯罪反应的现代刑法教义学的应有立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益保护位阶 刑法实质解释 价值性冲突犯罪
下载PDF
我国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15
4
作者 陈瑞华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00-111,共12页
随着两个证据规定和刑诉法修正案的相继颁布,我国初步建立了刑事证据规则,并确立了若干项旨在规范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尽管在对基本原则的概括上存在一些争议,但本文认为有六项基本原则已经为中国刑事证据法所确立。这些基本原则各有... 随着两个证据规定和刑诉法修正案的相继颁布,我国初步建立了刑事证据规则,并确立了若干项旨在规范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尽管在对基本原则的概括上存在一些争议,但本文认为有六项基本原则已经为中国刑事证据法所确立。这些基本原则各有其确定的含义,在中国刑事证据规则中得到不同程度的吸收,但有些证据规则存在着与基本原则要求相悖的方面。基本原则不是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原理,而有其各自的适用例外。准确地掌握这些基本原则的含义和例外,对于我们认识这些基本原则在确立和适用上的规律,是有积极意义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证据法 证据裁判 实质真实 无罪推定 直接和言词原则 证据合法原则 禁止强迫自证其罪
下载PDF
习水8.15案的刑事法分析 被引量:2
5
作者 刘鹏 王占洲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23-28,共6页
从定性上讲,根据目前披露的案件事实,被告人冯支洋等人嫖宿幼女的行为符合嫖宿幼女罪的构成要件。从程序上讲,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要求补充侦查,但此补充侦查并非等于或必然引起撤回起诉;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也应... 从定性上讲,根据目前披露的案件事实,被告人冯支洋等人嫖宿幼女的行为符合嫖宿幼女罪的构成要件。从程序上讲,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要求补充侦查,但此补充侦查并非等于或必然引起撤回起诉;习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也应将案件移送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但这只是无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检察院向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所作的案件移送,并非改变级别管辖或提级审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水8.15案 实体法 程序法 刑事法分析
下载PDF
论英国法刑事证明责任的实质蕴涵——兼评“阶段说”与“分层说” 被引量:2
6
作者 张斌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33-142,共10页
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疑难,表现在应怎样理解"提供证据责任"的基本性质及法律定位。英国法中"提供证据的责任"不是实质意义的证明责任,只是"说服责任"的程序性展开。对本方而言,是"说服责任"的&q... 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疑难,表现在应怎样理解"提供证据责任"的基本性质及法律定位。英国法中"提供证据的责任"不是实质意义的证明责任,只是"说服责任"的程序性展开。对本方而言,是"说服责任"的"反映",对对方而言,是"说服责任"的"反对"。"提供证据的责任"与"说服责任"存在本质的不同。这是理解英国法刑事证明责任的"转移"、"分配"等概念的基础,也是厘清被告人承担证明责任性质的关键。割裂"说服责任"与"提供证明责任"内在关系的"描述"理论即"阶段说"与"分层说",在英国法中不成立。强调"说服责任"实质意义的"实质说",同时意味着强调"提供证据责任"依附意义的"光影说"。明确这一点,有利于消除对英国刑事证明责任的模糊认识和对后续问题的深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英国法刑事证明责任 阶段说 分层说 实质说 光影说
下载PDF
刑法解释的实质化——罪刑均衡是罪刑法定的阵地与底线 被引量:1
7
作者 郭自力 陈文昊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第5期47-53,共7页
形式解释论囿于"语义应有射程"原则,忽视分则体系性,导致罪刑不均,在实践问题解决上捉襟见肘。近年以来,实质化的刑法观对刑法解释论的冲击势不可挡,"开放犯罪构成""刑法功利主义""风险社会"... 形式解释论囿于"语义应有射程"原则,忽视分则体系性,导致罪刑不均,在实践问题解决上捉襟见肘。近年以来,实质化的刑法观对刑法解释论的冲击势不可挡,"开放犯罪构成""刑法功利主义""风险社会"等理论的出现预示着传统解释论的涅槃与转型。罪刑法定必须满足罪刑均衡的具体标准,二者高度统一。文义解释必须符合体系解释的具体要求,二者一体两面。应当将罪刑均衡作为实质解释论坚守的阵地与底线,并以罪刑均衡原则反思形式解释论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论 实质解释论 罪刑法定 罪刑均衡 刑法实质化
下载PDF
宽容的底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理性向度 被引量:2
8
作者 宋扬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年第4期55-56,68,共3页
当下,世界各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已然表现为非刑罚化以及适用灵活程序的特性。与此相适应,中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部分改革甚至超越了现有法律的框架。对此,理论与实务界对现行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进行了激烈的... 当下,世界各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已然表现为非刑罚化以及适用灵活程序的特性。与此相适应,中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改革也取得了巨大成就,部分改革甚至超越了现有法律的框架。对此,理论与实务界对现行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进行了激烈的争论,这种不同观点博弈背后的实质是当今刑法学界存在的实质刑法观与形式刑法观之龃龉。对当下中国未成年人司法改革中出现的不同观点进行剖析,找寻其应然的理性向度已成为当前改革的重中之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刑事司法 实质刑法观 形式刑法观
下载PDF
培养卓越法律人才背景下刑法学(分论)教学改革设计 被引量:1
9
作者 徐伟 《科教文汇》 2017年第15期46-47,共2页
刑法学(分论)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背景下,完善刑法学(分论)的教学改革,应着重明确刑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目标,精心设计课程课堂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改革教育教学方法,进一步完善学生考试评价体系。
关键词 刑法学(分论) 教学 改革 课程
下载PDF
刑法“事先法”之理念导读 被引量:1
10
作者 孙道萃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第2期36-40,58,共6页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 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具有鲜明的"事先法"特征。从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看,刑事立法的事先价值判断决定了刑法不是保障法。刑法保障法存在语义误读之嫌,刑法的正义价值要求刑法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责、平起平坐。我国的犯罪概念的立法模式是"定性+定量",定性和定量分别表明了刑法的"事先性"与"克制性"。刑法的边界是"人类行动的自觉结果",在原初意义上具有"事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事先法” 实质罪刑法定 语义 刑法正义 定性+定量立法模式
下载PDF
作为冗余理论的刑法学因果关系学说
11
作者 宋振武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3年第5期106-113,共8页
刑法学诸因果关系学说存在以下方法论问题:没有将基于因果关系的理论涵义和性质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问题与在程序上判断因果关系的经验标准问题区分开来;提出的问题为条件关系公式所限定和误导;对已给定的行为与结果之间联系类型的确定... 刑法学诸因果关系学说存在以下方法论问题:没有将基于因果关系的理论涵义和性质判断因果关系的标准问题与在程序上判断因果关系的经验标准问题区分开来;提出的问题为条件关系公式所限定和误导;对已给定的行为与结果之间联系类型的确定属于对个别性事实问题的判断问题,而不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问题;没有将归责的事实基础问题与归责问题区分开来,至少没有彻底保持这种区分;没有将作为单纯外部评价的法律前责任问题与实体法责任问题区分开来,从而误将法律因果关系的成立与实体法责任的成立等同。因果关系、法律前责任、实体法责任是三个不同层面的问题,决定了刑法学因果关系学说本质上是一种冗余的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因果关系 归责 实体法责任
下载PDF
论实质单位犯罪问题的立法解释
12
作者 刘根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88-95,共8页
实质单位犯罪问题诸如单位诈骗、单位盗窃等由来已久。对此,我国刑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形成了诸多学说,主要有无罪说和自然人犯罪说两种代表性观点。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0条的解释采取了自然人犯罪说的基本立场,即仅... 实质单位犯罪问题诸如单位诈骗、单位盗窃等由来已久。对此,我国刑法学界长期争论不休,形成了诸多学说,主要有无罪说和自然人犯罪说两种代表性观点。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30条的解释采取了自然人犯罪说的基本立场,即仅处罚个人。该解释虽然采用了类推解释的方法,但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在理论上,它属于不利于被告人的造法性解释,没有溯及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解释 立法解释 实质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 自然人犯罪
下载PDF
德国破产刑事法研究
13
作者 行江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51-56,63,共7页
德国的破产犯罪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日臻完善并形成独立的体系。作为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目前德国破产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并且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德国刑法典》第二十四章用专章共五条来规制破产犯罪。德国不存在... 德国的破产犯罪立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日臻完善并形成独立的体系。作为严重的经济犯罪类型,目前德国破产犯罪案件逐年增加,并且造成的损失不断扩大。《德国刑法典》第二十四章用专章共五条来规制破产犯罪。德国不存在专门从事侦查、起诉破产犯罪的特别机构。民事与刑事司法机构之间的协调有利于发现和打击破产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德国刑法典》 破产犯罪 立法 实体法 程序法
下载PDF
罪刑法定视域下的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以教师虐童入刑为视角
14
作者 胡安琪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第7期37-41,共5页
当今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日趋激烈,不同刑法解释立场对严重的教师虐童行为应否入刑以及入刑应如何定罪的问题形成不同的观点:形式解释论认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石下,现行刑法中无对其规制的合适罪名,只能以无罪处理;实质解释论则认... 当今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之争日趋激烈,不同刑法解释立场对严重的教师虐童行为应否入刑以及入刑应如何定罪的问题形成不同的观点:形式解释论认为在罪刑法定原则的基石下,现行刑法中无对其规制的合适罪名,只能以无罪处理;实质解释论则认为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量刑。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在罪刑法定视域下其实是高度统一的,只是面对不同案件应选择不同的解释限度。当前我国已进入法治轨道的初始期,入罪时应坚持形式解释优先的原则,不宜轻易突破法条原义;出罪时应坚持实质解释的优先性,对虽有明文规定但不具有严重法益侵害性的行为只能以无罪处理。这方为严密刑事法网、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也是人权保障的应有之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解释 实质解释 罪刑法定 解释立场 虐童犯罪
下载PDF
从形式合理性的角度看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15
作者 刘焱 胡婷婷 《黄山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84-86,共3页
从形式合理性的角度来审视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重在阐明无论在立法、司法或刑事法律理念中,都要坚持形式高于实质的原则,因为我们要追求正义的结果,就必须经历正义的过程,而该正义的过程便是形式合理。
关键词 罪刑法定 形式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 刑事法治
下载PDF
刑法学(分论)案例教学设计探析——以敲诈勒索罪的既遂与未遂为例
16
作者 马志忠 《科教文汇》 2017年第15期48-49,共2页
刑法学(分论)案例教学在其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背景下,完善刑法学(分论)案例教学设计,应着重明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类型,精心选择典型真实适宜的教学案例,认真规范教学案例应用的系列环节,适当兼顾案例教学与课... 刑法学(分论)案例教学在其教学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在培养卓越法律人才的背景下,完善刑法学(分论)案例教学设计,应着重明确案例教学的内涵和类型,精心选择典型真实适宜的教学案例,认真规范教学案例应用的系列环节,适当兼顾案例教学与课堂理论讲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学(分论) 案例教学 敲诈勒索 教学案例
下载PDF
《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前置化规制的法理探析 被引量:22
17
作者 王新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41-53,共13页
《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的前置化规制是保护重大法益的必要手段,对其正当性的讨论为当前立法和司法突破和扩张的态势提供了法理依据。敌视社会基本规范和恐怖犯罪的预备或预备的预备行为已呈现出侵害重大法益的抽象危险,具备了前置... 《刑法修正案(九)》第120条的前置化规制是保护重大法益的必要手段,对其正当性的讨论为当前立法和司法突破和扩张的态势提供了法理依据。敌视社会基本规范和恐怖犯罪的预备或预备的预备行为已呈现出侵害重大法益的抽象危险,具备了前置化规制预备行为的前提要素;在识别敌人刑法争议的根源并加以理性辨别的基础上,从立法目的都是社会要保护自身免受该违法者的侵犯之角度,前置化规制的依据与某些敌人刑法的理念存在有限的内在暗合,但不可否认,尚未成熟的敌人刑法亦与前置化规制存在疏离之处;而敌视基本法规范且具有抽象危险的实质预备犯满足了前置化规制现实依据的要求。其处罚边界亦需遵循,应根据行为方式和特征进行司法定量限制及限缩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九)》 敌人刑法 抽象危险犯 实质预备犯
下载PDF
论中国刑法现代化视野下的犯罪概念
18
作者 关振海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8年第3期48-51,共4页
犯罪概念是刑事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不同的语境会得出不同的犯罪概念,而不同的犯罪定义则反映了不同的犯罪观念。贯穿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思想主线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融合、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的统一,因此,刑法现代化视野下的犯罪... 犯罪概念是刑事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不同的语境会得出不同的犯罪概念,而不同的犯罪定义则反映了不同的犯罪观念。贯穿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思想主线是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融合、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的统一,因此,刑法现代化视野下的犯罪概念也应体现这一价值取向。中国现行刑法规定的犯罪定义在总体上契合刑法现代化的要求,但在具体说法上应修改为:符合刑法规定的、侵害法益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概念 刑法现代化 形式合理性 实质合理性
下载PDF
对解释论上“以刑制罪”现象的反思 被引量:7
19
作者 潘文博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18年第2期73-81,共9页
为解决规则与正义相冲突的难办案件,学者提出由刑到罪的方案,包括抽象的、量刑优于定罪的或者实质解释或者刑事政策导向的"以刑制罪"方案。后一种以刑事政策为中介,把价值判断转化为解释技术,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在这一... 为解决规则与正义相冲突的难办案件,学者提出由刑到罪的方案,包括抽象的、量刑优于定罪的或者实质解释或者刑事政策导向的"以刑制罪"方案。后一种以刑事政策为中介,把价值判断转化为解释技术,对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在这一模型中,刑事政策、处罚必要性及其程度与危害性评价均置于对构成要件的解释之前,会产生诸多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实质解释论的缺陷。把价值判断引入到刑法之中需要通过犯罪论体系的实质化而非实质解释,在思维逻辑上实质性的判断不能过于靠前。只有将刑事政策用以指引刑法体系的构建而不是进行实质解释,才能实现体系的可控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刑制罪” 实质解释 刑法实质化 刑事政策
下载PDF
“假药”认定标准的行刑分立及其应用 被引量:6
20
作者 董文凯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3年第4期113-125,共13页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中空白罪状的删除,标志着“假药”认定标准实行刑法与行政法二元化评价,可以在刑法范围内对“假药”进行实质化的独立判断。行为对象被认定为“假药”是成立假药类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在认定假药类犯罪时应当严格...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中空白罪状的删除,标志着“假药”认定标准实行刑法与行政法二元化评价,可以在刑法范围内对“假药”进行实质化的独立判断。行为对象被认定为“假药”是成立假药类犯罪的前提和基础。在认定假药类犯罪时应当严格区分以下两个逻辑:一是药品成份本身对服用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抽象危险;二是药品本身具有药效且没有不合理危险,但在生产、销售或提供过程中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规或者扰乱了药品管理秩序。在刑法上建构“假药”的实质标准,应遵循以行政法规定的认定标准为形式判断依据,作为一般适用情形;以刑法规定作为实质判断依据,作为补充适用情形。应立足于法益保护目的,以药品成份正推或者以造成的法益侵害危险反推,作为实质判断“假药”认定标准的具体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假药 行政法标准 刑法标准 行刑分立 实质判断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