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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汉酌金”立法思想视域下的清代丁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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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姬元贞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45-152,共8页
丁忧制度从儒家伦理中的孝道思想演变而来,自汉代开始逐渐法律化,形成了一项职官制度。清代作为边疆民族统治中原王朝,不仅吸收了明代汉文化中丁忧制度的经验,同时也融合了本族习惯,“参汉酌金”将丁忧制度应用于清代官员制度中。“参汉... 丁忧制度从儒家伦理中的孝道思想演变而来,自汉代开始逐渐法律化,形成了一项职官制度。清代作为边疆民族统治中原王朝,不仅吸收了明代汉文化中丁忧制度的经验,同时也融合了本族习惯,“参汉酌金”将丁忧制度应用于清代官员制度中。“参汉”,即借鉴前代丁忧制度的回籍守制等规定,同时,具体内容也随着统治者的需求变化而不断改进。“酌金”,则体现于丁忧制度中对待满蒙与汉族官员的区别上。由于满蒙族不曾有丁忧的传统,为了兼顾其习惯,清代丁忧制度中的规定和实施对满蒙与汉官员都有所不同。除此之外,还有“夺情”这一历朝历代都存在的例外情形。“丁忧”是“孝”的体现,“夺情”便是与之不能两全的“忠”的代表。清代在“丁忧”的“孝”与“夺情”的“忠”之间也做出符合统治需要的调整。清代丁忧制度在“参汉酌金”立法思想下的核心理念体现在:清廷在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实践过程中重视主动学习模仿儒家文化,同时也注意保留自身的传统和习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参汉酌金 丁忧制度 孝道 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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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明代文官的夺情起复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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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克生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5期48-52,共5页
夺情起复是丁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明代文官夺情起复者主要有阁臣、尚书、侍郎等高级政务官、军务官、地方亲民官以及一些负有特殊使命的近臣。由于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制,一些人便利用各种手段,营求夺情。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夺情行为... 夺情起复是丁忧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明代文官夺情起复者主要有阁臣、尚书、侍郎等高级政务官、军务官、地方亲民官以及一些负有特殊使命的近臣。由于夺情可以合法地不守制,一些人便利用各种手段,营求夺情。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夺情行为,都会引起伦理问题,加剧党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丁忧 文官 夺情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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