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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汉代渔税征收问题考论——兼谈汉代都水官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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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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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大学历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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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4年第3期100-109,159,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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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渔税是政府针对水产品捕捞所征之税种,数额一般以捕捞量为准。除官府直营和“假于民”者外,其余湖池陂泽应都计征渔税。西汉时渔税由少府都水管理。两汉之际,渔税收入由皇室财政转入国家财政,少府都水撤销,其收渔税的职能并入郡国都水。东汉时期,都水直属郡国,兼具平水、收渔税职能。征池掾与江湖掾是负责渔税征收的基层税吏,两者的区别在于管理水域的不同,根据职事可以统称为“税官”,属于县吏而非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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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汉代
渔税
都水官
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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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an Dynasty
fishing tax
dushui
Shao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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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9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812.9
[经济管理—财政学]
K234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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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秦浙江郡考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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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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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故宫博物院故宫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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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26-132,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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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历来论秦郡的论著从未提及浙江郡。秦灭楚所设会稽郡,南界浙江。到秦统一全国的公元前221年,浙江水以南的广大区域,尚未纳入秦帝国的版图。《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所载:陈婴"定豫章、浙江,都浙,[定]自立为王壮息";陈贺"定会稽、浙江、湖阳,侯",两处"浙江"不能读作水名,应该都是行政区域。虽然《年表》所叙之事在秦亡之后,但秦楚之际连续几年的混战中,不可能对秦的行政区划有所更动。现存秦代印玺中的"都水"印,如"东晦都水"、"齐都水印"、"琅邪都水"、"长沙都水",均为郡一级行政官员印玺,"浙江都水"自也不应例外。上海博物馆藏秦玺印"浙江都水"也可证浙江为一级行政区划。秦浙江郡东濒海,与会稽郡、鄣郡(故鄣郡)、九江郡(庐江郡、豫章郡)、闽中郡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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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秦郡
浙江郡
浙江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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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prefectures of the Qin Dynasty, Zhejiang Jun, Zhejiang du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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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928.6
[历史地理—人文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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