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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立法下保护地役权的现状及规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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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余煌 《四川环境》 2024年第5期91-96,共6页
保护地役权由国外经验引入,在国家公园试点中逐渐成为兼具本土化探索的新兴土地权属管理制度。但基于公私属性争论,保护地役权的规范路径存在众多争论,尚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正式确立。考虑到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以及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 保护地役权由国外经验引入,在国家公园试点中逐渐成为兼具本土化探索的新兴土地权属管理制度。但基于公私属性争论,保护地役权的规范路径存在众多争论,尚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正式确立。考虑到国家公园正式设立以及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建立,保护地役权制度应尽快于法有据。基于此,通过分析保护地役权制度属性,对比民法与环境法两条入法路径,结合生态文明立法进程探讨保护地役权规范构造的更优选择。分析得出在环境法中另起炉灶路径较为适宜,建议在先行出台的《国家公园法》中设定具体规则,后考虑在《自然保护地法》与《生态环境法典》中予以原则性纳入,最后将细化规定空间留给专类保护地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文明立法 保护地役权 规范构造 国家公园法 自然保护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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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历史遗留用岛问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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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冬 张凤成 彭洪兵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18年第5期20-26,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全国大约有3 000多个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也称历史遗留用岛。研究发现,历史遗留用岛产生的原因集中在3个方面,制度不健全影响了历史遗留用岛管理的规范化;监管不到位助长了历史遗留用岛行为的盲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实施前,全国大约有3 000多个已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也称历史遗留用岛。研究发现,历史遗留用岛产生的原因集中在3个方面,制度不健全影响了历史遗留用岛管理的规范化;监管不到位助长了历史遗留用岛行为的盲目化;"管理意志"加剧了历史遗留用岛问题的复杂化。文章通过剖析历史遗留用岛问题的发展背景,梳理和总结历史遗留用岛问题的内涵和产生原因,分析历史遗留用岛问题所带来的所有者权益、海岛生态保护、海岛开发利用规范管理等各方面影响,从而确定一个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分类、分步进行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历史遗留用岛 规范管理 生态保护 分步处理 分类处理 海岛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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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环境保护税法》展开的区域生态平衡博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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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静 张志伟 倪琳 《生态经济》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87-191,共5页
文章针对在《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的背景下,如何采用量化税收方法实现区域生态平衡展开研究。研究采用自主构建分析框架和分析方法的方式进行,首先提出了区域生态平衡博弈三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区域生态平衡博弈框架与博弈结果。接下... 文章针对在《环境保护税法》施行的背景下,如何采用量化税收方法实现区域生态平衡展开研究。研究采用自主构建分析框架和分析方法的方式进行,首先提出了区域生态平衡博弈三原则,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区域生态平衡博弈框架与博弈结果。接下来,通过仿真实证分析和从企业侧展开的实证分析,对理论分析结果进行了明确。由此,为区域生态平衡提出了从生态立法、生态监管、生态保护为主的三条实施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保护 博弈 《环境保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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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渔业法规:明确破坏生态平衡捕捞行为的法律责任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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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丛林 郭昕黎 裴兆斌 《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220-224,共5页
现代捕捞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当今渔业生态系统日益退化,非规范化捕捞业的发展使得渔业等生物资源难以维持正常种群数量。随着渔业资源的不断减少,人们使用破坏生态平衡手段进行捕捞,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现代捕捞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当今渔业生态系统日益退化,非规范化捕捞业的发展使得渔业等生物资源难以维持正常种群数量。随着渔业资源的不断减少,人们使用破坏生态平衡手段进行捕捞,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对该种行为规定较为模糊,为解决因破坏生态环境及其生态平衡的非规范化捕捞所造成的生态系统失调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必须及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进行修改。通过梳理渔业法对破坏生态平衡捕捞方式方法的法律责任问题,明确破坏生态平衡捕捞行为及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强对捕捞行为的法律规制,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为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律支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渔业资源 生态平衡 捕捞方式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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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系统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法治建构的应然逻辑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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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祖增 王灿发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75-188,共14页
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目标,需要以法治保障作为核心论题。整体系统观作为一种聚合于传统文化、政治思想及哲学理论等诸多学科的全景化研究视角,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机理与法治建构原理予以有机... 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目标,需要以法治保障作为核心论题。整体系统观作为一种聚合于传统文化、政治思想及哲学理论等诸多学科的全景化研究视角,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科学机理与法治建构原理予以有机统合,与黄河流域生态法治的秩序期待和构造逻辑相契合。以此为分析工具,整体系统观视域下的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向度应基于法理基础的铺陈与“良法善治”的建构两个理路展开。之于前者,黄河流域生态法治建构的法理基础以时间、理念与规范三个场域为基本构成,以纵向时间的回溯与预见、权力主义与专业主义的整合、公私法的交融为进阶呈现;之于后者,理想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法治构造应依照以下进路展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这部综合性立法为基础,对下位法进行补位与修订,建构层次分明、逻辑严谨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从提升流域治理效能的目标定位出发,以立法确立的流域协调机制为统筹,实现“环境权利—环境权力”二元架构均衡配置基础上法律实施机制的协同作用;以适度环境司法能动主义为价值遵循,塑造预防性价值为主、救济性功能为辅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体系;建立“三位一体”守法机制,推动形成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企业模范尊法、社会公众全民崇法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守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 整体系统观 法治建构 法理基础 良法善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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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健全水权概念体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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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刚 郭露洁 +1 位作者 黎喆汇 韩鹏煜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CAS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3038-3045,共8页
水权概念体系属于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由于水权的复杂性,我国水权概念至今仍未形成共识,水权理论和水权实践还不能满足共抓大保护的时代要求。在落实共抓大保护战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时代背景下,回顾总结水权... 水权概念体系属于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课题。由于水权的复杂性,我国水权概念至今仍未形成共识,水权理论和水权实践还不能满足共抓大保护的时代要求。在落实共抓大保护战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时代背景下,回顾总结水权概念发展历程及其研究成果,以《长江保护法》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基于法律协调性和一致性,确立水权概念价值目标、基本原则及其法律属性,统一水权概念认识,健全水权概念体系,促进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江保护法 水权概念体系 水生态环境保护 水资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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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修复作为环境侵权责任形式的合法性逻辑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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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志祥 付秋池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19-27,共9页
随着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进程坚定推进,通过法律约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被社会各界广泛地认同与遵守。特别是在《民法典》时代到来后,我国《民法典》以专章形式确立的“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责任”切实为各类生态侵权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 随着我国生态法治建设进程坚定推进,通过法律约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已被社会各界广泛地认同与遵守。特别是在《民法典》时代到来后,我国《民法典》以专章形式确立的“污染环境和生态破坏责任”切实为各类生态侵权案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落实到生态法语境下各类具体案件中,尤其是生态损害案件的责任承担形式之具体问题中,传统的民事侵权责任形式往往难以取得好的实践效果。这种现象是因为生态损害案件中存在遭到损害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了不可逆的修复或者修复成本过巨不具经济效益,进而导致以“恢复原状”“支付对价”等为代表的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形式难以适用或适用效益较差的现实困境。我国司法实务界在2012年探索出的异地修复是一种新型的生态侵权责任形式,其内涵在于着眼于整体生态系统层面的“恢复原状”的价值取向以期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的具体承担。其优势在于可以较好地解决传统民事侵权责任形式在生态侵权案件中遇到的显失实操性的困境。故而对异地修复的合法性进行探讨是一种有益于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的工作,有助于确立异地修复成为环境侵权责任形式的一种常用形态、取得更好的生态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侵权 民事责任 民法典 生态法 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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