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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对象的界定
被引量:
6
1
作者
冯秀云
公培华
《医学与哲学》
1998年第4期176-178,共3页
目前关于安乐死对象的界定,突出了医学要件,忽略了权利要件。为安乐死立法,必须对安乐死对象作出法律界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然条件,即存在死亡痛苦;二是权利条件,即公民享得并行使安乐死的权利。不规定和具备权利条件,...
目前关于安乐死对象的界定,突出了医学要件,忽略了权利要件。为安乐死立法,必须对安乐死对象作出法律界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然条件,即存在死亡痛苦;二是权利条件,即公民享得并行使安乐死的权利。不规定和具备权利条件,仅存在死亡痛苦,在法律上不能列为安乐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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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安乐死
安乐死对象
医学界定
法律界定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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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安乐死对象的界定
被引量:
6
1
作者
冯秀云
公培华
机构
山东中医药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出处
《医学与哲学》
1998年第4期176-178,共3页
文摘
目前关于安乐死对象的界定,突出了医学要件,忽略了权利要件。为安乐死立法,必须对安乐死对象作出法律界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自然条件,即存在死亡痛苦;二是权利条件,即公民享得并行使安乐死的权利。不规定和具备权利条件,仅存在死亡痛苦,在法律上不能列为安乐死对象。
关键词
安乐死
安乐死对象
医学界定
法律界定
界定
Keywords
enthanasia
\
object
of
enthanasia
\
medical
bound
\
legal
bound
分类号
R-05 [医药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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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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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乐死对象的界定
冯秀云
公培华
《医学与哲学》
1998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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