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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比较研究
1
作者
曹玉栋
李哲敏
《农业展望》
2023年第11期3-10,共8页
随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如何落实好“三权”--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成为当前研究热点。在所有权的相关研究中,现有研究主要分析了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影响以及当前宅基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而对宅基地...
随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如何落实好“三权”--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成为当前研究热点。在所有权的相关研究中,现有研究主要分析了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影响以及当前宅基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而对宅基地所有权落实视角下行使主体特征的研究与比较相对不足。基于此,本研究根据当前宅基地所有权主体的特征,剖析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所有权主体的代理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的形式、职能、行权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当前宅基地制度改革中3种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在形式、职能以及行权机制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三者均无法完全胜任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角色。因此,需因地制宜选择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对现有的村民自治组织进行职能分割与改进,同时应考虑延伸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权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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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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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的优先秩序--基于全国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
2
作者
李玲玲
董千毓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7-89,共23页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是集体所有权如何有效行使,而集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并未呈现法律所要求的秩序安排,实践中产生了权利行使秩序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对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本文研究发现,实践中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秩序...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是集体所有权如何有效行使,而集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并未呈现法律所要求的秩序安排,实践中产生了权利行使秩序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对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本文研究发现,实践中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秩序争议主要表现为宅基地所有权依法适用争议、宅基地收益归属争议、宅基地所有权法定主体多样化争议。而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秩序争议主要缘于法人治理不足,即内部治理状态下,主体的释法地位缺失与权利配置失衡,内部权利地位缺陷由内到外显化为外部秩序的掣肘,最终导致主体优先秩序混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行使宅基地所有权具有基本优势和当然地位,因此,应以主体法律地位强化为基,一方面通过主体土地权利的有效行使实现法人内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主体职能互补框架实现法人外部治理,从而构建内外兼备的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秩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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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
所有权
代表行使主体
法人治理
司法实证
原文传递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的机制、困境与选择——基于制度改革情景下的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被引量:
7
3
作者
曹玉栋
李哲敏
+1 位作者
岳广兴
王玉庭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3-28,共16页
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对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的改革案例,借助社会生态系统框架,构建了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运行模式。...
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对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的改革案例,借助社会生态系统框架,构建了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运行模式。本文发现,不同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运行模式和机制差异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将集体经济利益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委员会主导模式将行政力量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事务理事会主导模式将人情关系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不同运行模式适用性差异较大,面临多种困境。最后,本文对未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选择和运行提出建议:第一,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所有权为主,多种所有权行使主体并存;第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治理运行机制,明确村民事务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与职责;第三,注重提高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农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筑牢深化改革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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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民事务理事会
原文传递
题名
中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比较研究
1
作者
曹玉栋
李哲敏
机构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出处
《农业展望》
2023年第11期3-10,共8页
基金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软科学研究项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跟踪研究”(RKX202025C)
中国农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农业农村资源数字化管理创新团队”(CAAS--ASTIP-AII-02)。
文摘
随着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推进,如何落实好“三权”--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成为当前研究热点。在所有权的相关研究中,现有研究主要分析了所有权的落实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影响以及当前宅基地所有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而对宅基地所有权落实视角下行使主体特征的研究与比较相对不足。基于此,本研究根据当前宅基地所有权主体的特征,剖析宅基地制度改革中所有权主体的代理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理事会的形式、职能、行权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当前宅基地制度改革中3种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在形式、职能以及行权机制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三者均无法完全胜任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角色。因此,需因地制宜选择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对现有的村民自治组织进行职能分割与改进,同时应考虑延伸宅基地所有权行使主体的权能范围。
关键词
农村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民理事会
Keywords
nural
homestead
s
homestead
s
ownership
agent exercise subject,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villagers'committee
villagers'council
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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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的优先秩序--基于全国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
2
作者
李玲玲
董千毓
机构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出处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67-89,共23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城乡融合发展中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度实施效果与优化研究”(编号:23BFX060)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薄弱环节是集体所有权如何有效行使,而集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并未呈现法律所要求的秩序安排,实践中产生了权利行使秩序的一系列问题。通过对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本文研究发现,实践中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秩序争议主要表现为宅基地所有权依法适用争议、宅基地收益归属争议、宅基地所有权法定主体多样化争议。而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秩序争议主要缘于法人治理不足,即内部治理状态下,主体的释法地位缺失与权利配置失衡,内部权利地位缺陷由内到外显化为外部秩序的掣肘,最终导致主体优先秩序混乱。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行使宅基地所有权具有基本优势和当然地位,因此,应以主体法律地位强化为基,一方面通过主体土地权利的有效行使实现法人内部治理,另一方面通过构建主体职能互补框架实现法人外部治理,从而构建内外兼备的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秩序体系。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宅基地
所有权
代表行使主体
法人治理
司法实证
Keywords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Rural
homestead
ownership
Representative Exercise Subject,Legal Person Governance
Judicial Empirics
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的机制、困境与选择——基于制度改革情景下的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被引量:
7
3
作者
曹玉栋
李哲敏
岳广兴
王玉庭
机构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出处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7期13-28,共16页
基金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软科学研究项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跟踪研究”(编号:RKX202025C)。
文摘
明晰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对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至关重要。本文基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的改革案例,借助社会生态系统框架,构建了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分析框架来分析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运行模式。本文发现,不同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运行模式和机制差异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模式将集体经济利益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委员会主导模式将行政力量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村民事务理事会主导模式将人情关系作为主要动员手段和方式。不同运行模式适用性差异较大,面临多种困境。最后,本文对未来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的选择和运行提出建议:第一,坚持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宅基地所有权为主,多种所有权行使主体并存;第二,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治理运行机制,明确村民事务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在宅基地管理中的法律地位与职责;第三,注重提高宅基地制度改革中农民满意度和获得感,筑牢深化改革的根基。
关键词
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民事务理事会
Keywords
Social-ecological system framework
entities exercising collective ownership of homestead
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Villagers'committees
Villagers'affairs councils
分类号
F321.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中国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比较研究
曹玉栋
李哲敏
《农业展望》
2023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农村宅基地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的优先秩序--基于全国司法类案的实证分析
李玲玲
董千毓
《中国农村观察》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0
原文传递
3
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主体运行模式的机制、困境与选择——基于制度改革情景下的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曹玉栋
李哲敏
岳广兴
王玉庭
《农业经济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23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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