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跨领域许可FRAND义务研究
1
作者 张扬欢 《交大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6-147,共22页
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跨领域许可的进程中,通信产业与标准产品产业就供应链上的许可模式存在分歧。回溯分歧的发生背景和诉讼呈现可知,该分歧的实质为FRAND义务分歧,且应被锚定为终端级自由许可和组件级优先许可两种模式的争议。经总体检... 在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跨领域许可的进程中,通信产业与标准产品产业就供应链上的许可模式存在分歧。回溯分歧的发生背景和诉讼呈现可知,该分歧的实质为FRAND义务分歧,且应被锚定为终端级自由许可和组件级优先许可两种模式的争议。经总体检视,终端级许可将引致上游供应商实施行为法律确定性缺失、高交易成本困境与专利劫持的潜在风险,组件级许可则具有提升许可效率和抑制专利劫持的合理性,然而组件级优先许可义务的设定不符合比例原则。SEP持有人在有权自由选择许可层级的基础上,应充分履行包含FRAND谈判义务与SEP开放义务的FRAND义务,以消除前述风险。SEP持有人违反FRAND谈判义务的,将受SEP侵权不停止规则的规制,SEP开放义务则依托利益第三人条款的明确约定或合同解释得到履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义务 专利劫持 侵权不停止 利益第三人合同
下载PDF
创新视角下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分摊方法探析 被引量:1
2
作者 唐春 陈菲 《电子知识产权》 2022年第10期108-118,共11页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如何确定才符合FRAND要求?目前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公认可遵循的司法标准,亟待研究。基于国内外现有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研究,首先讨论计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分摊原则,其次根据“驱动范围”标准区分“整体市场价...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如何确定才符合FRAND要求?目前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公认可遵循的司法标准,亟待研究。基于国内外现有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研究,首先讨论计算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分摊原则,其次根据“驱动范围”标准区分“整体市场价值”和“最小可销售单元”这两种费基,然后通过比较分析最常见的可比协议法、Top-down法这两种费率计算法,提出根据不同产品类型确定费基和费率的方法,最后基于“整体市场价值”型费基,提出可比-Top-down优化费率计算的方法:先用可避免许可费堆叠的Top-down法算出费率区间,再利用体现市场调整优先和避免专利劫持的可比协议法,在此费率区间内进一步确定费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frand许可费 分摊原则 可比协议法 TOP-DOWN
下载PDF
标准必要专利全球许可费司法管辖权研究 被引量:3
3
作者 吕凌锐 《南海法学》 2021年第4期12-21,共10页
英国最高法院开创了在双方当事人未就全球专利许可达成合意的前提下,强行裁决本法域之外的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国际先例,预示着国家之间对于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司法管辖权日趋激烈的矛盾与冲突。中国法院应当在遵循涉外民商事诉讼管... 英国最高法院开创了在双方当事人未就全球专利许可达成合意的前提下,强行裁决本法域之外的全球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国际先例,预示着国家之间对于标准必要专利案件司法管辖权日趋激烈的矛盾与冲突。中国法院应当在遵循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坚定地维护本国司法管辖权,积极应对平行诉讼,创设具有公信力的知识产权仲裁专门机构,打造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信赖的解决纠纷优选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 全球许可费 公平合理无歧视规则 司法管辖权
下载PDF
FRAND许可规则下标准化技术的治理研究 被引量:8
4
作者 张翀 龚艳萍 《科学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1007-1011,共5页
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的研究背景,以及技术标准化实施中存在的专利丛林和专利劫持两类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引出合作性技术标准化的组织形式和各自的职能。标准一经制定,相关专利权人往往凭借其市场力的提升,索取远高于自身... 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的研究背景,以及技术标准化实施中存在的专利丛林和专利劫持两类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引出合作性技术标准化的组织形式和各自的职能。标准一经制定,相关专利权人往往凭借其市场力的提升,索取远高于自身专利技术价值的费用。有鉴于此,SSO为了规范标准技术市场提出了披露规则和FRAND规则。本文着重分析了在事后专利劫持、双边许可协商和事前技术竞争等经济情境下FRAND规则的多重含义。最后,以各种情境下专利权人和标准用户之间的制衡关系为基础,提出进一步的政策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rand规则 许可协商 劫持 许可费 政策建议
原文传递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规则在我国的适用研究 被引量:20
5
作者 张广良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14-121,共8页
起源于国际标准组织的FRAND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我国合同法、专利法及反垄断法对FRAND规则引发的诉讼具有普适性,能够为FRAND规则的适用提供依据及指引。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及FRAND规则的纠纷时,在某些方面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法院应从... 起源于国际标准组织的FRAND规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我国合同法、专利法及反垄断法对FRAND规则引发的诉讼具有普适性,能够为FRAND规则的适用提供依据及指引。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及FRAND规则的纠纷时,在某些方面恰恰忽视了这一点。法院应从FRAND承诺的要约邀请属性出发,判断专利持有者、标准实施者是否尽到了善意磋商义务,进而判定标准实施者在侵权成立时是否应承担停止侵害责任,以形成和我国现有法律适用标准相契合的FRAND适用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frand规则 标准必要专利 停止侵害 反垄断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