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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ath and Reflection of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n China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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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雁鹏 NI Weisi(译)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18年第4期411-426,共16页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recognized by the EU has gradually entered the research field of Chinese academia. Since then, Chinese scholars have analyzed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recognized by the EU has gradually entered the research field of Chinese academia. Since then, Chinese scholars have analyzed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and also the possible ways in which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might be safeguarded. However, the argument of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and its path deserve to be further discussed.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is not a solution to the viola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China because our domestic systems and practices have allowed individuals to delete online inform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orgotten right with the right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s the core may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This article suggests that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should follow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should be constructed with privacy as the core in the system design, and the content should further clarify personal data. The subjects of data should be differentiated in specific implementation and the scope of application should encompass the criminal field. 展开更多
关键词 INTERNET the right to be forgotten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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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的国家保护义务
2
作者 郑曦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1期53-61,共9页
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处理带来了被遗忘权需求的出现,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公权力机关承担相应的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承担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主体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也包括... 刑事诉讼中个人信息的处理带来了被遗忘权需求的出现,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公权力机关承担相应的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承担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主体主要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起诉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也包括在具体案件中与刑事诉讼产生某种联系的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这些义务主体履行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国家保护义务的方式主要是删除、封存和匿名化处理。刑事诉讼中被遗忘权的国家保护义务的履行程序包括针对信息主体之申请作出回应、完成主管之特定机构针对信息主体之投诉而作出的指令两个阶段,义务的主体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下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或纪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 被遗忘权 义务主体 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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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全流程规制模式研究
3
作者 童云峰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5-101,共17页
在个人信息行为规制方面,我国前置法与刑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置法通过处理规则的设计实现了全流程规制,而刑法只能对部分不法处理行为进行惩治。此种规范格局导致法律难以衔接并形成刑法保护的盲区,不利于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此... 在个人信息行为规制方面,我国前置法与刑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前置法通过处理规则的设计实现了全流程规制,而刑法只能对部分不法处理行为进行惩治。此种规范格局导致法律难以衔接并形成刑法保护的盲区,不利于全面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对此,应提倡个人信息的刑法全流程规制模式,通过间接罪名适用法和法益量刑评价法对不同类型处理行为进行合理规制。通过理论维度和规范维度的证成,可以验证全流程规制模式具有可操作性。应当适用刑法合理规制非法收集行为和非法存储行为,保障前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适用刑法精准规制非法加工行为、非法使用行为和非法流转行为,保障中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运用刑法适度规制非法披露行为和非法删除行为,保障后期阶段信息处理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全流程规制 处理 数据犯罪 被遗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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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困境与路径优化
4
作者 刘永红 邓海霞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4期115-128,共14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未成年人作为特殊主体,对其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具有重要现实价值。虽然我国已有了初步的立法规则构建,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对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的年龄划分界定不清、监护人同意规则不足...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未成年人作为特殊主体,对其个人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具有重要现实价值。虽然我国已有了初步的立法规则构建,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对未成年人敏感信息的年龄划分界定不清、监护人同意规则不足、未成年人被遗忘权本土化的现实困境。结合域外国家最新立法及我国相关司法实践,以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基础,需要对未成年人年龄标准进行三阶段界分、提出监护人同意规则的未来出路、完善我国未成年人被遗忘权保护制度,以此优化我国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个人信息保护 年龄标准划分 监护人同意规则 被遗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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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和个人信息权利之冲突与消融 被引量:2
5
作者 童云峰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08-116,150,共10页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与更正权、被遗忘权、数据可携带权等个人信息新式权利存有抵牾,可能会违背数据最小化等个人信息基本原则,导致区块链技术存在合规难题,直接制约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为寻找区块链技术与个人信息权利的兼...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与更正权、被遗忘权、数据可携带权等个人信息新式权利存有抵牾,可能会违背数据最小化等个人信息基本原则,导致区块链技术存在合规难题,直接制约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创新。为寻找区块链技术与个人信息权利的兼容方案,学界的既有研究思路,多属于修正区块链核心技术优势以适应滞后法律规则的区块链改造论,会遮蔽区块链的信任基础和技术优势。应转变思路选择法律适应论,最彻底的方案是革新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则,构筑区块链豁免机制;相对缓和的方案是,在法律修订前,可借助目的解释论,对被遗忘权作软化解释、对匿名数据作扩大解释、对告知同意作重新解释等,推动区块链与个人信息权利的适度兼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技术 个人信息权利 被遗忘权 可携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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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性人格权的规范构造 被引量:4
6
作者 杜明强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24-138,共15页
信息性人格权是以“不同面向的个人信息”为客体建构的新兴人格权,其具有主体识别性、客体动态性、有限支配性等特质。在类型体系上,信息性人格权包括信息性隐私权、个人信息权、信用权和被遗忘权等具体权利。上述各权利在规制对象上具... 信息性人格权是以“不同面向的个人信息”为客体建构的新兴人格权,其具有主体识别性、客体动态性、有限支配性等特质。在类型体系上,信息性人格权包括信息性隐私权、个人信息权、信用权和被遗忘权等具体权利。上述各权利在规制对象上具有同质性,即为个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在数字社会形成的一种持续性的信息不平等关系。在规范构造层面,信息性隐私权宜采取合理隐私期待标准,建立“私人安宁+私密信息”的保护范式,实现空间隐私向场景隐私的转化;个人信息权的权能体系建构需以信息保有权为基础、以信息自决权为主干、以信息获取权为分支、以信息修复权维系数字人格的完整性;被遗忘权的本质是一种免受不当信息惩罚的要求权,其具体形态为删除权。吸纳信息性人格权,有助于保障人格尊严和人的自主性、规范新兴人格权法权构造、丰富人格权规则体系和化解智能时代人的主体性危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性人格权 信息性隐私权 个人信息权 被遗忘权 规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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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遗忘权与个人信息删除权之差异
7
作者 李至钰 《西部学刊》 2024年第15期81-84,共4页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信息永久记忆带来的诸多问题亟需法律予以规范,欧盟于《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十七条规定了被遗忘权,我国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删除权。被遗忘权与个人信息删除权虽存在相似之处,但...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信息永久记忆带来的诸多问题亟需法律予以规范,欧盟于《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十七条规定了被遗忘权,我国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个人信息删除权。被遗忘权与个人信息删除权虽存在相似之处,但本质上不能等同。通过对比可以发现:在名称内涵上,权利命名体现的人文情感与法律余地不尽相同;在适用条件上,被遗忘权与个人信息删除权的主客观要件规定和权利义务分配有较大差别;在主体关系上,两项权利涉及的主体内容因信息处理过程的差异存在不同界定;在抗辩事由的规定上,二者法律条文的内容存在较大差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个人信息删除权 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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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记录权和被遗忘权:弱势群体建档的逻辑之争
8
作者 王小云 王小露 《档案与建设》 2024年第2期46-52,共7页
档案部门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建档主体,其法定职责、功能定位与建档工作的特点高度契合,可通过科层制结构自上而下的组织化调控推进,对分布分散但富有价值的弱势群体档案实现有效管控。弱势群体建档工作中,档案部门依托对弱势群体档案的... 档案部门作为弱势群体的主要建档主体,其法定职责、功能定位与建档工作的特点高度契合,可通过科层制结构自上而下的组织化调控推进,对分布分散但富有价值的弱势群体档案实现有效管控。弱势群体建档工作中,档案部门依托对弱势群体档案的采集、聚集和处理所具有的话语权优势,可能形成信息监视、数据垄断、公权力私有化等异化风险。档案部门在面对被遗忘权和被记录权这一组大数据时代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新型权利时,应遵循权力适度管控和个人权利行使相结合的原则,协调档案信息资源建设与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弱势群体建档来形成对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公共安全、国计民生发展等的积极促进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记录权 被遗忘权 弱势群体建档 权利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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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被遗忘权的法理证成与规范构造
9
作者 杜明强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34-46,共13页
数字时代的被遗忘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一种封锁或删除已公开个人信息的权利,旨在将此类信息移至隐私领域实现其再隐私化,以保护人格尊严。在权利属性上,被遗忘权既不属于隐私权,亦非个人信息权的删除权能,而应是独立的新兴人格权。在... 数字时代的被遗忘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一种封锁或删除已公开个人信息的权利,旨在将此类信息移至隐私领域实现其再隐私化,以保护人格尊严。在权利属性上,被遗忘权既不属于隐私权,亦非个人信息权的删除权能,而应是独立的新兴人格权。在权利证成上,借助哈勒尔关于内外理由之权利证成标准,以人格尊严理论和信息自决理论作为内在理由,以利益衡量理论和“共同善”权利观为外在理由可合力证成其独立法权地位。被遗忘权的规范构造意在将其从价值观念转化为融贯于现行法律体系的制度规范,通过明晰权利义务主体、合理界定权利客体、厘清权利内容并规范权利行使边界、明确其侵权责任承担等路径来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法律属性 理论证成 规范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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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用户个人数据注销机制研究——基于数据被遗忘权视角
10
作者 袁帆 李佳 《大学图书情报学刊》 2024年第2期113-119,共7页
图书馆在利用用户个人数据实现精准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已成为重要议题。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数据被遗忘权对图书馆用户个人数据的影响和挑战,以提供借鉴和建议,帮助图书馆构建更加透明、安全、... 图书馆在利用用户个人数据实现精准服务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问题,个人数据隐私保护已成为重要议题。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数据被遗忘权对图书馆用户个人数据的影响和挑战,以提供借鉴和建议,帮助图书馆构建更加透明、安全、符合隐私保护要求的个人数据处理机制。为了完善图书馆用户数据隐私管理模式,研究设计了面向图书馆资源服务平台用户的个人数据注销机制。通过该机制,用户可以要求图书馆数字平台删除个人访问、检索、阅读、下载数据,主要目的在于彻底删除用户隐私数据,从根本上避免数据泄露或滥用,进而保障图书馆服务用户的隐私信息,提升用户对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的使用意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被遗忘权 隐私保护 数据注销 数字图书馆 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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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媒介的兴起:隐私保护的范式与悖论
11
作者 余成峰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4-87,共14页
隐私与媒介之间存在复杂的张力关系,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考察隐私的概念传统、媒介的历史演化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塑造,可以揭示隐私与公共、隐私与媒介之间复杂的冲突和共生关系。这种关系涉及信息的保密与公开、信息的保护与传... 隐私与媒介之间存在复杂的张力关系,它们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赖。考察隐私的概念传统、媒介的历史演化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塑造,可以揭示隐私与公共、隐私与媒介之间复杂的冲突和共生关系。这种关系涉及信息的保密与公开、信息的保护与传播以及个人隐私权利与公共媒介自由之间的协调。伴随平台媒介的兴起,传统的隐私保护范式面临控制悖论、匿名化悖论、个人可识别信息悖论、被遗忘权悖论和信息涉他悖论等挑战,隐私保护与媒介公共传播的法律生态平衡面临深刻危机。需要在主流的“架构—规范—市场—法律”监管框架基础上,探讨新的制度可能性,推动隐私保护与公共媒介自由之间生态平衡关系的重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平台媒介 隐私保护 被遗忘权 媒体监管 法律范式 公共领域私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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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视阈下个人涉疫信息善后处理的制度构建
12
作者 刘宇林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57-61,共5页
互联网技术与海量数据的结合使得“圆形监狱”成为可能,大数据的介入更加剧了涉疫信息保护与侵权之间的冲突。要保护好个人涉疫信息,首先要理清删除权与被遗忘权之间的关系,并针对涉疫信息权益易受侵害、法律制度空缺、善后管理机制混... 互联网技术与海量数据的结合使得“圆形监狱”成为可能,大数据的介入更加剧了涉疫信息保护与侵权之间的冲突。要保护好个人涉疫信息,首先要理清删除权与被遗忘权之间的关系,并针对涉疫信息权益易受侵害、法律制度空缺、善后管理机制混乱等问题,探讨涉疫个人信息善后处理的制度构建。为此,或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为桥梁,将被遗忘权明确写入法律,推动涉疫个人信息善后处理制度的落实,即在明确涉疫信息删除标准的前提下,推进信息收集主体“主动删除”,强化信息主体通过申请或诉讼方式进行“被动删除”,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涉疫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个人涉疫信息 善后处理 被遗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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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征信时代下被遗忘权的现实逻辑及构建路径
13
作者 徐辉 《中州大学学报》 2024年第2期45-50,56,共7页
在大数据征信时代下,信用信息的范畴和类型在算法技术的支持下不断延展与扩张。在全量化数据分析、聚集性数据存储以及信用大数据开放共享的背后,存在社会信用主体的人格权益和信息自决权受损的潜在风险。当前失信联合惩戒适用范围过宽... 在大数据征信时代下,信用信息的范畴和类型在算法技术的支持下不断延展与扩张。在全量化数据分析、聚集性数据存储以及信用大数据开放共享的背后,存在社会信用主体的人格权益和信息自决权受损的潜在风险。当前失信联合惩戒适用范围过宽、措施泛化以及信用修复机制效果欠佳,社会失信主体对于行使被遗忘权还其“清白历史”的需求比以往更加迫切。为了平衡被遗忘权与其他利益的冲突,社会信用主体应秉持比例原则,在符合时间要素、行为要素的前提下适用被遗忘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数据征信 被遗忘权 失信惩戒 信用修复 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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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遗忘权的理论因应及制度构建 被引量:1
14
作者 姜素红 林炼鸿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82-88,共7页
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数字鸿沟。普通公民在强大的数字技术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其数据权、个人信息权以及隐私权等面临风险,亟需法治保障。通过考察域外经验可知,被遗忘权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 数字技术的发展加剧了数字鸿沟。普通公民在强大的数字技术面前处于弱势地位,其数据权、个人信息权以及隐私权等面临风险,亟需法治保障。通过考察域外经验可知,被遗忘权是应对这一问题的最有效手段。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删除权”虽然与被遗忘权高度相似,但本质并不相同。被遗忘权可以综合衡量多方要素,能够有效尊重和保护数字化人格,充分保障数据主体的信息自决权。应当首先秉持谦抑原则和比例原则,继而结合扩大解释、正当程序、个案判定以及行业自律的基本立场,实现被遗忘权的制度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被遗忘权 删除权 GD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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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保护本土化视域中的被遗忘权
15
作者 李立丰 王俊松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3年第2期22-31,共10页
被遗忘权的目的在于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本土化语境下被遗忘权相关问题的探讨首先要以被遗忘权的确权为前提,被遗忘权具备本土确权的历史与现实上的必然性。被遗忘权的权利属性不同于删除权、个人信息权以及隐私权等权利,需要将其视... 被遗忘权的目的在于强调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本土化语境下被遗忘权相关问题的探讨首先要以被遗忘权的确权为前提,被遗忘权具备本土确权的历史与现实上的必然性。被遗忘权的权利属性不同于删除权、个人信息权以及隐私权等权利,需要将其视为一种独立性的权利。刑法语境中探讨被遗忘权的保护问题,要从内外品质两方面论证刑法保护的正当性,内在品质的论证涉及对新型法益成立标准的探讨,外在品质的论证主要围绕最后手段原则展开,最终得出被遗忘权具备法益化的资格以及刑法手段保护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刑法才能够对被遗忘权的具体构造展开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权利属性 新型法益 最后手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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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法视角看被遗忘权的确立
16
作者 王春业 曾幸婷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73-84,153,共13页
被遗忘权引入中国近10年,确立之路行进艰难。究其原因,既有被遗忘权理论遗留问题的尚未解决,也有被遗忘权实践中落地的艰难,同时还有其本身的双面性。目前,学界基于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特性,多选择以私法为其确立途径,但被遗忘权具有... 被遗忘权引入中国近10年,确立之路行进艰难。究其原因,既有被遗忘权理论遗留问题的尚未解决,也有被遗忘权实践中落地的艰难,同时还有其本身的双面性。目前,学界基于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权的特性,多选择以私法为其确立途径,但被遗忘权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通过行政法加以确立在被遗忘权发展初期更具有优势,可以在部分领域、部分阶段对被遗忘权进行行政法的规制保护,如建立信息分类的等级制、建立公示信息的有序退出机制、建立合理的信息匿名化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信息匿名化机制 新兴权利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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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在刑事领域的适用困境与出路
17
作者 李贺 穆丽霞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21-128,共8页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被遗忘权不仅在私法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刑事领域中也引发了讨论。赋予有犯罪记录者被遗忘权,对促进其复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将被遗忘权适用于刑事领域也面临着价值与规范冲突。推进被遗忘权在刑...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被遗忘权不仅在私法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刑事领域中也引发了讨论。赋予有犯罪记录者被遗忘权,对促进其复归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将被遗忘权适用于刑事领域也面临着价值与规范冲突。推进被遗忘权在刑事领域的顺利适用,需从规范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明确适用范围以及保障方式等方面寻求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犯罪记录 非规范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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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数据被遗忘权制度比较研究 被引量:10
18
作者 宋丁博男 张家豪 《情报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98-105,共8页
[目的/意义]互联网技术能够永久记录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这种技术在提升生活便捷性的同时,也存在侵害个人数据权利的可能,被遗忘权的价值正在日益凸显。在删除权的基础上探求被遗忘权制度的本土化方案,有助于保障数据主体权利,提升数据... [目的/意义]互联网技术能够永久记录数据主体的个人信息,这种技术在提升生活便捷性的同时,也存在侵害个人数据权利的可能,被遗忘权的价值正在日益凸显。在删除权的基础上探求被遗忘权制度的本土化方案,有助于保障数据主体权利,提升数据治理效能。[方法/过程]通过案例分析、法律及政策分析等方法,从立法模式、司法适用两个面向对欧盟、美国和中国数据被遗忘权制度进行比较考察。[结论/结果]基于对数据被遗忘权制度本土化的正当性分析,借鉴域外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制度完善构想,包括遵循法益平衡逻辑脉络、全面保障数据流动安全、优先保护儿童数据权利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本土化 个人信息 数据安全 删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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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境下被遗忘权的内涵、价值及其实现 被引量:13
19
作者 王苑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5期162-172,共11页
搜索引擎技术的大众化特性改变了信息流通的方式,不仅扩散了信息的传播范围,甚至可能无限延长信息的留存,因而使得合理的信息遗忘机制失效,影响个人声誉的恢复。我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未规定被遗忘权,但被遗忘的法益是... 搜索引擎技术的大众化特性改变了信息流通的方式,不仅扩散了信息的传播范围,甚至可能无限延长信息的留存,因而使得合理的信息遗忘机制失效,影响个人声誉的恢复。我国《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均未规定被遗忘权,但被遗忘的法益是一项正当的独立的人格法益,本质上是实现个人身份建构的法益。不同于民法上的隐私权,被遗忘权仅适用于合法被公开的个人信息;不同于民法上的名誉权,被遗忘权中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只因在网络上存续时间过长,影响了个人的身份呈现。《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删除权是实现被遗忘权本权的一种手段,被遗忘权的义务主体限于搜索引擎,但应扩大解释至通过调用搜索引擎快速检索信息并生成回复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其权利内容为限制搜索引擎通过姓名查询结果的网站链接,而非彻底从网络上删除。原始公开行为的合法是搜索引擎再次公开的合法性基础,但信息公开行为合法无法推导出搜索引擎为所有搜索行为持续提供网页链接的合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被遗忘权 公开个人信息 删除权 去链接 ChatGPT 《个人信息保护法》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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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发展中的被遗忘权保护 被引量:2
20
作者 周旭 安冉 《图书馆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89-96,共8页
被遗忘权属于大数据时代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全新权利形式,具有加强保护与在图书馆领域推广的必要性。文章通过规范与实证视角的分析,图书馆在法律规范中存在内容规定片面化、规则可操作性不强、未形成完善的约束体系等不足,在学术研究... 被遗忘权属于大数据时代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全新权利形式,具有加强保护与在图书馆领域推广的必要性。文章通过规范与实证视角的分析,图书馆在法律规范中存在内容规定片面化、规则可操作性不强、未形成完善的约束体系等不足,在学术研究中存在数量与质量的双重短板,在工作实践中存在数据资源的收集、处理与输出等方面的侵权与保护不到位的隐患。为此,文章建议在明确该权利保护理念的基础上,制定图书馆保护的所需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图书馆 被遗忘权 个人数据 个人信息 删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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