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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后十年新自由主义对西方文明和法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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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尔夫·施蒂尔纳 冯德淦(译) 李诣灏(译) 《中德法学论坛》 2019年第1期187-213,共27页
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美国法律的统治地位,其通过不同的形式对欧洲大陆产生影响。美国和德国及欧洲大陆国家在私法自治上存在不同的理解,美国更加关注于竞争,而德国及欧洲大陆国家则更加追求公共福利和个人自由的结合。欧洲和世界市场的... 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美国法律的统治地位,其通过不同的形式对欧洲大陆产生影响。美国和德国及欧洲大陆国家在私法自治上存在不同的理解,美国更加关注于竞争,而德国及欧洲大陆国家则更加追求公共福利和个人自由的结合。欧洲和世界市场的自由推动了英美法律的发展,但是英美法律并非完美无缺。其存在诸多缺陷,导致市场失灵,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上是英美国家"竞争社会"的现象。对于避免危机,英美国家和欧洲大陆存在不同的做法,前者注重间接调控,而后者则实行直接监管。英美国家和欧洲大陆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两者在经济自由权利的实施上,采取基本模式下的不同变种,这对世界及其经济是没有坏处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法自治 自由竞争 法律预设 金融危机 间接调控 直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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