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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C>2+2+1:珠江口—粤港澳发展湾区”——全球化区域协作时代的一个“东亚发展范式”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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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枝连 《中国经济特区研究》 2008年第1期227-248,共22页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如何实施"典范转移和体制创新",以便对客观存在着的国内外的差异性因素做多元化的处理,从而形成"三跨越发展协作系统"。在珠江口—伶仃洋两岸地区,可利用"一国两制"开发"C〉2+2+1:粤港...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如何实施"典范转移和体制创新",以便对客观存在着的国内外的差异性因素做多元化的处理,从而形成"三跨越发展协作系统"。在珠江口—伶仃洋两岸地区,可利用"一国两制"开发"C〉2+2+1:粤港澳发展湾区",即一个有中央立法及政治指导("C"),由2SARs+2SEZs+1(大广州市及其周围的珠三角地区)共同组成"跨越时空、跨越产业、跨越文化"的"三跨越发展协作系统"。这样既可使区域内及国内的区域协作具有扎实的基础,又为国内外的区域协作以及华人华侨和其祖国、祖籍国的交流协作等"三跨越"活动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服务平台。进而推动了东亚以及东亚与南亚的区域协作。而这亦可视为党的十一屇三中全会前后所寻求的"中华发展典范"的一个重要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展湾区 深珠经济特区 港澳特区 差异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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