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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莱菲耶思潮探微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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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伟良 《阿拉伯世界研究》 CSSCI 2008年第1期62-67,共6页
伊斯兰教历史上,赛莱菲耶思潮最早是在阿拔斯王朝时期掀起的。公元13世纪,伊本·泰米叶及其弟子伊本·嘎伊姆成为这一思潮的旗手。赛莱菲耶思潮反对凯拉姆学所展开的教义学争辩,呼吁回归原生态伊斯兰和《古兰经》。与此同时,伊... 伊斯兰教历史上,赛莱菲耶思潮最早是在阿拔斯王朝时期掀起的。公元13世纪,伊本·泰米叶及其弟子伊本·嘎伊姆成为这一思潮的旗手。赛莱菲耶思潮反对凯拉姆学所展开的教义学争辩,呼吁回归原生态伊斯兰和《古兰经》。与此同时,伊本·泰米叶还率先对"创制之门关闭"说提出质疑,从而证明赛莱菲耶思潮所倡导的"循古"并不是教条和僵化的。尤其是伊本·嘎伊姆提出的注重"现实"和在此基础上的合理创制,更不无合理成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赛莱菲耶 创制 伊本·泰米叶 政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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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法创制与文化创新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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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俊 《阿拉伯世界研究》 2006年第5期47-53,共7页
“教法创制”是伊斯兰教法学的重要术语,指的是精通教法的法学权威(mujtahid)竭尽所能,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符合伊斯兰基本原则和精神的独立判断并得出相应的法律结论的推演过程。这种创制... “教法创制”是伊斯兰教法学的重要术语,指的是精通教法的法学权威(mujtahid)竭尽所能,以《古兰经》和圣训的原则精神为依据,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出符合伊斯兰基本原则和精神的独立判断并得出相应的法律结论的推演过程。这种创制实际上是伊斯兰文化的一种自我更新机制,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创新。伊斯兰文化正是有赖于这一创新机制而绵延不绝,发展至今的。因此,教法创制是伊斯兰文化的重要传统。遗憾的是,自1258年蒙古军队陷落巴格达以来,教法创制之门关闭说在伊斯兰世界广为流传,创制活动从此受到影响,伊斯兰文化逐步踏上一条保守僵化、抱残守缺的衰落之路,渐渐失去昔日那种锐意进取、涵容万象的气度和辉煌。今天,伊斯兰文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处于一种现代化的困境当中。怎样有效地重启教法创制这一伊斯兰文化的更新机制,很好地开展文化创新工作,使伊斯兰文化适应新的时代,与时俱进,不断进取,是包括中国穆斯林在内的全体穆斯林所面临的重要而迫切的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教法创制 文化创新 伊斯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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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法创制困难的思想渊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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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进虎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2期67-72,共6页
从伊斯兰法的角度看,穆斯林社会衰落的关键在于教法不适应时代。教法的不适应是思想上的教条主义造成的,具体的讲有六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伊智提哈德(创制立法)的关闭和忽视教育;二是固执于个别非可凭信的明文;三是墨守形式主义和枝节末叶... 从伊斯兰法的角度看,穆斯林社会衰落的关键在于教法不适应时代。教法的不适应是思想上的教条主义造成的,具体的讲有六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伊智提哈德(创制立法)的关闭和忽视教育;二是固执于个别非可凭信的明文;三是墨守形式主义和枝节末叶;四是宗派成见;五是不明立法理由六是混淆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的界限。通过分析指出,穆斯林社会的复兴必须解放思想,变法图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伊智提哈德 法律 适应性 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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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智提哈德”与伊斯兰教法的形成、发展及变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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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耀军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31-36,共6页
伊斯兰教法是伊斯兰教的精髓和核心,在教法体系形成、发展及现代变革过程中,均离不开历代著名法学家依据伊智提哈德的原则,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从经、训中剖取符合时代精神的法律规范,以解决现时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正是因为伊智... 伊斯兰教法是伊斯兰教的精髓和核心,在教法体系形成、发展及现代变革过程中,均离不开历代著名法学家依据伊智提哈德的原则,根据社会发展需要,从经、训中剖取符合时代精神的法律规范,以解决现时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正是因为伊智提哈德的运用,保证了伊斯兰文明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和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伊智提哈德 伊斯兰教法 穆智台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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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穆斯林学者人权探讨路径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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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红娟 吕耀军 《回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51-57,共7页
当代伊斯兰人权思潮的兴起与穆斯林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民族国家的危机,伊斯兰主义的复兴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国际交往,皆使人权话语成为实现社会民主化的基本表达。当代穆斯林学者通过世俗主义、伊斯兰主义或改革主义的方法,塑造伊斯兰... 当代伊斯兰人权思潮的兴起与穆斯林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民族国家的危机,伊斯兰主义的复兴以及全球化带来的国际交往,皆使人权话语成为实现社会民主化的基本表达。当代穆斯林学者通过世俗主义、伊斯兰主义或改革主义的方法,塑造伊斯兰人权理论。这些理论方法从历史发展来看是互相铺垫的,但又有其特定内涵。随着时代的渐进,改革主义的方法成为当前人权探讨的主要方式。当代伊斯兰人权理论的塑造,需要给予穆斯林学者平等的和有保障的解释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伊斯兰人权理论的良性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伊斯兰 人权 伊智提哈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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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 Muslim Voices on Islam - Democracy Compatibility and Co-existence: A Study of the Views of Sadek Sulaiman, Louay Safi, Radwan Masmoudi, and Muqtedar K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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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useef Ahmad PARRAY 《Asian Journal of Middle Eastern and Islamic Studies》 2012年第1期53-86,I0004,共35页
Islam-democracy compatibility or Islamic democratic discourse-the relation between Islamic socio-political concepts and institutions and positive features and notions of modern democracy-has gained an impetus from the... Islam-democracy compatibility or Islamic democratic discourse-the relation between Islamic socio-political concepts and institutions and positive features and notions of modern democracy-has gained an impetus from the final decades of 20th century.Democracy in Islam is strongly debated,defined and discussed by the diversity of voices ranging from those who deny a connection between Islam and democracy to those who argue that the Islamic system of government contains a number of‘concepts and values’which are present in modern democracy.In this direction,this paper attempts to make an analysis of the views,arguments and observations of four most prominent modernist Muslim intellectuals-‘Muslim Democrats’-regarding Islam-democracy compatibility and co-existence.The views of scholars presented here include:Sadek Jawad Sulaiman,Louay M.Safi,Radwan A.Masmoudi,and M.A.Muqtedar Khan.It argues(among others)that more reflection,research,and(re)interpretation is required to reconcile the tenets of Islam with the modern notions of democracy,liberty,justice,equality,and human rights as the Islamic primary sources throw ample light and guidance on these concepts and valu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Democratization Democracy and Islam Compatibility and Co-existence Reformist/Modernist Voices Muslim Democrats Shura and ijti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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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视角下“伊智提哈德”的中英译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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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旭杰 《民间法》 2019年第1期170-178,共9页
"伊智提哈德"是有资格的伊斯兰教法学家努力从明文中发现和探索神启之法的活动。"伊智提哈德"的中英文意译名称有所不同,中文意译名称为"教法创制",英文意译名称为"教法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 "伊智提哈德"是有资格的伊斯兰教法学家努力从明文中发现和探索神启之法的活动。"伊智提哈德"的中英文意译名称有所不同,中文意译名称为"教法创制",英文意译名称为"教法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通过对原文文本的法理学内涵阐释和两个意译名称的法理学比较分析,可以发现"教法创制"的意译名称更符合"伊智提哈德"内涵中所蕴藏的伊斯兰教法对创制教法和完善教法体系的价值追求。尤其在当今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背景下,将"伊智提哈德"意译为"教法创制"能够强调词汇概念中"创制"的语意,从而更为合理地运用"教法创制"。"教法创制"在我国的表现形式就是国家目前所倡导的符合伊斯兰教中国化内涵的解经工作。"创制"语意中程序化和规范化的要素与"创新"要素相平衡,使得我国穆斯林内部更能创制出符合中华文明精神的教法,从而在个人层面适应社会的发展,思想层面抵御国际上的教法泛化和极端主义浪潮,文化层面促进融合,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伊智提哈德” 教法创制 教法解释 伊斯兰教中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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