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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net及其接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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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宝昆 《电信科学》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2期11-17,共7页
本文概述Internet的体系结构和网络组织;着重介绍Internet的接入方式、接入设备、软件接入工具、接入提供者提供的接入业务;以及中国Internet-CHINANET的网络组织、接入方式及其业务。
关键词 internet chinanet 接入方式 国际计算机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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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Call Drop Problem for Remote Access Server on Server 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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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 Wei, LIU Hong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Engineering, Shangha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72, China 《Advances in Manufacturing》 SCIE CAS 2000年第S1期58-61,共4页
Call drop is one of the most common problems encountered by ISP with PSTN access. In this pacer several reasons on server side that cause modem disconnection are analyzed. In the last part of this paper, some solution... Call drop is one of the most common problems encountered by ISP with PSTN access. In this pacer several reasons on server side that cause modem disconnection are analyzed. In the last part of this paper, some solutions are Put forward to reduce call drop rate. 展开更多
关键词 remote access server 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PSTN(public switched telephone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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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多用户频谱分配优化模型建立与求解
3
作者 刘志勇 王小红 《科技通报》 2024年第3期57-63,共7页
为解决多区域多用户在通信过程中的频谱最优分配与激励问题,本文首先在考虑多个通信运营商及多个小区用户的情况下,通过区块链理论对不同小区不同用户的频谱分配问题进行分析建模,并建立频谱最优分配优化模型;其次,针对优化模型的约束条... 为解决多区域多用户在通信过程中的频谱最优分配与激励问题,本文首先在考虑多个通信运营商及多个小区用户的情况下,通过区块链理论对不同小区不同用户的频谱分配问题进行分析建模,并建立频谱最优分配优化模型;其次,针对优化模型的约束条件,通过引入拉格朗日及二分法理论对其进行求解,进而得出不同小区用户人数与频谱分配之间的数学关系;最后,通过仿真证明了容纳小区人数与频谱持有量近似地呈线性关系,且基站功率越大,近似直线的斜率越大。当基站的持有频谱量较少时,提高功率对可容纳人数的增加影响较小,随着频谱量的增加,提高基站功率,可容纳人数随之近似线性增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运营商 基站 频谱分配 优化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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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实证研究——以陕西省为例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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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孔令夷 《统计与信息论坛》 CSSCI 2012年第4期94-97,共4页
针对陕西省网站用户流失率超过80%反映出的陕西省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指数很低的现实,构建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模型,在对陕西省223家网站用户抽样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及其影... 针对陕西省网站用户流失率超过80%反映出的陕西省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指数很低的现实,构建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模型,在对陕西省223家网站用户抽样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互联网接入服务客户满意度及其影响因素的关系,认定接入资费、客户沟通、硬件设施、服务质量及客户关怀对网站用户满意度都有显著影响,提出提升满意度的几点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西省 互联网接入 客户满意度 结构方程模型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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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用BBS犯罪分析网络内容服务商的不作为刑事责任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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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琦 《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4期77-79,96,共4页
网络服务商包括网络连接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网络连接服务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成为互联网中不作为犯罪的主体。从不作为犯罪的构成原理来看,网络内容服务商如BBS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完全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并且其罪过形式只能... 网络服务商包括网络连接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服务商。网络连接服务商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成为互联网中不作为犯罪的主体。从不作为犯罪的构成原理来看,网络内容服务商如BBS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完全符合不作为犯罪的构成条件,并且其罪过形式只能是故意犯罪。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却对这一犯罪主体及相关罪名没有明确规定,无疑会放纵此类危害甚大的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商 网络连接服务商 网络内容服务商 不作为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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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算法与社会公平——以“机会信息”访问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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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艺晗 《图书情报知识》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16-124,共9页
[目的/意义]通过研究和探讨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机会信息”(如就业机会、教育机会等)的访问,为数据主体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提供建议。[研究设计/方法]以脸书(Facebook)“纳米定位”广告为例,结合现如今网上招聘的运作模式,阐明预... [目的/意义]通过研究和探讨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机会信息”(如就业机会、教育机会等)的访问,为数据主体基本权利的法律保护提供建议。[研究设计/方法]以脸书(Facebook)“纳米定位”广告为例,结合现如今网上招聘的运作模式,阐明预测算法如何控制对以就业信息为代表的机会信息的访问并可能加剧甚至恶化现有的不平等模式,进而损害社会的公平公正。[结论/发现]当互联网平台服务商设计定位算法来确定哪些广告投放给哪些用户时,它就已经超越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变成了网络内容提供者,应该对此影响承担相应责任。[创新/价值]提出并定义了“机会信息”的概念,为阐明算法的公平性问题提供了新角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会信息访问权 预测算法 社会公平 互联网服务提供者 纳米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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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Wi-Fi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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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志南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2期27-30,共4页
为更好地吸引并留住顾客,越来越多的经营场所开始免费向公众提供Wi-Fi服务,可这一双赢的便民举措却十分容易被不法利用。在德国,免费Wi-Fi提供者就遭遇了版权侵权诉讼。而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诸多问题上产生了争议。结合欧盟法院的最... 为更好地吸引并留住顾客,越来越多的经营场所开始免费向公众提供Wi-Fi服务,可这一双赢的便民举措却十分容易被不法利用。在德国,免费Wi-Fi提供者就遭遇了版权侵权诉讼。而实际审理过程中,法院在诸多问题上产生了争议。结合欧盟法院的最新判决,根据免费Wi-Fi的技术特征与服务特点,分析其具体的法律性质,可以判断免费Wi-Fi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提供免费Wi-Fi服务的经营场所提出可行建议,帮助其规避潜在的版权侵权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费Wi-Fi 网络接入服务商 纯粹传输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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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数据调取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及关联义务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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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延舜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51-163,共13页
侦查机关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调取数据已成为刑事侦查新常态,但也因此带来一系列实践操作和规范层面的问题,危及公民的隐私及数据权利等。解决这些难题,除刑事诉讼法上重新定位数据调取侦查措施属性外,还可从规范数据披露行为入手。通过界... 侦查机关向网络服务提供者调取数据已成为刑事侦查新常态,但也因此带来一系列实践操作和规范层面的问题,危及公民的隐私及数据权利等。解决这些难题,除刑事诉讼法上重新定位数据调取侦查措施属性外,还可从规范数据披露行为入手。通过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数据侦查中扮演的角色,厘清其关联义务,进而规制刑事数据调取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身兼经营者、公共服务提供者及网络规则重要缔造者三种角色,相应地承担“隐私及数据保护”“协助执法”“参与塑造自由、开放的数字生态”三种义务。这其中,不同义务的并存与博弈、义务之间的优先性以及彼此义务的有限性等,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只有厘清了刑事数据调取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体系及义务履行事宜,才能有效平衡“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用户“隐私及数据权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自身的“经营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刑事数据调取 数据披露 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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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的“避风港”适用及多重规制研究——兼评我国首例小程序侵权案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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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小草 《北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5期26-37,共12页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期对我国首例小程序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小程序类平台是否符合'网络自动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主体要件,以及是否承担'通知—删除'义务。立足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鉴'...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期对我国首例小程序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小程序类平台是否符合'网络自动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主体要件,以及是否承担'通知—删除'义务。立足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鉴'避风港'制度源起的美国相关法律规定、立法解释和相关判例,结合对网络自动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的主体界定、驶入'避风港'的资格门槛等的深入辨析,不应将小程序类平台简单地认定为'网络自动接入(传输)服务提供者'。同时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特定侵权活动中的多重角色,应关注多重规制的存在,特别是注意与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相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小程序平台 避风港制度 网络自动接入(传输)服务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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