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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兴利除弊:兼论期限利益与交易安全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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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俊海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44-59,共16页
肇端于2005年《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缴制的核心是创设了股东延期实缴出资的期限利益,尊重与保护期限利益是一般原则,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例外规则。股东期限利益的得丧变更均不妨碍股权的自由转让。认缴... 肇端于2005年《公司法》的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具有正当性与合理性。认缴制的核心是创设了股东延期实缴出资的期限利益,尊重与保护期限利益是一般原则,出资义务加速到期是例外规则。股东期限利益的得丧变更均不妨碍股权的自由转让。认缴制未根本否定资本制度,一旦公司丧失偿债能力,期限利益立即终止,出资义务加速到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识别标准是执行失败主义,出资加速到期不以股东或公司存在主观过错为要件。有必要建立股东加速出资信息公示制度与敦促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的公示催告程序,以确保债权人平等保护。不少判例追究股东恶意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时对公司债权人的赔偿责任,建议以2023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基础,完善平衡对冲制度,兼顾公司资本信用与股权流转自由,细化股权转让链条中出资义务加速到期的责任在前后手之间的配置规则。信息披露、5年最长实缴出资期限与出资加速到期连带之债的良性互动,有助于遏制注册资本认缴制的道德风险外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资本认缴制 期限利益 加速到期 股权转让 债权人 连带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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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与规则——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的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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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立新 《河北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91-204,共14页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债务加入却未规定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对此作了规定。对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有连带责任说和不真正连带责任说。本文认为,第三人债务加入...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债务加入却未规定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51条对此作了规定。对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性质,有连带责任说和不真正连带责任说。本文认为,第三人债务加入追偿权的法律关系与连带责任保证追偿权的法律关系相同,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不仅如此,这种不真正连带债务还存在两种不同形态,第三人履行全部债务的是典型不真正连带债务,履行部分债务的是部分不真正连带债务。第三人债务加入后对债务人享有的追偿权,既不是产生于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也不是产生于请求权让与,而是第三人因其债务履行行为代位取得债权人的债权,有权代债权人之位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该条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则基本可行,但须适当补充必要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债务加入 追偿权 典型不真正连带债务 部分不真正连带债务 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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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类型界分及其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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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红建 《西部学刊》 2024年第2期91-95,共5页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及债务清偿问题,相关法律制度几经演变,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婚姻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情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更为多元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夫妻债务的情形纷繁复杂,因此该问题的司法认定在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多争议。通过类型化研究方法对夫妻共同债务类型化区分,分为“共债共签”型、“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型、“共同生活”型、“共同生产经营”型这四种共同债务类型。建立廓清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建立分配债权人和非举债方配偶一方之间的举证规则,明确夫妻双方在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努力在债务人、非举债配偶和债权人之间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类型界分 举证责任 承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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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债务加入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分及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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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丽 王艾春 《黑河学院学报》 2024年第7期42-45,共4页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 关于债务加入制度,我国《民法典》首次在法律上予以明确,弥补了债法制度上的立法不足,但由于该制度与连带责任保证具有盖然的相似性且在实践中存在第三人做出的意思表示模糊不清,从而给法律适用带来极大的困难。因此,在对二者联系与区分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详细的制度解释,在穷极意思表示解释的前提下,适用“存疑推定为担保”的标准,从而实现对二者的有效区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债务加入 连带责任保证 意思自治 存疑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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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共同持股与企业债务负担 被引量:2
5
作者 杜勇 何盈玉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23-137,共15页
基于2007—2020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考察机构共同持股对企业债务负担的影响,研究发现:机构共同持股能够缓解企业债务负担,且机构共同持股联结程度和机构共同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缓解企业债务负担;同时机构共同持股能够发挥抑制... 基于2007—2020年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数据考察机构共同持股对企业债务负担的影响,研究发现:机构共同持股能够缓解企业债务负担,且机构共同持股联结程度和机构共同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缓解企业债务负担;同时机构共同持股能够发挥抑制企业债务负担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损害的作用。从作用机制上看,一方面机构共同持股发挥协同效应使企业的商业信用增多;另一方面发挥监督治理效应,降低企业与债权人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和代理成本。在区分分析师关注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后,发现机构共同持股对企业债务负担的缓解作用在分析师少和小所审计的企业更显著。从机构共同持股视角入手,研究这一新兴股权模式对公司治理及企业债务负担的影响,对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构共同持股 企业债务负担 商业信用 代理成本 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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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
6
作者 杨巍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5期3-15,共13页
《民法典》第694条对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应当在《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之一般起算标准的框架内予以解释,而不能完全排除一般起算标准的适用。对第694条规定的一般保证债务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标准,均应作目的性缩... 《民法典》第694条对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的规定,应当在《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之一般起算标准的框架内予以解释,而不能完全排除一般起算标准的适用。对第694条规定的一般保证债务和连带责任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起算标准,均应作目的性缩限解释,而不宜仅依据文义解释。保证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满对一般起算标准的认定(行使权利的法律障碍消除)具有重要影响。基于并行说,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分别计算,原则上不发生关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时效起算 一般保证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债务 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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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的确定及法律规制
7
作者 张世伟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3年第12期49-52,共4页
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历来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两大争议。《民法典》颁布之后,司法解释对混合共同担保有了进一步明确,厘清了当事人在有无约定情况下的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问题。文章充分肯定了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所具备的符... 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历来存在“否定说”和“肯定说”两大争议。《民法典》颁布之后,司法解释对混合共同担保有了进一步明确,厘清了当事人在有无约定情况下的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问题。文章充分肯定了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所具备的符合担保人意思自治原则、可有效杜绝权利滥用、不违背法律效率性原则等价值,并对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份额进行计算,提出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的行使方式及一次性使用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混合共同担保 内部追偿 法律规制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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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婚姻家庭立法70年:制度创新与价值遵循 被引量:1
8
作者 王歌雅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95-208,共14页
中国婚姻家庭立法(1949至今)历时七十多年,实现了体系优化、制度创新与价值遵循。婚姻家庭立法的体系优化表现为立法体系的完善与协同。婚姻家庭立法的制度创新源于理念创新、规范创新、适用创新。婚姻家庭立法的价值遵循在于秉持本土... 中国婚姻家庭立法(1949至今)历时七十多年,实现了体系优化、制度创新与价值遵循。婚姻家庭立法的体系优化表现为立法体系的完善与协同。婚姻家庭立法的制度创新源于理念创新、规范创新、适用创新。婚姻家庭立法的价值遵循在于秉持本土情怀、推进移风易俗、维护和谐稳定、回应社会关切。回望婚姻家庭立法的中国进路,可以感受立法模式与立法体系的时代特色。梳理婚姻家庭立法的制度创新与价值遵循,可以感受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保障婚姻家庭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国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亲属关系 婚姻效力 夫妻共同债务 亲子关系 离婚救济 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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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第1064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的确定 被引量:1
9
作者 姚桐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94-100,共7页
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影响共同债务认定和举证责任,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历史考察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可以发现其内容与夫妻财产制紧密相关、不断变化,其本质是对婚姻共同体的彰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共同体程度降低,夫妻财产关系趋向... 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影响共同债务认定和举证责任,目前尚无明确标准。历史考察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可以发现其内容与夫妻财产制紧密相关、不断变化,其本质是对婚姻共同体的彰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共同体程度降低,夫妻财产关系趋向多元化。以绝对分别财产制为基点求得的日常家事范围是所有夫妻财产制的最大公约数。由于绝对分别财产制的婚姻共同体程度最低,因此日常家事范围应界定为“数额不大”。但其并非微乎其微,而应结合夫妻年收入和年支出认定。由夫妻双方对此举证,怠于举证的做不利推定。多个债务的,该“数额不大”指举债总额;医疗费用应根据消费主体区别认定;消费贷款一律不属于日常家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常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 分别财产制 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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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体化视域下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研究 被引量:1
10
作者 訾培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45-156,共12页
共同债务认定在夫妻债务纠纷处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但现有研究暴露出程序和实体衔接不足的缺陷,从民事一体化视角研究殊为必要。在系统解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基础上,透过案件上诉率和再审率以及个案说理情况可以发现,《民法典》第... 共同债务认定在夫妻债务纠纷处理中处于基础性地位,但现有研究暴露出程序和实体衔接不足的缺陷,从民事一体化视角研究殊为必要。在系统解读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基础上,透过案件上诉率和再审率以及个案说理情况可以发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存在价值失衡、标准模糊和证明规则适用机械等问题。基于此,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建议,既能助力夫妻债务纠纷妥善处理,又能有效回应“总结实践经验”的立法期许,推动夫妻债务诉讼规则摆脱“极端化”立法的窠臼,逐步实现多重价值均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认定标准 证明责任 法律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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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11
作者 张昊然 《西部学刊》 2023年第19期123-126,共4页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从夫妻双方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或者夫妻一方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花费的费用的必要性,又或者夫妻确实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生活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进行分析时,在不...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要从夫妻双方作出的共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或者夫妻一方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所需而花费的费用的必要性,又或者夫妻确实存在共同经营、共同生活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在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进行分析时,在不改变“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基础上,还需要债务的实际使用者来承担证明责任。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应采取连带债务说的观点,但在实际偿还中,夫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由举债方承担清偿责任的关键部分,从而降低债务对夫妻关系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意思表示 财产清偿 共同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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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功能优化——以家事法目的性介入模式为指引
12
作者 魏小来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73-83,共11页
夫妻“共签共债”模式从司法解释进入《民法典》,确立了其在民法中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学界对夫妻“共签共债”入典的合理性以及司法适用价值存在争议。从理论层面来看,对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争议源于在道德层面、经济层面、入典... 夫妻“共签共债”模式从司法解释进入《民法典》,确立了其在民法中的重要地位。当前,我国学界对夫妻“共签共债”入典的合理性以及司法适用价值存在争议。从理论层面来看,对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争议源于在道德层面、经济层面、入典必要性层面存在的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从司法实践观察,夫妻“共签共债”模式存在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失衡问题。《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主要法条、司法解释贯穿夫妻“共签共债”活动始终,而夫妻生活的亲密性、伦理性和隐私性压缩了家事法的适用空间,故目的性介入模式在夫妻“共签共债”规范的功能优化中具有适用正当性。家事法目的性介入婚姻家庭处理夫妻“共签共债”法律问题,需要接受后果主义思维的指引,从触及底线性道德、家庭内部调整功能失灵、夫妻共同体的解除与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三个维度由浅入深地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事法 目的性介入 共签共债 法律适用 后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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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债共签”原则应写入《民法典》 被引量:39
13
作者 叶名怡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94-103,共10页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规则是婚姻法核心内容,不能坐等司法解释去规定。民法典应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因为共财所以共债"只是一种想当然,不仅在比较法上找不到先例,而且忽略了"共财"之例外的易实现性、易证明... 夫妻共同债务判定规则是婚姻法核心内容,不能坐等司法解释去规定。民法典应明确"共债共签"原则。"因为共财所以共债"只是一种想当然,不仅在比较法上找不到先例,而且忽略了"共财"之例外的易实现性、易证明性,无视有限"共财"和无限"共债"的不对应性,罔顾加利行为与增负行为在法理上的差异性。债务数额不应作为"家庭日常生活"判定的决定性标准。要严格限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范围,防止随意扩大。同时,"可能共同受益"也不等于"确定共同受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财产制 夫妻共同债务 家事代理 共同生产经营 共债共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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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时间”推定规则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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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霞 曹相见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44-52,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确立"时间"推定规则的司法效果极不统一:有的法院直接适用,但会导致对非举债方的不公平;有的法院间接拒绝,继而向其他认定标准回归;一、二审法院也常常做出相反判决。就规范意义而言,"时间"推定规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体系中的一环,是调整夫妻债务外部关系的规范,应适用于超越日常家事范围的情形。基于婚姻家庭法上人身规则的特性,"时间"推定规则原则上推定夫妻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排除婚前个人债务、专属于一方的债务以及无偿行为所生债务。在债权人非为善意时,适用推定过错规则,免除非举债方的举证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时间”推定规则 表见代理 日常家事代理 人身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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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从(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说起 被引量:27
15
作者 何丽新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10-117,共8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确立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夫妻双方就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非举债的夫妻一方即使"卸下婚姻",仍"背上债务",此类案件数量之多,社会影响之大,引发全面反思。从解释论分析,我国《婚姻法》立法层面并非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民再提字第0057号民事判决书作出非举债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判决,值得研究。就债的相对性,非举债方没有参与缔结夫妻共同债务,没有作出举债的意思表示,债权人无法从此债中推出非举债方以其个人财产为此清偿的承诺。夫妻共同债务既不是共有物之债,也不是合伙之债,非举债方仅是因为在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享有举债方带来的债务利益,故非举债方正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才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其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因此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责任不涉及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非举债方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也只能限制在共同财产范围内,不存在以非举债方的个人财产承担连带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基础。《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就连带清偿责任的扩张解释,将交易安全颠覆婚姻安全,使得婚姻的缔结成为夫妻共同债务连带清偿的当然归责,应予以纠正。非举债方的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财产应与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相对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为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 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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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外民法典中的夫妻债务制度比较研究——兼议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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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月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5-43,共9页
在域外的多部民法典中,确立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模式可划分四类,其中在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对外财产责任最为常见。实行不同种类夫妻财产制,配偶之间负担对外财产责任有别。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可区分为大、中、小、超小四种法例。配偶承担连... 在域外的多部民法典中,确立夫妻债务规则的立法模式可划分四类,其中在夫妻财产制中规定对外财产责任最为常见。实行不同种类夫妻财产制,配偶之间负担对外财产责任有别。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可区分为大、中、小、超小四种法例。配偶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通常限于共同生活的必要、共同财产所生债务、夫妻合意之债,且夫妻对半负担共同债务之清偿责任;个人财产仅在特定情形下对共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本人负责清偿。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配偶一方个人财产清偿了另一方配偶个人债务的,获益配偶方应予以补偿。基于保障对外财产责任履行和配偶另一方利益等考虑,立法禁止或限制配偶一方擅自处分、让与其财产或财产利益。我国制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确定夫妻对外财产责任时,既要充分考虑夫妻均是独立个体,有各自的个人利益,又要考虑夫妻是婚姻共同体的成员,彼此具有共同利益;坚持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既合理分配夫妻对财产责任负担,又要公平保护第三人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配偶个人债务范围 清偿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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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构成法理基础论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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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洪祥 《政法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58-69,共12页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法理基础,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基本存在两个范畴:一个是物权法财产共同共有理论,并试图把婚姻家庭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区别开来,提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夫妻共同债务),该理论的...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法理基础,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基本存在两个范畴:一个是物权法财产共同共有理论,并试图把婚姻家庭内部行为与外部行为区别开来,提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夫妻共同债务),该理论的核心是"财产共有则债务共担"。另一个是"法律行为理论",其影响夫妻共同债务构成最主要的是夫妻双方有否共同意思问题,存在共同意思时举债行为为夫妻共同行为,应当共同承担责任;不存在共同意思时举债行为为一方个人行为,后果应当由行为人个人承担。同时,为了补充其可能在婚姻家庭领域夫妻债务规则可能出现的不足,当这种行为带来的利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时,也应当构成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行为理论"已经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构成的法理基础,而且《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显表现出"法律行为理论"的特征。在夫妻共同债务构成上,两种理论比较,"法律行为理论"明显优于财产共同共有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构成 研究方法 法理基础 物权法理论 法律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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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 被引量:18
18
作者 魏小军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1期49-56,共8页
1950年《婚姻法》颁行至今的夫妻财产制度变迁,越来越侧重对债权人的保护,强化妻子对婚姻期间丈夫所负外债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事实、价值和效率等方面都有其正当性,但也面临着法律、价值和效率等诸层面的困境。在当前条件下... 1950年《婚姻法》颁行至今的夫妻财产制度变迁,越来越侧重对债权人的保护,强化妻子对婚姻期间丈夫所负外债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在事实、价值和效率等方面都有其正当性,但也面临着法律、价值和效率等诸层面的困境。在当前条件下,如果不对法定财产制作根本性调整,则应当在保留现有的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基础上,增设夫妻债务防卫权,调整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推定 正当性 困境 夫妻债务防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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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规则评析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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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家元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08-116,共9页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 我国《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则设计系在原有相关规则整合的基础上进行的制度创新。但是,“共债共签”原则的引入并不涵盖夫妻共同债务的所有情形;“事后追认”“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和“共同生产经营”之规定仍存在进一步探讨的必要。为弥补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则原则性规定在司法适用中的不足,应对涉夫妻共同债务诉讼中债权人的举证责任进行细化规定,明确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因侵权、不当得利等所涉债务的认定,加强和完善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自由心证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权 自由心证 民法典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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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探析——基于对法释[2018]2号实践状况的考察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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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晖 訾培玉 《学术探索》 2020年第1期75-83,共9页
除夫妻一方因家事代理所负之债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外,法释〔2018〕2号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大量债权人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为减轻债权人证明负担,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中出现了扩张夫妻“共债合意”、降低证明标... 除夫妻一方因家事代理所负之债直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外,法释〔2018〕2号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明责任分配给债权人,导致大量债权人因举证不能而败诉。为减轻债权人证明负担,司法实践和学理研究中出现了扩张夫妻“共债合意”、降低证明标准、改变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等乱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采纳法释〔2018〕2号认定规则背景下,为平衡债权人和举债人配偶权益,法官认定夫妻债务性质过程中,应当扩张解释夫妻“共债合意”,根据举债人配偶知情、还款等特定行为,认定夫妻达成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对于家事代理之债,应以外观可识别性为准作出夫妻共同债务推定;对夫妻共同生活的判定,在债权人承担证明责任基础上,需加大职权查明力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共债共签 家事代理 夫妻共同生活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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