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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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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昭华 《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65-69,共5页
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是1987年中葡达成联合声明谈判前两国政府间的最后一次谈判,由1908年"二辰丸"事件直接引发。晚清政府在谈判中坚持对澳门半岛及其领水的主权,在无力收回澳门治权的情况下,以国民外交成为政府外交之后盾,... 清末中葡澳门勘界谈判是1987年中葡达成联合声明谈判前两国政府间的最后一次谈判,由1908年"二辰丸"事件直接引发。晚清政府在谈判中坚持对澳门半岛及其领水的主权,在无力收回澳门治权的情况下,以国民外交成为政府外交之后盾,使澳门勘界问题继续成为悬案,为其最终解决争取了有利时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晚清 澳门 《中葡和好通商条约》 澳门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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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与《朝美通商条约》的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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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君法 李健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94-97,共4页
清朝为了防止日美在对朝鲜政策上勾结,想利用列强间的矛盾,维持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极力促成朝美之间签定了1882年《朝美通商条约》。它是朝鲜与西方国家签定的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此约不仅导致了朝鲜的全面开国,而且成为中国和朝鲜宗... 清朝为了防止日美在对朝鲜政策上勾结,想利用列强间的矛盾,维持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极力促成朝美之间签定了1882年《朝美通商条约》。它是朝鲜与西方国家签定的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此约不仅导致了朝鲜的全面开国,而且成为中国和朝鲜宗藩关系破裂的诱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朝 朝鲜 美国 朝美通商条约 宗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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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清朝与《朝美通商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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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君法 李健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74-77,共4页
清朝为了防止日本和美国在对朝鲜的政策上勾结,想利用列强间的矛盾,维持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极力促成朝美之间缔结了1882年《朝美通商条约》。它是朝鲜与西方国家缔结的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此约不仅导致了朝鲜的全面开国,而且成为中国... 清朝为了防止日本和美国在对朝鲜的政策上勾结,想利用列强间的矛盾,维持中朝之间的宗藩关系,极力促成朝美之间缔结了1882年《朝美通商条约》。它是朝鲜与西方国家缔结的第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此约不仅导致了朝鲜的全面开国,而且成为中国和朝鲜宗藩关系破裂的诱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朝 朝鲜 美国 朝美通商条约 宗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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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美通商条约》的签订及其对中朝日关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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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京梅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2期106-108,共3页
18 8 2年的《朝美通商条约》是朝鲜与西方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它不仅导致朝鲜的全面开国 ,而且也影响了中朝日三国关系的发展 。
关键词 朝鲜 美国 中朝日关系 影响 《朝美通商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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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斯与《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签订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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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兰星 《武陵学刊》 2022年第2期114-120,共7页
培里叩关日本后,美日虽然签订了《和亲条约》,但是该条约没有明确提及通商条款,为了获取更多更直接的经济利益,美方又派陶胜德·哈里斯赴日谈判。哈里斯采取软硬兼施的外交策略,步步紧逼德川幕府再次签订《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确保... 培里叩关日本后,美日虽然签订了《和亲条约》,但是该条约没有明确提及通商条款,为了获取更多更直接的经济利益,美方又派陶胜德·哈里斯赴日谈判。哈里斯采取软硬兼施的外交策略,步步紧逼德川幕府再次签订《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确保了美国在日本享有贸易特权,美方以小代价获取了大利益。《日美友好通商条约》的签订既是美国实施霸权的结果,也是日本统治阶级腐朽软弱的体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哈里斯 《日美友好通商条约》 幕末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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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与《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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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晓光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12期94-95,共2页
李鸿章这位晚清重臣,在晚清中朝外交关系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他在朝鲜与美国签订《朝美修好通商条约》中,可以说起到了推动作用。
关键词 李鸿章 《朝美修好通商条约》 中朝关系 外交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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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厦条约》与美国法律帝国主义在东亚的实践(184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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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克明 《中山大学法律评论》 2023年第1期131-162,共32页
美国自独立伊始便积极自主开拓对外贸易和外交。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奠定了美国在东亚推行治外法权的条约基础。这不仅对英国在远东治外法权模式进行了较大突破,也一度成为欧美各国在亚太地区推行法律帝国主义之蓝本。... 美国自独立伊始便积极自主开拓对外贸易和外交。1844年中美《望厦条约》的原则性规定,奠定了美国在东亚推行治外法权的条约基础。这不仅对英国在远东治外法权模式进行了较大突破,也一度成为欧美各国在亚太地区推行法律帝国主义之蓝本。美国在东亚的具体实践虽将通用于若干国家的几部国会立法法案作为实施细则,但在中日两国施行治外法权的过程中呈现出鲜明的区域差异。通过对条约规定、司法机构设置、裁判法源等进行比较分析均可印证。探析背后的成因,恰好可以从主导签约的传教士与领事群体之差别对待、《中国丛报》对中日两国法律形象认知差异、美国在东亚利益需求程度等因素中发现端倪。这些共同展现了19世纪美国法律帝国主义在东亚实践的叙事,即通过建构法律东方主义话语和签订条约来推进本国法的域外适用,维护霸权并扩张国家利益,为最终成长为殖民帝国而蓄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友好通商条约 治外法权 刑事管辖豁免 领事法庭 传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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