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MBO的合法性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缺陷
被引量:2
- 1
-
-
作者
仲大军
-
机构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
出处
《开放导报》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期75-81,共7页
-
文摘
中国国有企业改制不走资本市场产权多元化的道路,而走企业内部人收购(MBO)的道路,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只能归人民代表大会,非经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或作出决定,或授权所进行的国企产权改造即MBO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合法的。激励管理者并不是提高企业绩效的惟一办法,如果仅考虑企业的改造,而不考虑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这样的改革是要打问号的。当下我国企业制度理论最大的缺失是缺少职工治理和集体参与理念,一切改革几乎都是经理人治理式的改革,实践中存在着很多不公平问题。如果要避免走权贵私有化和非民主私有化的道路,在国企产权改制中要平衡好广大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要在劳动权利保障和民主制度上下功夫。
-
关键词
国企产权改革
mbo的合法性
现代企业制度理论缺陷
-
分类号
F279.2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