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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南京国民政府收回海港检疫权活动探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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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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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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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陵学刊》
2014年第6期85-9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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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恢复领水主权史研究"(10CZS028)
湖南师范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民国时期恢复领水主权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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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积极筹划收回全国海港检疫权。1930年7月1日,卫生部在上海建立全国海港检疫管理处,结束了海港检疫由海关或其他港务、警务、卫生部门兼办的各自为政、业务混乱的局面。该机构顺利接收了上海港检疫事务,意味着全国海港检疫工作独立自主进行的开始,改变了受外人控制的局面,在一定意义上是国权的部分恢复。此后,它又相继接管了其他主要海港检疫事务,将海港检疫事务纳入统一管理之中。无可否认,这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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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京国民政府
海港检疫权
收回
全国海港检疫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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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anking national Government
right of seaport quarantine
withdrawing
national seaport quaran-tine administration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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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62.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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