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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前期海洋分界问题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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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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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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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交史研究》
CSSCI
2023年第2期7-27,共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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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研究暨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9ZDA20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朝前期海洋法律研究》(项目编号:18BZS071)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科研支撑项目(项目编号:2023CX04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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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内外洋划分制度经历了康熙后期创始,康熙末年成型,雍正以后有所发展的历程。清政府划分内外洋的初衷,是为了明确海洋盗案法律责任。各省确定内外洋范围的方法,主要是以海岸、岛礁、港湾、墩汛等重要地理标志物作为内外洋名及内外洋分界线。由于缺乏科学测绘手段,清代对于内外洋的具体划分并不十分精确,但符合当时官民对海洋的认知水平,能够帮助盗案事主与地方官弁迅速确定事发地点,并明确地方州县与水师官弁的法律责任。通过内外洋划分及一系列相关制度,清政府对中国海域实施了有效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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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前期
内洋
外洋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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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arly Qing Dynasty
neiyang
Waiyang
Jurisdi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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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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