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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作战行动航母编队兵力配置 被引量:11
1
作者 沈治河 朴成日 《舰船科学技术》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31-135,共5页
科学合理的兵力配置是航母编队作战的前提和基础,影响航母编队兵力配置的因素很多,本文从作战行动的角度研究航母编队兵力配置问题。航母编队基本作战样式可分为对空作战、对海作战、对潜作战和对岸作战4种,基于4种基本作战样式分析了... 科学合理的兵力配置是航母编队作战的前提和基础,影响航母编队兵力配置的因素很多,本文从作战行动的角度研究航母编队兵力配置问题。航母编队基本作战样式可分为对空作战、对海作战、对潜作战和对岸作战4种,基于4种基本作战样式分析了作战行动因素对航母编队兵力配置的影响与约束,并提出相应的原则与思路,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航母编队兵力配置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配置 作战行动 航母编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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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刍论 被引量: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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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龙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4期77-80,共4页
适格当事人通常就是作为诉讼标的的实体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是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根据当事人的意思或者法律的规定 ,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以外的人也可以成为正当当事人。
关键词 当事人 当事人适格 民事诉讼 正当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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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运动技术理论探讨 被引量:20
3
作者 习寿华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79-81,91,共4页
就体育舞蹈运动结构及运动方式 ,以现代科学原理和观念 ,从人体运动力学、几何学、信息学、美学及文学艺术角度出发 ,对摩登舞领舞意识、气质表现、重心移动及平衡、反身等技术理论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 ,为体育舞蹈教学和训练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 反馈式信息传递 气质 重心 平衡 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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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与权利的失衡: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法理透视 被引量:1
4
作者 汪汉斌 《学术交流》 北大核心 2003年第9期39-45,共7页
从法理学角度研讨民事诉讼,自然要关注审判权、处分权与检察权之间的配置与平衡问题。因为民事诉讼活动总体上可看成是此"三权"相互分立与制衡的互动平台。而以法治的理念透视、反思与检讨中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司法实践和... 从法理学角度研讨民事诉讼,自然要关注审判权、处分权与检察权之间的配置与平衡问题。因为民事诉讼活动总体上可看成是此"三权"相互分立与制衡的互动平台。而以法治的理念透视、反思与检讨中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在"三权"关系上存在的问题,则集中体现为立法配置的失衡、司法运行的不协调和理论研究的某些偏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审判权 处分权 检察权 配置失衡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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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诉的利益--以日本撤销诉讼为素材 被引量:1
5
作者 石龙潭 《地方立法研究》 CSSCI 2021年第1期32-58,共27页
狭义的诉的利益,一般是指原告的诉求是否具有发动国家审判力量加以审判的必要性或价值的问题。这种必要性或价值若存在,原告的诉求就会接受法院的实体(本案)审理并由法院做出实体(本案)判决,反之就会遭到驳回。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第... 狭义的诉的利益,一般是指原告的诉求是否具有发动国家审判力量加以审判的必要性或价值的问题。这种必要性或价值若存在,原告的诉求就会接受法院的实体(本案)审理并由法院做出实体(本案)判决,反之就会遭到驳回。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第9条既是有关原告适格也是有关狭义的诉的利益的规定,因而两者面临着同样的课题——如何解释“法律上的利益”。狭义的诉的利益问题,大多出现于行政处分后的情况变更等场合。行政处分性、原告适格、狭义的诉的利益,归根到底属于行政诉讼审理的对象,其不过是为了解决能否进入实体判决的入口问题而已。鉴于作为主观诉讼的撤销诉讼同样发挥着监督和督促行政正确运营之功能,在诉讼政策上,对于那些与自己利益相关且真心诚意提起诉讼者尽可能予以承认和支持方为上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的利益 原告资格 行政处分性 撤销诉讼 日本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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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中诉讼请求变更的处理
6
作者 黄保轩 储贝贝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9期87-90,94,共5页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系其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但在民事再审制度中若对该权利不加限制,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实现,裁决的既判力和法律的稳定性也会严重受损。正确处理再审中诉讼请求的变更,是当事人处分权同国家干预的结合的要求,体现当事人地...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系其行使处分权的表现,但在民事再审制度中若对该权利不加限制,制度的功能就无法实现,裁决的既判力和法律的稳定性也会严重受损。正确处理再审中诉讼请求的变更,是当事人处分权同国家干预的结合的要求,体现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以禁止为原则、准予为例外,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仍存在着法律规制不甚明确;司法审判结果不统一;"一刀切"式禁止不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以及部分规制同原则相冲突的问题。应坚持"依法纠错"、"有限纠错"的司法理念;在禁止的原则上,赋予当事人一定情况下有限变更的权利;排除冲突规制,完善再审程序中诉讼请求变更的法律规制,维护诉讼程序的安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诉讼请求变更 当事人处分原则 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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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才构念改善大学生思辨倾向的行动研究
7
作者 李仕德 《高教学刊》 2022年第14期1-4,共4页
本研究意在探讨如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改善学生的思辨倾向。作者将国才考试的融合观构念融入到教学中,在任务中让学生理解、分析、解决问题。给学生的任务打分,通过反思日志、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思辨中的问题,及时调整任务。八个思辨倾... 本研究意在探讨如何在大学英语教学中改善学生的思辨倾向。作者将国才考试的融合观构念融入到教学中,在任务中让学生理解、分析、解决问题。给学生的任务打分,通过反思日志、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思辨中的问题,及时调整任务。八个思辨倾向的维度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思辨倾向 大学英语教学 国才考试 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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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处分权问题探讨
8
作者 王亚明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22-125,共4页
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要受到再审程序的制约,再审中的处分权还受到民事诉讼程序阶段的制约、处分权性质的限制,再审处分权的限制归根结底在于程序的安定性,即程序规范的安定和程序运作的安定。在再审程序中,应当注意当... 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不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要受到再审程序的制约,再审中的处分权还受到民事诉讼程序阶段的制约、处分权性质的限制,再审处分权的限制归根结底在于程序的安定性,即程序规范的安定和程序运作的安定。在再审程序中,应当注意当事人处分权受到限制的几种情形,以利于再审程序的运行。如果不对当事人再审程序的处分权加以限制,既不能保证程序的安定,又无法实现社会秩序的安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再审程序 处分权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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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利益视角下盗窃罪和诈骗罪的重释 被引量:7
9
作者 郝艳兵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03-113,共11页
财产性利益正日益成长为财产犯罪对象中与有体财物、无体财物鼎足而立的一极。财产结构的这一变化深刻地影响了财产犯罪的格局,盗窃罪和诈骗罪的传统教义有必要因应这一变化进行重释。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盗窃罪的适格对象,但盗窃罪行为... 财产性利益正日益成长为财产犯罪对象中与有体财物、无体财物鼎足而立的一极。财产结构的这一变化深刻地影响了财产犯罪的格局,盗窃罪和诈骗罪的传统教义有必要因应这一变化进行重释。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盗窃罪的适格对象,但盗窃罪行为对象的变迁并不意味着要重构其行为结构。对财产性利益的盗窃和对狭义财物的盗窃一样,仍应符合盗窃罪“排除他人占有+建立新的占有”的基本取财模式。在侵害对象是财产性利益的场合,占有转移是通过排除原占有者对财产性利益载体的占有进而建立对财产性利益载体的新占有来实现的,不符合这一要求的单纯的财产性利益的转移不构成盗窃罪。诈骗罪以处分行为为核心要件,转移占有并非其必要要件。对于诈骗罪处分行为的认定,应当坚持处分意思必要说,无意识处分因不具有处分意思而不构成诈骗罪;对于处分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应按照处分对象同一性的规则去处理,满足同一性规则的才可能认定处分意思的存在;对于处分行为相对方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处分意思的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性利益 占有转移 处分行为 处分对象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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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分行为
10
作者 王平 王蒙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158-160,共3页
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后作出"终局性"转移财产的行为。被害人处分意志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被欺诈的财产损失由被害人自己造成;盗窃的财产损失由他人直接介入造成。在行为人使用... 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后作出"终局性"转移财产的行为。被害人处分意志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被欺诈的财产损失由被害人自己造成;盗窃的财产损失由他人直接介入造成。在行为人使用诈骗术欺骗被害人抛弃财物然后自己取得财物时,如果抛弃财物与取得财物之间相隔的空间及时间很短,应以诈骗罪论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骗罪 处分行为 处分意志 财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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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无权处分理论的再思考——以物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为背景
11
作者 肖平安 于忠龙 《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5期97-100,共4页
通过详细分析和论证在债权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解决无权处分而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足,来说明利用物权行为理论来驯服这个“精灵”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关键词 无权处分 物权行为理论 债权意思主义 债权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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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动诈骗探疑 被引量:1
12
作者 吴浩 《学术探索》 2018年第12期78-82,共5页
日本通说认为举动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形式,但我国学界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基于举动诈骗行为的中立性及其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举动诈骗未必构成诈骗罪。在举动诈骗的场合,如果存在被骗人基于认识错误的处分行为,则可以肯定其构成... 日本通说认为举动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形式,但我国学界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基于举动诈骗行为的中立性及其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的不确定性,举动诈骗未必构成诈骗罪。在举动诈骗的场合,如果存在被骗人基于认识错误的处分行为,则可以肯定其构成诈骗罪,反之则构成盗窃罪;如果被骗人始终没有认识到债权债务关系时,则成立上述两罪的竞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动诈骗 财产性利益 处分行为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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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重构
13
作者 陶红雅 陈相师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102-104,共3页
作为"法学上之精灵"的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已成为民法学界所争论的的热门话题。通过对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内涵及其效力的界定,并结合对我国《合同法》... 作为"法学上之精灵"的无权处分制度是《合同法》颁布以来倍受争议的一项制度。如何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已成为民法学界所争论的的热门话题。通过对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无权处分内涵及其效力的界定,并结合对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评析,认为无处分权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其处分行为效力待定。若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处分行为有效,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笔者又从体系化的角度协调了无权处分制度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并通过参照无权代理制度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无权处分制度。最后,笔者拟制出我国无权处分制度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效力待定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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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无权处分行为之效力
14
作者 张茜 《宁波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4期94-96,105,共4页
理论界抑或实务领域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评价一直颇有争议。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应以处分行为的界定为前提,而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又决定了处分行为性质的不同。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因而处分行为应指以变动物权为合意的债权行为,... 理论界抑或实务领域对无权处分行为效力的评价一直颇有争议。认定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应以处分行为的界定为前提,而物权变动模式的不同又决定了处分行为性质的不同。我国采取债权形式主义,因而处分行为应指以变动物权为合意的债权行为,该行为并不直接导致物权的变动。为保护交易安全,体现无权处分行为与权利瑕疵担保、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应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行为 债权形式主义 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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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兼论法释[2012]8号第3条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13
15
作者 吴光荣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20-135,179,共16页
在我国民法上,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虽以交付或者登记为要件,但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即足以表明买卖合同不仅具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也具有引起所有权发生移转的效力,故我国民法存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的依据。在不能废除无权... 在我国民法上,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虽以交付或者登记为要件,但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即足以表明买卖合同不仅具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效力,也具有引起所有权发生移转的效力,故我国民法存在不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的依据。在不能废除无权处分规则的背景下,可以将无权处分所订立的合同理解为合同的权利移转效力待定,但其履行效力则不受影响,因而在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时,应承担违约责任。为回应现代交易的复杂性和阶段化,要么将法律行为区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要么对合同效力作不同层次的理解。在中国法的语境下,以后者作为法释[2012]8号第3条的理论基础,也许是一种可供选择的思维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权处分 合同效力 物权行为 买卖合同 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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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规则再认识 被引量:10
16
作者 曹志勋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205-224,共20页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通常均认为,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应当依职权审查民事合同的效力,处理合同效力有无这一实体法事项的程序法机制具有中国特色。在合同效力问题分别构成案件中的争点和独立的诉讼标的时,其裁判技术存在差异。民事实体...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通常均认为,法院在民事案件中应当依职权审查民事合同的效力,处理合同效力有无这一实体法事项的程序法机制具有中国特色。在合同效力问题分别构成案件中的争点和独立的诉讼标的时,其裁判技术存在差异。民事实体法上的理解支持法院对合同效力的审查职权,但其在民事诉讼中仍应受到辩论主义的限制。法院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与法院的释明权相联系。应当区分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的强调法官的法律观点开示义务的合同无效释明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规定的对合同无效的预备性释明,后者对应民事之诉的客观预备合并。现有法院依职权审查合同效力原则与处分权主义存在张力。审判对象与范围仍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在理论上,可以考虑采取诉讼法二分支说放宽重复起诉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效力 依职权审查 释明义务 处分权主义 诉讼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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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债的本质看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被引量:5
17
作者 陈静忠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84-189,共6页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划分,属于财产性法律行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分离是意思自治和所有权神圣原则的基本要求,其本质就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区分。从债的本质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分,有利于认识和理解物权行...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类型划分,属于财产性法律行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的分离是意思自治和所有权神圣原则的基本要求,其本质就是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之区分。从债的本质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分,有利于认识和理解物权行为的合理性,完整把握区分原则的实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负担行为 处分行为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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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精神障碍者的行为能力 被引量:5
18
作者 王丽莎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41-157,共17页
现行民法行为能力制度的定型化,无法适应成年精神障碍者残存行为能力多样性的现实。随着人权保护的发展,不利选择权破除了父权思想对该群体法律行为的过度干涉;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尤其是《残疾人权利保护公约》的通过,使成年精神障碍者... 现行民法行为能力制度的定型化,无法适应成年精神障碍者残存行为能力多样性的现实。随着人权保护的发展,不利选择权破除了父权思想对该群体法律行为的过度干涉;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尤其是《残疾人权利保护公约》的通过,使成年精神障碍者行为能力平等成为国际法规范;精神医学的进步,使该群体行为能力的判断成为可能;立法技术的完善要求修正行为能力制度以满足成年监护制度及整个民法体系的逻辑自洽。因此,未来民法典中应当规定具体行为能力制度,并采取弹性的类型化方式,区分财产性法律行为能力和人格性法律行为能力。对前者的判断采取阶段性和功能性能力相结合的方法;后者中与精神障碍无关的医疗决策能力类推适用前者的判断标准,与精神障碍相关的医疗决策能力适用个案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成年精神障碍者 行为能力 财产处分能力 医疗决策能力 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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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起诉对象与审理范围之厘定
19
作者 李喜莲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191-200,F0003,共11页
对当事人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起诉对象和审理范围的确定,实践中的做法不一。究其原因,乃相关法律规范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未予明确规定,学理上亦未形成通说观点所致。明确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的起诉对象和审理范围,相关立法... 对当事人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起诉对象和审理范围的确定,实践中的做法不一。究其原因,乃相关法律规范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未予明确规定,学理上亦未形成通说观点所致。明确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的起诉对象和审理范围,相关立法应明确人民调解协议之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具体规定当事人任意反悔人民调解协议应承担与违反民事合同一样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在确定因反悔人民调解协议致诉案件的审理对象时,应结合人民调解协议乃解决纠纷过程中所生概念之本质,遵循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决定法院审理范围的基本法理。除此之外,法官还应适时回应被告的妨诉抗辩,对任意反悔人民调解协议之当事人予以法律制裁,以彰显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调解协议 审理对象 处分权原则 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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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权合同的合法性及限制
20
作者 赵志超 《人权研究(辑刊)》 2020年第1期171-191,568-569,共23页
诉权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然而当前学界对其合法性的认识并不统一。合法性肯定说以私法诉权说为理论依据,将诉权等同于私法上的实体权利,这与诉权属于公法权利的学界共识龃龉,在合法性论证路径上缺乏认同。合法性否定说从诉权的人... 诉权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然而当前学界对其合法性的认识并不统一。合法性肯定说以私法诉权说为理论依据,将诉权等同于私法上的实体权利,这与诉权属于公法权利的学界共识龃龉,在合法性论证路径上缺乏认同。合法性否定说从诉权的人权属性出发,一方面认为诉权不可放弃、不可处分,另一方面却认为任何人都可以自主决定是否提起诉讼,因而在观点坚持上无法做到前后一致。诉权属于程序上的主观权,具有自我决定与自我控制方面的积极性保护内容,且当事人对诉权的处分通常无碍于公益,故而应当承认诉权合同的合法性。肯认诉权合同的合法性也符合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比较法经验,与我国司法实务经验也能吻合。诉权合同存在合法性边界,由于诉权合同属于诉讼契约,因而针对诉讼契约合法性限制的公平性原则同样适用于诉权合同。当前实务部门在对诉权合同可撤销与无效的区分上存在误区,存在当事人意思表示瑕疵的诉权合同可撤销,而违反公平性原则的诉权合同无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权合同 诉权处分 诉讼契约 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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