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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的危险信号理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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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会强 《证券市场导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6-25,50,共11页
在我国证券法上,危险信号开始被用来论证证券虚假陈述的有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危险信号理论的引入,有助于优化签字即担责的执法逻辑,科学精准地打击违法者,但我国对该理论的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证券法上运用危险信号理论的司法实... 在我国证券法上,危险信号开始被用来论证证券虚假陈述的有关责任人未勤勉尽责。危险信号理论的引入,有助于优化签字即担责的执法逻辑,科学精准地打击违法者,但我国对该理论的运用尚处于起步阶段。美国证券法上运用危险信号理论的司法实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判断危险信号,提升危险信号理论的确定性和可预期性。危险信号虽因场景而异,甚至因人而异,但也有一定的边界,其应是发行人自身发生的一项具体事实,需具有警示性,需与被告的主观过错直接相关,并需达到一定的金额或比例。危险信号也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用来论证被告未勤勉尽责,也可能因其已被发行人主动披露而导致不够审慎的投资者败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信号 信息披露 虚假陈述 勤勉义务 过错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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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修改中治理制度的创新、不足及完善
2
作者 张丽琴 鲁倩 《南海法学》 2024年第1期88-98,共11页
组织设置不合理、权责配置失当、股东行权保障不足、信义义务内容过于抽象是引发我国公司治理实践出现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公司法》修改中,三份草案和修订案都赋予章程设定除股东会及董事会之外的其他公司组织的自主权。新法通过... 组织设置不合理、权责配置失当、股东行权保障不足、信义义务内容过于抽象是引发我国公司治理实践出现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在《公司法》修改中,三份草案和修订案都赋予章程设定除股东会及董事会之外的其他公司组织的自主权。新法通过降低股东临时提案权行使门槛、优化知情权行使规则、细化信义义务内容等方式力保股东权行使顺畅。但优化后的公司治理制度仍然存在不足: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内容、人员构成及保障独立性的手段不合理或缺失,股东提案审查、持股期限要求及救济途径不够具体,针对董事和控股股东的责任规则亟待完善。立法应明确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区分其与监事会的责权界限;规定股东会召集人作为提案审查主体,增设事前救济机制作为股东行权保障;确认控股股东在公司治理中的实质地位,并实行职权代行制度;还应通过立法强化控股股东的行权规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组织 信义义务 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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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研究
3
作者 申伟 黄李睿怡 《医学与法学》 2024年第5期21-29,共9页
在医患关系中,对于患者的健康信息,医疗人员以保密为原则、披露为例外,且披露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能排除其披露行为的违法性;在现行法框架下,其处理患者医疗健康信息时,既需要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有关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条件,... 在医患关系中,对于患者的健康信息,医疗人员以保密为原则、披露为例外,且披露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能排除其披露行为的违法性;在现行法框架下,其处理患者医疗健康信息时,既需要满足《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有关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条件,也需要满足《民法典》中隐私权所要求的特别条件。为充分保障患者权益,应避免医疗健康信息披露的泛滥;相关立法的后续修订完善,应坚持以保密为原则、披露为例外的基本理念,并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尽可能实现我国医疗保密义务之例外情形的法定化、明确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健康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 医疗保密义务之例外 违法阻却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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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人工智能提供者内容审查注意义务的证成 被引量:14
4
作者 高阳 《东方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89-200,共12页
通用人工智能可自发或受用户操控被动生成有害信息,它的提供者作为新型的网络内容提供者,负有数字内容“守门人”职责,同时负有网络空间的安全保护义务,应承担内容审查的注意义务,从而预防有害信息的侵权风险。“以数据为中心”的内容... 通用人工智能可自发或受用户操控被动生成有害信息,它的提供者作为新型的网络内容提供者,负有数字内容“守门人”职责,同时负有网络空间的安全保护义务,应承担内容审查的注意义务,从而预防有害信息的侵权风险。“以数据为中心”的内容生产方式和算法黑箱效应降低了通用人工智能提供者对内容的管控力,导致对生成内容的普遍审查难以被实现。应针对有害信息,结合内容生产场景、提供者风险预见能力差异化构建内容审查的注意义务。该注意义务以技术性审查为标准,提供者采取符合技术特点的内容审查机制,便应当认定履行了相关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用人工智能 有害信息 注意义务 信息内容安全 网络内容提供者 内容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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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值班排班系统的设计与实践
5
作者 陈珍妮 李念 +4 位作者 李谦 王垭 邓悟 叶枫 刘敏 《广州医药》 2024年第5期567-571,共5页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之一,是医院“8 h”以外医疗质量安全连续性的重要保障。华西天府医院以往依托纸质排班进行医师值班工作管理,容易造成值班信息不透明、手工报送信息繁琐等弊端。利用值班排班系统对医师值...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是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之一,是医院“8 h”以外医疗质量安全连续性的重要保障。华西天府医院以往依托纸质排班进行医师值班工作管理,容易造成值班信息不透明、手工报送信息繁琐等弊端。利用值班排班系统对医师值班工作进行科学管理,不仅使值班排班及值班费报送工作便捷、及时、规范,还有利于提升临床医师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值班排班 信息系统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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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值班闭环管理系统设计与应用
6
作者 张权宇 曾杏珍 田怀谷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 2024年第2期280-285,共6页
目的整合设计医院总值班闭环管理系统,助力提高总值班管理工作效能。方法结合总值班管理工作经验,梳理总值班工作流程,运用流程图描述法展示总值班工作流程,搭建总值班闭环管理信息平台。结果从工作衔接层面将总值班工作分为值班前管理... 目的整合设计医院总值班闭环管理系统,助力提高总值班管理工作效能。方法结合总值班管理工作经验,梳理总值班工作流程,运用流程图描述法展示总值班工作流程,搭建总值班闭环管理信息平台。结果从工作衔接层面将总值班工作分为值班前管理、值班、值班后跟进三大流程,并以此完成闭环信息系统设计。系统主要功能模块包括值班管理模块、交接班模块、巡查管理模块、查询模块、统计分析模块和系统维护模块。结论设计的总值班闭环管理系统具有良好的适用性,可以用于实际管理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系统 总值班 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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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侵权的认定及其防范——以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权判决为中心 被引量:4
7
作者 姚志伟 《地方立法研究》 2024年第3期1-17,共17页
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遇到了著作权法上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挑战是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即生成物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在该问题上,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权判决,即“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该判决有十分重要的... 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遇到了著作权法上的挑战,其中一个重要挑战是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即生成物的著作权侵权问题。在该问题上,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全球首例生成式AI服务侵权判决,即“新创华诉某科技公司案”,该判决有十分重要的参考意义。以该案为中心,人工智能生成阶段的著作权侵权包括生成物侵权所涉及的具体著作权权利、侵权责任主体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问题。生成阶段侵权涉及侵害复制权、改编权,但不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当生成内容的最终来源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时,传统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分析框架难以适用于侵权责任主体的分析,应构建以注意义务为中心的归责模式。该模式既可以明确责任主体,也提供了稳定预期进而有益于服务提供者的合规风控,在权利保护与技术发展之间取得适度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 生成阶段 著作权 注意义务 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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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出场逻辑、理论框架与实践理路
8
作者 杨柳岸 王芹 +1 位作者 郭朗睿 相明洁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7-31,共5页
档案开放审核制度历经案卷级、文件级的沿革,正在迈向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现有的文件级档案开放审核制度存在诸多局限性,已难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因其在工作效率、社会效益、管理效能上的先进特征,成为档... 档案开放审核制度历经案卷级、文件级的沿革,正在迈向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现有的文件级档案开放审核制度存在诸多局限性,已难以适应档案现代化的现实需求。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因其在工作效率、社会效益、管理效能上的先进特征,成为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前沿发展取向。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在后果主义的理论借鉴下,完成内容管理的实质转向,制定负面清单作为鉴定依据,且通过前端控制实现职责分离,从而建立理论框架;且通过主体和流程的清晰划分,梳理出行之有效的实践理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档案开放审核 信息级档案开放审核 后果主义 内容管理 负面清单 职责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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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与调整:Tarasoff规则的演进逻辑及镜鉴 被引量:1
9
作者 龙柯宇 赖幸杰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4期65-75,共11页
发轫于美国加州的Tarasoff规则旨在突破医生对患者所负之保密义务,从而就危险病人可能实施的侵权行为对第三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该规则经由美国各州长期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已成体系式发展趋势,相关判例既科学运用可预测性原则,又... 发轫于美国加州的Tarasoff规则旨在突破医生对患者所负之保密义务,从而就危险病人可能实施的侵权行为对第三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该规则经由美国各州长期的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已成体系式发展趋势,相关判例既科学运用可预测性原则,又考虑特殊关系的认定依据,还凸显注意义务的衡量标准,后又扩张适用场域。Tarasoff规则之所以可以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大行其道,概因其背后蕴含的正当性基础,即隐私权之克减性、义务附加之周延性与必要性以及损益协调之均衡性。基于此,我国应于公法域和私法域分别采用强制型和豁免型两种立法模式引入Tarasoff规则,并明晰其与我国现行立法之间的衔接关系,实现立法取向由一味保护患者隐私向平衡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益的转型。此外,还应出台相关行业操作指南,对于医生披露患者信息的行为流程加以引导,以此有效应对多样化的个案实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Tarasoff规则 警告和保护义务 立法模式 信息披露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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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董事忠实义务的程序性保障——以利益冲突披露义务为中心
10
作者 袁崇霖 《交大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80-93,共14页
作为忠实义务的程序性保障,董事的利益冲突披露经历了从规则要素、义务雏形到规则体系的法律演进阶段。我国公司法虽然对此给予了部分立法确认,却未能促成其向常态义务的完整嬗变。利益冲突披露义务应当建立在董事受信义务人地位的基础... 作为忠实义务的程序性保障,董事的利益冲突披露经历了从规则要素、义务雏形到规则体系的法律演进阶段。我国公司法虽然对此给予了部分立法确认,却未能促成其向常态义务的完整嬗变。利益冲突披露义务应当建立在董事受信义务人地位的基础上,为忠实义务实现提供信息基础和纠纷预防的功能,并能够弥合实质审查的不确定性,缓和外部评价的信息不对称。在面临重大利益冲突时,董事应以书面方式,向董事会或其他全部董事履行披露义务。现行法未区分违反利益冲突披露义务的责任和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无法充分救济公司损失。董事若违反利益冲突披露义务,应就其行为本身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失去抗辩及章定责任等法律后果。如存在后续利益冲突交易,该交易还需接受完全公平标准检验,董事则对应承担利益归入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董事忠实义务 披露义务 利益冲突 信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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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财务信息失真中律师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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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骐玮 《证券市场导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4-27,共14页
“看门人”互动之良效与必要性为律师对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提供了证成理据。作为多“看门人”情境下的特别现象,“看门人”的互动与彼此影响会作用于财务信息失真的防范水平。是以,不宜将各“看门人”孤立看待。若其互动受阻,或缺乏必... “看门人”互动之良效与必要性为律师对财务信息的监督职责提供了证成理据。作为多“看门人”情境下的特别现象,“看门人”的互动与彼此影响会作用于财务信息失真的防范水平。是以,不宜将各“看门人”孤立看待。若其互动受阻,或缺乏必要的信息流动与沟通合作,财务信息失真被阻遏之概率则可能降低而更易出现各“看门人”的同时失守。五洋建设案便是这一效应的现实写照。至于律师应该对财务信息监督到何种程度,反应型监督较主动监督更为可取,即律师须对可能预示着会计欺诈、错误的警告信号作出反应,但不必对会计师的决定作专业评估。律师仅在通过必要调查、询问会计师甚至与之合作调查等方式确保警告信号被消除的情况下,才可继续代理。反应型监督纠正了将一般注意义务等同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的流行解读,为律师的注意义务提供了以能力禀赋为内核的参照标准,即一个具有一定基础会计知识、执业经验或敏感度的律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务信息失真 律师 反应型监督 注意义务 警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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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ublic Law Construction of Government Agencies’Obligations to Disclose When Handling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the Digital Age
12
作者 喻文光 郑子璇 SHEN Jinjun(Translated) 《The Journal of Human Rights》 2022年第3期439-461,共23页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lay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government.The duty to inform is a prerequisite core obligation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fulfill in processing ...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plays an extremely important role in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government.The duty to inform is a prerequisite core obligation that the government should fulfill in processing personal information,a concrete expression of the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and a prerequisite for the right to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that works as a fundamental right to defense the intrusion from the government,as well as a procedural regulatory tool to restrain the government’s information power and prevent the risk of infringement.As the rules on the process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the duty to inform have both the nature of public law,the government’s process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is also public law in nature,especially because of the constitutional value and power control function of the duty to inform,the construction of a system for the duty to inform cannot be copied from the rules applicable to private subjects,but should be tailored to the public law characteristics of the government’s process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overcoming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rough and fragmented legislation,and set up a systematic regulation based on the public law in term of the legal subject,procedure,content,consequences of obligation violations and legal protection. 展开更多
关键词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government’s processing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duty to inform theoretical basis system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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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禁止合作”机制之再完善 被引量:2
13
作者 郭树理 章语馨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34-41,共8页
2015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引入了“禁止合作”机制,禁止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与某些兴奋剂违规的辅助人员合作。运用规范分析、案例研究等法教义学方法,发现在实践中该机制的适用率极低,而且即使经过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 2015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引入了“禁止合作”机制,禁止运动员或其他当事人与某些兴奋剂违规的辅助人员合作。运用规范分析、案例研究等法教义学方法,发现在实践中该机制的适用率极低,而且即使经过2021年实施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修改,该机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通过法律解释学方法以及法社会学方法的研究,得出结论:相关条款应当进行再完善,必须规定“合作”的一般定义;恢复反兴奋剂组织对运动员的告知义务;采取更加公平的方式确定辅助人员被取消资格的期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兴奋剂违规 禁止合作 告知义务 举证责任 禁赛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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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化运维值班管理解决方案设计与实践 被引量:2
14
作者 庄绍燕 陈华玲 林升 《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 2023年第4期629-633,共5页
目的设计一套科学的医院信息化运维值班管理解决方案,解决运维值班中的难题。方法分别对信息化运维部门的值班制度、工具、流程、事务处置标准、交接班、阶段性统计等进行分析讨论,寻找高效处置、反馈运维值班中各类问题的办法。结果在... 目的设计一套科学的医院信息化运维值班管理解决方案,解决运维值班中的难题。方法分别对信息化运维部门的值班制度、工具、流程、事务处置标准、交接班、阶段性统计等进行分析讨论,寻找高效处置、反馈运维值班中各类问题的办法。结果在实际的运维值班中,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值班管理解决方案。结论通过运用值班管理解决方案,使信息化运维值班的效率得到显著提高,保障了医院信息系统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院信息化 运维值班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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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我国环境会计改革与发展策略研究 被引量:1
15
作者 周信君 杨小芳 张婧婷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23年第11期91-100,共10页
环境会计的本质是向政府管理机构、投资者、债权人等环境利益关系人提供有关报告主体对其环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其他有用的决策信息。环境会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具,不仅影响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也会对国家治理产生重要影... 环境会计的本质是向政府管理机构、投资者、债权人等环境利益关系人提供有关报告主体对其环境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及其他有用的决策信息。环境会计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具,不仅影响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也会对国家治理产生重要影响。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以受托责任观为切入点,阐述环境会计通过市场、社会和政府三种治理模式影响国家本体维度、横向维度和纵向维度治理的作用机制;依托生态文明治理理论,分析环境会计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影响机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环境会计改革的思路和发展路径,丰富和补充了国家治理的相关研究,拓展了环境会计的研究范围,对指导生态文明建设和未来环境会计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环境会计 国家治理现代化 环境会计信息 生态文明 受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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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查阅权的法理基础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5
16
作者 李锦华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68-177,共10页
个人信息查阅权是数字时代矫正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之间不对等状态的重要权利,其法理基础可以追溯到信息自决理论、正当程序原则和权力不对称关系理论。在个人信息权利束中,个人信息查阅权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更正补充、删除权等的行使... 个人信息查阅权是数字时代矫正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之间不对等状态的重要权利,其法理基础可以追溯到信息自决理论、正当程序原则和权力不对称关系理论。在个人信息权利束中,个人信息查阅权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更正补充、删除权等的行使前提。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权利实践成本过高、身份验证存在泄露风险、权利客体范围仍不明确以及权利行使的负外部性导致个人信息查阅权的实现存在困境。以信义义务为保护框架,结合正当程序原则,个人信息查阅权是集法律维度与技术维度于一体的重要矫正工具,其实现应以“多方参与、协同合作”为理念,共同推进权利的实现。具体而言,信息查阅权可通过系统设计增强其可操作性,通过对信息查阅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期限以及权利限制等进行细化,保障权利实现的可操作性,以期从根本上保证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权利 个人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查阅权 信息自决理论 正当程序 信义义务 权力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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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平台责任配置研究 被引量:10
17
作者 唐要家 唐春晖 《财经问题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59-72,共14页
数字内容产业的供求机制容易导致非法有害内容泛滥,从而带来严重的负外部性。由于数字内容平台处于守门人地位,因而需要强化以平台主体责任为核心的治理体制。平台责任配置的重点是激励平台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以最低的社会成本治理非法... 数字内容产业的供求机制容易导致非法有害内容泛滥,从而带来严重的负外部性。由于数字内容平台处于守门人地位,因而需要强化以平台主体责任为核心的治理体制。平台责任配置的重点是激励平台履行合理注意义务,以最低的社会成本治理非法有害内容。平台责任配置应遵循法治原则、促进创新原则、有效激励原则、比例原则和过失责任原则,并建立多元主体合作治理体制。平台主体责任体制的基础是建立非法有害内容分类分级细则和分类配置数字内容平台主体责任。为此,应从以下方面完善数字内容平台主体责任体制:建立平台主体责任履行激励机制,完善非法有害内容违法犯罪的处罚措施,确保平台内容治理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平台内容治理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创新平台人工智能应用治理手段,提升平台内容治理的技术赋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信息内容治理 平台责任配置 负外部性 数字内容平台 合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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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注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及机制——基于董秘履职视角
18
作者 李雪婧 郑璐瑶 +1 位作者 张永冀 肖淑芳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62-183,共22页
中小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发声,有助于向公司传递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探究投资者关注能否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是有科学意义的。以2010—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Python编程爬取交易所互动平台中投资者提问的文本信... 中小投资者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发声,有助于向公司传递投资者的信息需求,探究投资者关注能否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是有科学意义的。以2010—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Python编程爬取交易所互动平台中投资者提问的文本信息,设置投资者关注变量,探究投资者关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以及董秘履职在投资者关注与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发挥的机制作用。研究发现:(1)投资者关注能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进而产生降低股价崩盘风险、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经济效应。(2)董秘履职的机制作用会受到董秘兼任情况和专业背景的影响,董秘兼任实权高管以及董秘具有专业背景均强化了投资者关注对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特别是兼任副总和具有财金、技术背景。(3)进一步研究发现,良好的信息环境和治理机制增强了投资者关注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兼任在信息环境较差、公司治理较好的公司更能促进董秘履职,相反,具有专业背景的董秘在信息环境较好、公司治理较差的公司能更好地履职。研究结果表明,董秘尽职促进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传递,有助于提高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信息披露质量 投资者关注 交易所互动平台 董秘履职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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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欺诈的等价性判断 被引量:1
19
作者 李潇洋 《政法论丛》 北大核心 2023年第3期102-113,共12页
不作为欺诈与作为欺诈同属《民法典》第148条所规定的“欺诈手段”,二者不仅一致作用于决定自由的保护,在价值判断上亦应具备等价性,从而配合为欺诈设置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不作为与作为是一种规范区分,当不作为事实上或经由规范解释... 不作为欺诈与作为欺诈同属《民法典》第148条所规定的“欺诈手段”,二者不仅一致作用于决定自由的保护,在价值判断上亦应具备等价性,从而配合为欺诈设置更为严厉的法律惩戒。不作为与作为是一种规范区分,当不作为事实上或经由规范解释得被作为吸收时,二者从整体上被评价为作为欺诈。为实现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不作为欺诈在客观构成上要求告知义务的范围限定。告知义务的成立需要平衡诚信与自己责任原则,具体判断信息重要性与信息可能性两项要素:重要性是证明问题,不宜进行规范上的概念分层;可能性则要考虑信息所处领域与当事人间信息能力的对比;判断要素需要直接、明确,不宜过度庞杂。等价性的另一面向体现在,不作为欺诈在主观构成要件(故意)的认定上要求“双重认识”,对于应告知信息的明知尚不足以构成故意,还需认识到不告知的违法性,亦即法律评价的基础事实。因此,过失欺诈论不足为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欺诈 作为欺诈 等价性 告知义务 违法性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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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的法律困境与纾解
20
作者 胡欣月 张洪江 《医学与哲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5期56-61,共6页
在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存在一些法律困境:未成年患者的同意能力不明确,监护人医疗代理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失衡,监护人意见分歧的判断标准不明,医方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结合国外未成年人同意能力认定标准、医院主动急救、司法审... 在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存在一些法律困境:未成年患者的同意能力不明确,监护人医疗代理与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失衡,监护人意见分歧的判断标准不明,医方履行告知义务不到位。结合国外未成年人同意能力认定标准、医院主动急救、司法审查特殊程序等法律救济措施,针对我国未成年人医疗同意权行使的法律困境,提出增补法条以保护未成年人医疗权利及尊重未成年患者的合理意愿、扩大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司法审查特殊程序、规范医方主体履行医疗告知义务机制等建议,以保护未成年患者的最佳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未成年人 医疗同意权 权利主体 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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