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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罢癃服役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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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妙妙 晋文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17,共13页
秦汉罢癃包括各类残障男女,男性成年残障人口通过傅籍获得罢癃身份标识的观点并不完全可取。各类残障人口应是在每年八月案比之时通过“占癃”获得罢癃的身份标识。成年残障男性需要到官府登记,并按残疾程度分为“可事”或“不可事”,... 秦汉罢癃包括各类残障男女,男性成年残障人口通过傅籍获得罢癃身份标识的观点并不完全可取。各类残障人口应是在每年八月案比之时通过“占癃”获得罢癃的身份标识。成年残障男性需要到官府登记,并按残疾程度分为“可事”或“不可事”,统计在《罢癃簿》或《笃癃簿》中;前者服轻役或半役,后者免除劳役。秦时罢癃不服兵役或远役,而是“作县道”或“居县”,即在家乡所属地从事杂役事务。对照《堂邑元寿二年要具簿》和长沙东牌楼东汉户籍简等发现,东牌楼户籍简中单独出现的“算卒”确实指“算甲卒”,而与“笃癃”并列的“算卒”应指“笃癃卒”(即“罢癃卒”),征发对象是尚有劳动能力的残障成年男子。罢癃卒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罢癃卒钱”代替服役,数额应当是健康成年男性的一半,推测为150钱。从出土文献来看,“复除罢癃算”的数据多存在造假问题,“不可事”罢癃所占比重过高,应是不该被免除赋役的人假借罢癃名义逃避赋役,反映出政策的实际执行样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汉 罢癃 罢癃卒 罢癃卒钱 罢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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