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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北地区“守堡”与旗屯管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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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广义 彭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82-189,239,共9页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兴之地",清前期和中期多数是旗人聚居。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的旗人实行旗屯管理制,守堡即是旗屯的基层社会主要管理者。清代东北地区的守堡,最早设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专为基层旗屯管理而设置,是一...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兴之地",清前期和中期多数是旗人聚居。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的旗人实行旗屯管理制,守堡即是旗屯的基层社会主要管理者。清代东北地区的守堡,最早设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专为基层旗屯管理而设置,是一种"准行政"的旗人自治组织体制。守堡的名称与管理范围并不固定,体现了清廷在乡村治理上的实用主义特征。守堡选自于旗人,待遇、选任与考核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是清代"旗民分治"政策的典型代表。守堡"立于官民之间",于"上"传达、协助,于"下"管理、教化,具有行政、经济、治安、教化等较为全面的职能,虽然名义上受州、县官府的管辖,但更多的是旗人自治。到了清末,守堡在旗屯管理和维护旗人利益上基本失去作用,最终被裁撤。纵观守堡制度存续期间东北地区的历史发展,这种旗屯自治有效地维护了旗屯社会秩序的稳定,基本达到了守护"龙兴之地"的目的。从国家层面而言,守堡的设置具有其独特的政治意义;从社会层面而言,守堡的消亡是旗民融合的内生需求与必然结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守堡 旗屯管理 清代 东北地区 乡村治理 旗民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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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时期伊犁锡伯旗屯水利社会的形成与瓦解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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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威 《西域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94-105,171,共13页
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政府置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北,驻伊犁八旗军形成了独特的“旗屯”体制,而各“旗屯”中又以锡伯营为典型。嘉庆前期,锡伯营自建了一套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形成了适应于旗屯体制和当地环境的水利社会秩序。这套秩序完... 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政府置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北,驻伊犁八旗军形成了独特的“旗屯”体制,而各“旗屯”中又以锡伯营为典型。嘉庆前期,锡伯营自建了一套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形成了适应于旗屯体制和当地环境的水利社会秩序。这套秩序完善了锡伯族群的社会功能,由此大大提高了锡伯营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稳定边防能力。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在国家重建西北边防体系的迫切需要下,锡伯模式一度扩展到锡伯营以外地区。辛亥革命后,锡伯社会内的恶性土地私有化动摇了传统水利秩序,营旗体制又阻碍了近代水利因素的进入,使得旗屯水利社会陷入瓦解的境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伊犁 水利社会 察布查尔 锡伯 旗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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