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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东北地区“守堡”与旗屯管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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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广义
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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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林大学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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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182-189,239,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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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7ZDA215)
吉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MYL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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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兴之地",清前期和中期多数是旗人聚居。清朝统治者对东北地区的旗人实行旗屯管理制,守堡即是旗屯的基层社会主要管理者。清代东北地区的守堡,最早设立于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专为基层旗屯管理而设置,是一种"准行政"的旗人自治组织体制。守堡的名称与管理范围并不固定,体现了清廷在乡村治理上的实用主义特征。守堡选自于旗人,待遇、选任与考核都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是清代"旗民分治"政策的典型代表。守堡"立于官民之间",于"上"传达、协助,于"下"管理、教化,具有行政、经济、治安、教化等较为全面的职能,虽然名义上受州、县官府的管辖,但更多的是旗人自治。到了清末,守堡在旗屯管理和维护旗人利益上基本失去作用,最终被裁撤。纵观守堡制度存续期间东北地区的历史发展,这种旗屯自治有效地维护了旗屯社会秩序的稳定,基本达到了守护"龙兴之地"的目的。从国家层面而言,守堡的设置具有其独特的政治意义;从社会层面而言,守堡的消亡是旗民融合的内生需求与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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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守堡
旗屯管理
清代
东北地区
乡村治理
旗民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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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Qing Dynasty
Northeast China
Shoupu
qitu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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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
[历史地理—中国史]
D691.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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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民国时期伊犁锡伯旗屯水利社会的形成与瓦解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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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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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云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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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域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94-105,171,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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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西北地区发展的历史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17JJD77001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球变化研究及应对”项目“小冰期以来东亚季风区极端气候变化及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18YFA0605601)联合资助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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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政府置伊犁将军管理天山南北,驻伊犁八旗军形成了独特的“旗屯”体制,而各“旗屯”中又以锡伯营为典型。嘉庆前期,锡伯营自建了一套完备的农田水利体系,形成了适应于旗屯体制和当地环境的水利社会秩序。这套秩序完善了锡伯族群的社会功能,由此大大提高了锡伯营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稳定边防能力。光绪十年(1884)新疆建省后,在国家重建西北边防体系的迫切需要下,锡伯模式一度扩展到锡伯营以外地区。辛亥革命后,锡伯社会内的恶性土地私有化动摇了传统水利秩序,营旗体制又阻碍了近代水利因素的进入,使得旗屯水利社会陷入瓦解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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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伊犁
水利社会
察布查尔
锡伯
旗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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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Yili
Water Conservancy Society
Qapqal
Sibe
qit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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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329.45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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