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对避孕方法可接受性的影响 被引量:10
1
作者 李瑛 董光华 +5 位作者 岳慧 任乃秀 张进 顾晓萍 吴玉璘 孙志明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1999年第2期54-57,共4页
为评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干预效果,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试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试点地区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试点地区计划生育服务质量,选择同期非试点地区对照,以期通过干预措施减少现用避孕方法的副作用,提高避孕方法的可接... 为评价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干预效果,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试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试点地区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试点地区计划生育服务质量,选择同期非试点地区对照,以期通过干预措施减少现用避孕方法的副作用,提高避孕方法的可接受性。综合评分表明干预地区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优于对照地区(P<0.01);妇女对生殖健康的认识有所提高,对目前所用避孕方法不适感觉的比例低于对照地区(P<0.01);副作用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区(P<0.01);更换方法的比例高于对照地区(P<0.01);服务对象对现用避孕措施的满意率高达81%,远远高于对照地区(71.6%,P<0.01)。多元分析结果表明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对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有较大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服务质量 避孕 可接受性 管理
下载PDF
成熟避孕方法综合推广与川渝农村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提供的改善 被引量:5
2
作者 张妍 车焱 +7 位作者 李红 刘鸿 周幸 王成英 杨维彬 李勤 方可娟 周维谨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北大核心 2008年第4期210-215,共6页
目的:评价成熟避孕方法推广的综合措施对项目地区避孕方法选择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的干预效果。方法:在运用WHO提出的方案进行战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结果2003年5月对重庆市和四川省眉山市项目现场开展行动研究,制定并逐步落实以... 目的:评价成熟避孕方法推广的综合措施对项目地区避孕方法选择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的干预效果。方法:在运用WHO提出的方案进行战略评估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结果2003年5月对重庆市和四川省眉山市项目现场开展行动研究,制定并逐步落实以优化避孕药具种类;加强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过程,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记录;更新群众宣教内容和改善管理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干预方案。2005年7月,运用一系列定性、定量研究方法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价。结果:经过综合推广,TCu380A、MLCu375等安全高效的宫内节育器已成为项目试点地区主要使用的宫内节育器类型;药铜165以及长效口服避孕药等有效性、安全性欠佳的避孕药具使用人数逐年减少。计划生育手术前的血常规、白带常规等基本检查比例由基线评估时的基本空白提高到近100%。技术人员咨询知识与技巧大幅增加,手术质量明显改善,术后随访及对口服避孕药使用者的健康监测工作逐步受到重视,定期的环情孕情检查中增加了健康检查的内容,各种技术服务记录趋于完善,服务质量获得服务对象的认可,避孕失败意外妊娠率较往年低。结论:成熟避孕方法综合推广干预措施可以有效提高高效避孕方法的使用比例,并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整体质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计划生育 避孕节育 技术服务 服务质量 引入 推广
下载PDF
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对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避孕方法使用的影响 被引量:2
3
作者 韩颖 李玉艳 +3 位作者 周颖 孙亚坤 于传宁 武俊青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17年第8期519-523,共5页
目的:分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的实施对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避孕方法使用的影响,评估干预措施的效果。方法:采取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服务娱乐场所等3类工作场所各4个,每... 目的:分析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的实施对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避孕方法使用的影响,评估干预措施的效果。方法:采取多阶段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北京市东城区流动人口集中的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服务娱乐场所等3类工作场所各4个,每类场所再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纳入所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对干预组对象除了常规的计划生育服务外,还通过项目干预活动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相关的培训和宣教,并由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服务、随访服务和必要的转诊服务,对对照组进行常规的计划生育服务。基线调查和终末评估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研究所需要的信息。采用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方法分析干预效果。结果:两组基线调查时避孕方法使用者1634人(占81.3%),终末评估调查时避孕方法使用者1849人(占89.0%)。终末调查时干预组避孕方法使用率(90.6%)高于对照组(87.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15,P<0.05)。基线和终末评估调查时,避孕方法的选择以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为主,占53%~67%。终末调查时干预组夫妻决定避孕方法的比率(66.7%)高于对照组(63.3%),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接受干预的对象由夫妻决定避孕方法的可能性是未接受干预对象的1.56倍(95%CI 1.24~1.97)。结论:干预项目的实施取得一定成效,提高了流动人口的避孕方法使用率和夫妻决定避孕方法的能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动人口 避孕方法使用 夫妻决定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