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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之改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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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行江 陈士浩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8期790-794,共5页
拒执罪以立法形式出台以来,虽对"执行难"的情况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由于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等构成要件方面存在重大立法缺陷,致使执行实务中适用此罪的情形尚不多;在"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遭到严重... 拒执罪以立法形式出台以来,虽对"执行难"的情况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由于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等构成要件方面存在重大立法缺陷,致使执行实务中适用此罪的情形尚不多;在"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遭到严重破坏的新时代背景下,除保护其法益之外,拒执罪的任务还应包括保护"社会信用";拒执罪应以保护"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改革方向,以与其他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形成动态衔接为改革方法,从犯罪对象、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三个方面对犯罪构成进行改革,从而改善本罪的适用状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犯罪构成 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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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设置的若干理论刍议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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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立志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4期47-50,共4页
从社会契约精神和法治理念的角度来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设置具有重大宪政意义;判决错误并不能阻却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拒不执行错误判决仍然有可归罪性;在行为形式上,不应把人体的动静形式或积极与消极表现,视为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 从社会契约精神和法治理念的角度来讲,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设置具有重大宪政意义;判决错误并不能阻却执行义务人的责任,拒不执行错误判决仍然有可归罪性;在行为形式上,不应把人体的动静形式或积极与消极表现,视为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标准,因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不执行判决 裁定罪 宪政 形式合理性 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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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商案件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管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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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闻志强 李啸飞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9年第1期58-66,共9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非属于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却有可能发生在海事法院主管的海事海商(执行)案件中。由于海事法院地位的特殊性、海事海商案件审判的专业性等因由,如何确立海事海商(执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非属于作为专门法院的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却有可能发生在海事法院主管的海事海商(执行)案件中。由于海事法院地位的特殊性、海事海商案件审判的专业性等因由,如何确立海事海商(执行)案件中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管辖成为一个现实和紧迫的问题。全面考察有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诉讼管辖规定的立法变迁,认真审视各方面观点的优劣,在坚持合法性、合理性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海事海商案件审判实践的专业性、特殊性,把握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公诉与自诉并行的现实情境,并经海事法院司法管辖改革发展的合理预期验证,确立法定原则为主、便利原则为辅的海事海商案件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管辖模式,是较优的选择和应当坚持的发展方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诉讼管辖 法定原则 便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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