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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s too early to accept Rotterdam Rules ——on the viewpoint of port oper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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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明明 《商情》 2013年第44期309-309,共1页
关键词 摘要 编辑部 编辑工作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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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对港口经营人的影响 被引量:22
2
作者 韩立新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年第1期35-40,共6页
对目前中国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三种不同认识进行归纳,介绍《鹿特丹规则》下"海运履约方"的概念,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港口经营人属于《鹿特丹规则》下的"海运履约方";并对《鹿特丹规则》"海运履约方"制度... 对目前中国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三种不同认识进行归纳,介绍《鹿特丹规则》下"海运履约方"的概念,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港口经营人属于《鹿特丹规则》下的"海运履约方";并对《鹿特丹规则》"海运履约方"制度对港口经营人的利弊影响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港口经营人 《鹿特丹规则》 海运履约方 权利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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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而论的责任体系:《鹿特丹规则》履约方制度的引入——兼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选择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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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秋雯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年第4期24-31,共8页
联合国大会2008年12月通过的《鹿特丹规则》引入了全新的主体制度,即履约方制度。在面对困扰中国海事司法实践已久的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问题时,有学者认为履约方制度恰能解决该问题;在当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 联合国大会2008年12月通过的《鹿特丹规则》引入了全新的主体制度,即履约方制度。在面对困扰中国海事司法实践已久的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问题时,有学者认为履约方制度恰能解决该问题;在当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的背景下,海商法学界也出现了呼吁将履约方制度引入《海商法》的观点。但是,履约方制度并不能解决港口经营人的全部问题,解决《海商法》现有问题也并非只能依赖履约方制度的引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履约方制度 港口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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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下非承运方委托时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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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佟黎明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12年第2期11-16,共6页
通过对中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分析以及对《鹿特丹规则》下海运履约方制度的解读,探讨非承运人委托作业时港口经营人责任界定。得出中国可以借鉴《鹿特丹规则》,通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际承运人制度,使实际承运人适用于... 通过对中国港口经营人责任限制的分析以及对《鹿特丹规则》下海运履约方制度的解读,探讨非承运人委托作业时港口经营人责任界定。得出中国可以借鉴《鹿特丹规则》,通过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实际承运人制度,使实际承运人适用于港口经营人,可以享有责任限制权,但仅限于消极抗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港口经营人 责任限制 海运履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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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履约方”制度对中国港口经营人责任的影响——以《鹿特丹规则》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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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思静 张成君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1期66-72,共7页
海运履约方制度是《鹿特丹规则》针对门到门运输的海运实践的一次创新,该制度突破传统理论限制,极大地发展了合同相对性和连带责任理论。该制度引起国内外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对中国来说,该制度为中国解决港口经营人责任问题,为港口... 海运履约方制度是《鹿特丹规则》针对门到门运输的海运实践的一次创新,该制度突破传统理论限制,极大地发展了合同相对性和连带责任理论。该制度引起国内外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对中国来说,该制度为中国解决港口经营人责任问题,为港口立法提供了一个新视角。但是,中国立法也不能简单地引进该制度,只能在研究其内涵的基础上,将该制度的精髓贯彻到未来立法当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海运履约方 制度 港口经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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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建设若干问题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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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源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1年第3期90-94,共5页
为了解决我国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立法空白和司法混乱问题,在介绍港口经营人定义的基础上,论述我国法律体系下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问题,确定其独立合同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借鉴最新国际立法《鹿特丹规则》下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 为了解决我国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立法空白和司法混乱问题,在介绍港口经营人定义的基础上,论述我国法律体系下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问题,确定其独立合同人的法律地位.通过借鉴最新国际立法《鹿特丹规则》下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相关规定,探讨我国建立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合理性.最后论证建立我国港口经营人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最佳途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明确增加相关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港口经营人 责任限制 鹿特丹规则 海运履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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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对我国港口经营人的影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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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璐玲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16-124,共9页
《鹿特丹规则》对于受承运人委托的我国港口经营人之影响很难一言而断。与我国现行法体系相比,有的规定可能对港口经营人更加有利,有的可能有负面影响,还有的利弊影响相差无几。因此,从港口经营人角度看,我国对于加入《公约》应持谨慎... 《鹿特丹规则》对于受承运人委托的我国港口经营人之影响很难一言而断。与我国现行法体系相比,有的规定可能对港口经营人更加有利,有的可能有负面影响,还有的利弊影响相差无几。因此,从港口经营人角度看,我国对于加入《公约》应持谨慎态度。我们可以在《海商法》修改中考虑借鉴《公约》中的海运履约方制度,以解决相关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港口经营人 海运履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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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特丹规则》下适用喜马拉雅条款存在问题研究
8
作者 傅志军 《海大法律评论》 2013年第1期99-108,共10页
回顾喜马拉雅条款在当代航运中的起源发展、海运国际公约对其的吸收借鉴,并以港口经营人为例,分析《鹿特丹规则》对喜马拉雅型保护的影响及适用公约寻求喜马拉雅型法定保护存在的问题。当今港口经营人与承运人的差别缩小,虽然被纳入承... 回顾喜马拉雅条款在当代航运中的起源发展、海运国际公约对其的吸收借鉴,并以港口经营人为例,分析《鹿特丹规则》对喜马拉雅型保护的影响及适用公约寻求喜马拉雅型法定保护存在的问题。当今港口经营人与承运人的差别缩小,虽然被纳入承运人的责任模式,但由于《鹿特丹规则》结构上的不足,使得公约下港口经营人援引喜马拉雅型法定保护在抗辩、责任限制、责任期间、法院管辖等方面尚存一些不易察觉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鹿特丹规则》 喜马拉雅条款 港口经营人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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